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追梦人】李璟梅:14年淬炼成才 用工匠精神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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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待每一个案件心存敬畏;她,面对每一份证据查微知著;她,面对每一名罪犯不枉不纵。
这位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检察三部女检察官李璟梅,在办案中不断历练自我,一步步成长成才。
从检14年来,她脚踏实地,稳扎稳打,从一名青涩的检察新兵成长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岁月变迁,改变的是经历与沉淀,不变的是她那始终如一、精益求精的检察工匠精神和维护着公平正义的初心与执着。
儿时梦想一朝如愿,这让李璟梅的内心充满着欣喜与期待,然而梦想和现实却是有差距的。初入检察院,担任科室内勤的她观摩了几次前辈的公诉出庭,心想:“看来检察官也不难当,就是读一下公诉词,我也可以做好。”
不久,第一次正式的出庭机会落到了李璟梅的身上,可残酷的现实给了她不小的教训。面对对方律师的质证,经验不足的她应对得手忙脚乱,措辞吞吞吐吐,最后连举证都变得十分艰难。好在当时同坐在公诉席上的公诉科长“挺身而出”,“拯救”了这个新兵第一次混乱的出庭。
那次“惨痛”的经历印象深刻,让李璟梅陷入深深反思。“原来并非自己想象那样简单,当好检察官,需要的不仅是满腔热情,更是脚踏实地地去办好每一起案件。”一番认真总结之后,她沉下心来,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从一名业务小白成长为院里的业务骨干。
2012年,李璟梅通过遴选进入了五分院工作,本以为有过6年的基层公诉经验,在分院的工作会得心应手,没想到这只是新的起点。
“最开始我还是很不习惯,毕竟分院的案子比基层院的案子重大,而且要求也更高,这对于我来说是有不小的压力。”初到五分院的李璟梅,像又变回了检察新人,曾经自以为熟练的工作方式在这里却要推翻重新学。“比如撰写审查报告,我习惯性地根据公安机关装卷的顺序罗列证据,自己也疏于梳理,对于证据的分组层次都不那么分明,写得确实不怎么好......”回想起来,李璟梅不好意思地说。
针对她工作中的弱项,部门的“前辈们”很贴心,收集了很多优秀的审查报告供她参考学习,帮她分析梳理证据审查的方法经验。
自知不足的李璟梅,暗下决心一定要将这些不足一一克服。每次案件研讨会和观摩庭,她都不落下,认真聆听,做好笔记,学习优秀同事的长处,并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地揣摩总结......时光不负有心人,经过多年办案的积累和沉淀,她练就了一身过硬本领,业务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6月,李璟梅获得重庆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
这些年,李璟梅办理了职务犯罪、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等300余件,无一错案。而让她印象最为深刻的却是几年前办理的那起由邻里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农妇邱颖因与邻居王家为一棵树的权属问题发生纠纷,最终导致一人当场死亡,王家女孩王玲构成重伤。根据案情和刑法相关规定,李璟梅初步判定邱颖涉嫌故意杀人罪,极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对于死刑这种最严厉的刑罚,办案人员都会对证据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采用更加严格的证明标准,以确保死刑的公正审慎适用。在审查案卷材料时,李璟梅发现,询问笔录里虽然有王玲曾目睹行凶者为女性这一关键事实的记录,但获取该笔录的程序不规范导致这份证据存在瑕疵。为了更有力的指控犯罪,她决定前往案发现场向受害人复核补充证据。
此时距离案发已经三个月了。在征得王玲家人同意后,李璟梅和同事特意着便装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了距离主城不远的一个小乡村,穿过狭窄的乡间小道,来到了一栋十分陈旧的二层小楼房,王玲一家就住在这里。
“叔叔阿姨好!”许久,身材瘦弱的小王玲来到院子里十分羞涩地和我们打着招呼。李璟梅清楚地看到,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疗和恢复,她面部伤痕仍清晰可见,右手不能抓握物品,存在明显功能性障碍。
目睹这一切,李璟梅坚定地打消了最初想向王玲提及案件复核证据的念头。“不管小王玲是否能够清晰记忆案发当天的过程,她的身心都遭受了严重的创伤,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让她回忆案发经过,避免二次伤害。”
最直接的复核证据这条路没办法继续前行,那就不得不另辟蹊径。李璟梅和同事决定先从村民入手,侧面了解案情,再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核实,并对邱颖案发当天的轨迹进行了还原……从而很直观地再现了案发的全过程,以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了邱颖的犯罪事实。同时,李璟梅还了解到,案发后邱颖一直未对被害人及家属道歉,更没有经济赔偿。
受案20天后,李璟梅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邱颖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当天,王玲的爸爸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李璟梅能清楚地听到电话那端他哽咽的声音……
谈及办理此案最大的感受,李璟梅说:“作为一线办案人员,我们公诉人不能机械办案,虽然法条是冰冷的,但司法可以是有温度的,暖心的。”
14年的从检经历,不仅让李璟梅养成了细致审查的优点,更让她学会并擅长于从蛛丝马迹中探寻案件的真相。
“检察官,我冤枉啊,我根本就不晓得这些事,不是我做的……”
“那你在第一次被讯问时为什么承认?”
