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杨 平 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娅敏 涪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 静 渝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 川 丰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人刘亦薇 沙坪坝区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干警
问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新时代重庆检察”圆桌访谈。2020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在制定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2条意见的基础上,启动“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拿出17项司法惠企“硬措施”,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半年来,专项行动取得哪些成效?今天,我们邀请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平,涪陵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娅敏,渝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静,丰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川共同聊一聊全市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精准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努力让广大市场主体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问
请问在专项行动中,各院采取了哪些措施?答
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第一时间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一是形成了“1+20+3+9+4”的总体架构、措施体系和“任务+责任+时限”的工作清单,即明确1个目标任务,拓展细化20项具体措施,完善充实3个推进阶段,健全“9个一批”攻坚任务,强化4个方面工作保障,对20项具体措施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确保专项行动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涉市场主体案件筛查专管机制、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机制、辖区涉企刑事案件把关指导机制、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机制、涉企案件流程监控通报机制、建立法检沟通协作机制、院领导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三是采取梳理排查涉企案件、清理涉企控申案件、开展涉企案件专项评查、加强辖区指导督导、建立涉企案件台账和绿色办案通道、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措施,推动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答
涪陵区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办理涉企业案件工作办法》,细化“23条工作措施”,同时制定《办理涉企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使涉企案件办理更加规范、更具操作性,形成持续开展好专项行动的内部条件。主动向“四大班子”和区委政法委汇报,向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通报情况,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会签《专项行动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社区矫正对象中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外出请假监督管理的工作办法》,充分争取有关各方支持配合,形成持续开展好专项行动的外部条件。落实“六稳”“六保”,推行涉企案件公开听证,对涉企案件做到依法、审慎、公开、透明。答
渝北区检察院坚持“专班化”实践导向,健全“责任网”。组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围绕市检察院“17条措施”,细化30条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力求实效。坚持“标准化”服务导向,织密“机制网”。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实现涉市场主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办理;相继出台《涉企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办理涉企不诉案件惩戒配套机制》《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管理事项的协作意见》等机制。坚持“法治化”引导导向,深化“防护网”。选派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分别结对联系民营企业,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以及送法进企业活动200余次,推动企业学法用法,为企业避走“雷区”提供指引。答
强化组织保障,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建立涉民营企业办案台账,明确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甄别机制、提前介入、追赃挽损、诉讼监督等规定,制定《“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办理涉企业案件工作办法(试行)》《落实“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侦办涉企业刑事案件协作配合办法》。同时打造服务品牌,搭建“服务民企云平台”微信小程序,打造“一机在手,民营企业检察服务全都有”的检察便企新模式。
问
请问各院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怎样的成效?答
扎实开展挂案积案集中攻坚,对于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挂案”,检察长逐一督促辖区院包案领导推进落实,两级院检察长包案的13件挂案全部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依法充分运用不起诉职能,严把案件审查关,审查不起诉案件1人,指导把关辖区建议作不起诉处理案件1人,备案审查辖区不起诉案件37人,复核不起诉案件2人。依法妥善办理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案件。在公益诉讼“回头看”中着重了解市场主体运营情况,对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主动协调帮扶,减少企业负担。依法妥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共办理涉企刑事申诉案件5件,均进行了程序性回复和办理进展、结果的答复。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和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00万元。答
涪陵区检察院在专项行动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家案件时坚持“少捕慎诉”,民营企业主犯罪不捕率41.67%,不诉率33.33%。加大追赃挽损,缓解企业资金困难,与侦查机关协作配合,为各类市场主体追赃挽损280余万元。办理的涉企案件有5件被评为典型案例。我院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 专项行动先进单位。答
专项行动中,渝北区检察院为相关企业追赃挽损共计5000余万元。通过对近200余件涉企案件进行清理,依法监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40件涉企案件,目前涉企“挂案”已实现清零。一起案例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十大精品案件。同时,我院还有9件案例入选市检察院、分院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问
请问在下一步的专项行动中,各院有何打算?答
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将认真落实“政治站位再提高,政策把握再精准,三个效果再增强”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把专项行动做实做细做到位,在专项行动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工作方案和“17项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节奏,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把各项具体措施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在完善机制、细化措施上继续探索,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更加优质高效推进专项行动。三是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攻坚推进阶段任务落细落小落地。四是充分发挥分院“三个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院开展专项行动和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的指导督导,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两级院扎实深入开展好专项行动,为“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
答
涪陵区检察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重要使命。依法打击涉民营企业犯罪,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案件办准办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提供有效司法保障;进一步细化措施,把专项行动做实做细做到位,在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综合运用派出检察室、“莎姐”大普法、检察开放日等平台,加强企业法治宣传引导,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为“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贡献检察力量。答
渝北区检察院将在三个方面下更大功夫。一是将在办准办好涉企案件上下更大功夫。紧紧围绕准确把握专项行动保护的范畴、办案的尺度、宽与严的情形以及涉企案件“三类人员”,区分案件不同性质、情形,做到宽严相济,有的放矢,办准办好涉企案件。二是将在开展“两项监督”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加大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活动、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在监督“查扣冻、拘捕押”六个字下足功夫,依法纠正侵害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回应企业期盼。三是将在精准服务企业上下更大功夫。对办案中发现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对办案中发现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帮助堵漏建制,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通过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莎姐”大普法等载体,推进送法进企业。答
丰都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检察院、分院部署上来,把专项行动作为我院重点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办准办精涉市场主体案件,严格按照市检察院“17条工作措施”规定,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在强制措施采取、办案周期、案件处理等方面充分考虑有利于“让企业活下来”,尽量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市场主体的影响。进一步完善保护涉市场主体机制,加强与县工商联、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挂案”长效清理、共同开展调研等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延长对市场主体服务链条,持续开展“普法进企业”、检察开放日等宣传活动,结合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政策性、制度性等问题,充分运用“以案释法”形式,针对性开展宣传,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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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室、重庆检察五分院、沙坪坝检察、渝北检察、涪陵检察、丰都检察文字 | 李立峰、晏晶图片 | 张培森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排版 | 周雪雪 审核 | 马弘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