【守护美好生活】南岸:诉前检察建议让校园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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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检察机关在守护!
日前,根据最高检和重庆市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市检察院印发《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自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实施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七大领域重点监督,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打造“升级版”法治服务。
本微开设“守护美好生活”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全方位反映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和办理的典型案例,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敬请关注!
“这些自动售货机有了‘证件’,就像是给学生们的食品安全上了一道‘安全锁’。”组织回访的南岸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言才欣慰地说道。
而校园食品自动售货机从“无证上岗”到“持证上岗”的改变要从一份检察建议说起。
可学生们购买的这些食品是安全的吗?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者是否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许可信息是否需要公示呢?
通过实地调查,陈中丁发现这些自动售货机并未在显著位置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这些自动售货机难道是违规‘上岗’吗?”带着种种疑问,他查询收集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办案检察官介绍,对于自动售货机的经营条件是有相关明文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食品自动售货机应当公示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销售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
“看似方便快捷的自动售货机,实则存在隐患。”陈中丁表示,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校园食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就我们走访调查的情况看,所涉及到的学校的学生规模都在千人以上,食品自动售货机无证照经营,其销售的食品得不到质量保证,一旦购买到‘问题’商品,消费者也无法及时联系到商家……这些都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可能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随后,陈中丁便及时地将此公益诉讼线索移交给了该院检察五部,希望两个部门通过积极联动,共同解决校内食品自动售货机“无证上岗”的问题。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检察官们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询问、拍摄照片等方式,固定了食品自动售货机相关的违法经营证据。
9月1日,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批后,南岸区检察院针对部分学校校园内食品自动售货机公示信息不规范的问题,向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整改处理,加强对全区校园内食品自动售货机的全面排查整治,以及对经营者开展食品自动售货机投放要求、公示内容等专题宣传培训。
收到检察建议后,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检察建议。该局通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经营食品自动售货机的相关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并要求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定期维护、清洗自动售货设备,定期检查销售、贮存食品。
同时,该局还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园内设置的食品自动售货机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工作,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129次,检查校园内自动售货机经营者12户,检查食品自动售货机30多台,并对清查中所发现的公示信息不规范的食品自动售货机完成了督促整改。
“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共同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吴言才在回访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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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检察五分院、南岸检察文字 | 周亚、彭静
图片 | 周亚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
排版 | 周雪雪 审核 | 满宁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