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双核引领 川渝检察唱响“协奏曲”——重庆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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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重庆日报》第9版半版刊登《双核引领 川渝检察唱响“协奏曲”——重庆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文,内容如下:
川渝两地办案检察官协同调查取证
9名涉案人员,40余册案卷,加上涉案电脑、手机、轿车等物证的随案移送……2020年11月27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将一起开设赌场案移送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并案处理。这是川渝检察协作办案的一个缩影。
短短一年间,重庆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一体化”的丰富内涵和“一盘棋”的实践要求,发挥好“双核”引领作用,与四川检察机关共同谋划新蓝图,构筑新优势,拓展新空间,打造川渝检察“共同体”,唱响了助推双城经济圈法治建设“同一首歌”。
一体化统筹
凝心聚力擘画新蓝图
如何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这给川渝检察机关提出了新课题。
2020年6月,在川渝政法合作联席会议上,重庆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会签《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联系协作工作办法》,就加强川渝检察协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双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达成一致意见。这则不太“起眼”的消息收获无数火热的目光。
翻开该《意见》和《办法》,不难发现其中之要义:突出五个检察协作重点,建立六项检察协作机制,搭建三类检察协作平台。
融合才能强大,一体方能取胜。要树牢一体化合作理念、构建一体化发展格局,这也是一年来川渝检察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最大共识。
“要进一步提升谋划推进协作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提升与辖区司法需求的契合度,提升川渝协作品牌的知名度。”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坦言。
一年中,川渝检察之间互动频繁,多次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2020年11月,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带队来渝“串门”,双方又敲定8项协作重点。此外,重庆市检察院还专门出台加强与四川毗邻地区检察院协作的指导意见,并指导5个分院、31个基层院与四川省有关检察院签订协作意见45份。
变“隔空唱戏”为“二龙戏珠”, 川渝检察依托一系列协作意见,服从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在推进协作中实现跨越提升。
“坚持市场经济法治原则,促进川渝两地市场融合发展;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岳彩申教授表示,川渝检察协力平等保护两地民营企业,为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支撑。
一张区域协作蓝图,正从梦想照进现实。
同标尺执法
追求案件管辖“最优解”
办案唯有标尺,执法才有标准。
“一案两地办、同案不同判”曾让司法办案出现“内卷”现象。如何突破现有行政区划案件管辖,推动实质性的一体化办案?随着协作“红利”逐步释放,这一现象有望根本破解。
2020年4月,江北区公安分局发现,在辖区内一家名为泸州某某的公司涉嫌开设网络赌场。4月30日,该公司在重庆办公点的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随后,江北区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引导办案民警侦查。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官王雷介绍,该公司运营以及核心管理团队基本在泸州,但技术团队设在重庆,因此,两地均有管辖权。
一个案件、两处犯罪地、两批犯罪嫌疑人,该如何保证案件量刑尺度的统一,达到最佳的效果?
随着川渝检察协作敲定8项重点工作,这一难题被化解,规范跨区域案件线索移送、管辖衔接就是其一。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协商确定。考虑到泸州用户群体更广,公司注册在泸州,核心管理团队也在泸州等情况,两地检察院会商决定,由江北区检察院尽快办理犯罪嫌疑人及证物的移交手续,在泸州实行并案处理。移交总共用时不到5个工作日。
“两地协同办案不仅节约了时间成本,更重要的是能够精准打击犯罪,同时也推动了两地检察队伍共建和人才交流,共同提升办案能力,为将来攻克更多的重大业务难题打下基础。”江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建辉表示。
一条心护航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川渝检察机关的努力不仅于此,联手为“越冬”企业送去“暖流”就是最好的见证。
2019年8月,某知名门企遭遇了一场“售假”风波:销售给重庆某地产项目的414樘防盗门,被检验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2020年6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该案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由移送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重庆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就是否应当刑事立案提供法律意见。
这是一起有意的制假售假案件,还是一起偶发性的生产事故?涉案公司是一家知名企业,属于全国防盗门领军企业之一。一旦处理不当,会给正处于“越冬期”的企业带来严重影响和沉重打击。
因涉案企业地处成都,属于跨川渝两地案件,为此,重庆市检察院函接成都市检察院通报案件情况、商请协同办案。7月30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四部和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对该案达成共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本次事件属于偶发性的生产事故,性质与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专门制假售假的犯罪行为有本质不同,不宜上升到刑事层面打击。8月4日,公安机关向案件移送单位发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开展释法说理、企业帮扶、情况通报等工作。
随后,一份反馈法律意见和处理结果传到了成都:建议对该企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宣讲,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该案是重庆市检察院首次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也是成渝两地检察机关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成功实践。”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四部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实地调查,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准确把握案件性质,有效防止生产事故被贴上‘刑事’标签,最大限度减少刑事立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为企业减少了诉累。”
一江水共治
携手共护长江母亲河
头顶一片天,共饮一江水。川渝两地山水相连,如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是检察机关共同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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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日报文字 | 陈玮煌、张博、陈韵莲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马弘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