“警察打我、逼我认的,我当时那件衣服背上都是血……”
那是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曾对自己贩卖、运输15公斤毒品的犯罪事实做过有罪供述,可进入看守所后就以被刑讯逼供为由提出翻供,拒不承认全部犯罪事实。案子一下子进入审查瓶颈,这让李璟梅不得不重新回到原点,对案件再一次进行梳理。
李璟梅首先查看了陈某被送入看守所时的身体状况记录,上面显示“无新近外伤”。她又在看守所管教民警的见证下查验了陈某体表,其体表也并不存在伤疤瘢痕。陈某所提出的因刑讯逼供导致背上衣物被血浸染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可仍称自己就是在被抓捕后的警车上被实施的刑讯逼供。
“陈某从被抓获到被带至侦查机关审讯室,共间隔了3个半小时,而抓获地距离侦查机关办公地的车程时间为50分钟,这中间剩余的两个多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真的存在如陈某所提到的刑讯逼供?”覆上案卷,李璟梅陷入沉思,只有把这一切全部查实清楚,才能彻底解开谜团,还原事实真相。
随后,她立即查阅了该案的所有案卷材料。原来,侦查人员在抓捕陈某时,陈某曾驾车冲撞侦查人员驾驶的警车,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而现场侦查人员为处理事故联系了交巡警出警和保险公司出险,由于等待处理期间需要双方车辆驾驶人员均在现场,因此,侦查人员不得不押解陈某在现场等待,直到事故处理完毕后才返回办公地关开展审讯。
有了这一线索,她迅速进行调查,一方面调取交巡警出警记录,进行仔细查看,另一方面走访保险公司,挨个询问当时在场的出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和调取出险记录。经过这一系列调查,最终还原了陈某被抓获后的轨迹,从而排除了在抓捕过程中的所谓“刑讯逼供”。
紧接着,她又调出侦查人员讯问陈某时的同步录音录像,通过一帧一幅的反复观看和仔细核实,根本没有如陈某所说的刑讯逼供情况。面对检察官亮出的证据,陈某终于服气了,不再提及“刑讯逼供”。
同时,经过审查证据,李璟梅发现,在案证据还指向在被抓获的前几天陈某实施了另外一笔毒品交易,可狡猾的陈某仍拒不认罪。
为了让陈某的犯罪行为无处遁形,李璟梅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重新补充侦查,突破了同案人的供述,最终对陈某贩卖毒品十公斤的犯罪事实进行追诉。最终,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某死刑。
长期繁忙的公诉工作,并没有让李璟梅成为一心埋头办案、不问世事的人。“办案是我的本职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则是应尽的社会责任。”这些年,在五分院开展的送法进校园、进企业等普法活动中,李璟梅时常化身暖心的“莎姐”,分享办案故事,讲授普法知识,向受众者传播检察正能量......
五分院的同事们都纷纷为她努力付出而点赞。“她优秀、实干,是一个有公诉理想、有责任担当的检察官。”与李璟梅共事多年、见证她成长进步的检察一部主任李雪山这样评价道。
“我热爱检察官这个职业,有正义感和挑战性,每次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被害人家属发声,我感到十分的自豪。”面对未来,李璟梅坦言,希望自己能为守护公平正义做更多、更好的事......
(除检察官外,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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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检察五分院、南岸检察文字 | 张衍路、彭静、陈林、周亚图片 | 彭静、陈林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排版 | 周雪雪 审核 | 满宁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