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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微课展播一】五分院:“氪金”有风险,别让网络“游戏”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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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为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莎姐”普法质效,近期,市检察院联合市教委组织开展了“‘莎姐’精品法治视频微课”评选活动,28个分院、基层院精心制作的34个法治视频微课参与了评选,经市检察院和市教委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10个精品法治视频微课。
评选出的精品法治视频微课中有针对幼儿园学生等低龄儿童的自护教育,有针对小、中、大学生的防性侵、防诈骗、防网络沉迷等犯罪预防教育,也有针对家长、老师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群体的家庭保护、强制报告等普法教育,不仅涉及“断卡”、“注销校园贷诈骗”等新型犯罪,更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了充分解读,是市检察院和市教委联合打造的优质普法素材。


我们将陆续对10个精品法治视频微课进行逐一展播,本期推出的是五分院制作的《“氪金”有风险,别让网络“游戏”了你》。


“氪金”指在网络游戏中充值的行为。那自愿“氪金”能返还么?被骗“氪金”怎么办?今天就跟着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七部“莎姐”检察官张丙霞一起从短片中寻找答案吧~


温馨提示:请在WiFi环境下观看


12岁的小李偷偷用爸爸微信钱包充值氪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莎姐”检察官:有可能。


花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网络游戏充值也是花钱的一种方式。充值氪金是未成年玩家与网络游戏公司签订的“合同”——你提供金钱,公司提供游戏服务。那么,这“合同”究竟算不算数呢?


我们来看看我国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小李用的是爸爸账户里的2万元氪金,这种高额消费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的父母的同意及追认后才能有效。


这就意味着,如果小李的父母并不知情而且事后不认可小李的充值行为,他的父母可以请求游戏公司返还款项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假设小李已满16岁,靠自己工作赚钱生活,不再花父母的钱。虽然他是未成年人,但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能向游戏公司要求返还充值款了。


自愿“氪金”,属于民事法律的范围,那被骗“氪金”是否涉及到刑事犯罪呢?



“莎姐”检察官:当然,短片中小雷就是遭遇了网络诈骗 ,幸好家人及时发现并报警。最终被骗的钱被警察叔叔追回,骗子最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就是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辨别能力较低、对网络交易缺乏警惕等特点,设计了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方式,让未成年人掉入诈骗的陷阱。


网络充值诱惑难挡,我们如何预防?


“莎姐”检察官首先要提醒同学们:


使用网络一定要合理有度,不要过度沉溺网络游戏,更不要轻信所谓的游戏网友。


同时,“莎姐”检察官也给同学们支几招来防范网络诈骗:



最后,“莎姐”检察官送给大家一个自编的“防骗顺口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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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八部、重庆市教委、检察五分院策划 | 市检察院陈萍、方维,市教委文像阳、曾璐文字 | 罗群、张丙霞视频 | 岳笑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胡晓航、谭嘉晨
排版 | 周雪    审核 | 满宁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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