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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北碚: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 不让一个家庭因案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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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喜悦的起源要从一通电话说起。
“发生交通事故好几年了一直没得到赔偿”
“我们村上有一户人家发生交通事故好几年了一直没得到赔偿,家里十分困难……”2020年9月末,检察六部干警郭达与辖区内17个镇街扶贫专干逐一通话进行司法救助线索排查时,北碚区金刀峡镇小华蓥村扶贫专干周某提到的谷某一家情况引起了郭达的注意。
2014年9月9日,谷某一家三口搭乘熊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谷某左胫骨上端等多处骨折。谷某被送入医院治疗,花费五万余元。法院虽判决熊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谷某经济损失十三万余元,但因熊某某无可执行财产,谷某一家并未得任何赔偿,生活陷入困境。2016年谷某一家被识别为贫困户,2017年虽然脱贫但继续享受帮扶政策。
“这笔救助金争取年前就要发到救助人手上”
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官赵靖敏锐地察觉到谷某存在返贫风险,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
“他们一家现在就他妻子一个人在外头打工挣点钱养活一家人,孩子还在读小学,他身体又不好,为了治病还向亲戚借了5万块,到现在也没还上。”知情的村干部向赵靖介绍着谷某一家的情况。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笔救助金我们争取年前就要发放到救助人手上!”赵靖在办案中秉承着“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三主动举措,逐项指引谷某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协助其到镇上复印有关户籍、医疗收据等有关资料。
“救助不应止步于司法救助金的发放”
“司法救助的社会关注度高,每一笔司法救助金的发放都必须让人信服。”2020年10月13日,北碚区检察院召开了谷某申请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当地村干部参加。
听证会上,赵靖向听证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谷某陈述了申请司法救助的理由,听证员针对原案赔偿、造成损害、家庭收入以及司法救助政策和司法救助金申报数额等情况进行提问。经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谷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国家司法助条件,同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该院经研究决定对谷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两万元。
“救助不应止步于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人民监督员石鑫说道。听证员从自身从事的工作角度出发,为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方面出谋划策,以进一步缓解其目前生活困境。同时赵靖主动与县扶贫办、乡镇府对接,督促相关部门依照政策进一步落实对谷某一家的帮扶救助措施,谷某的扶贫对接人周某表示将动态跟踪谷某的生活状况,在政策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帮助其改善生活。
“真没想到检察院会主动来帮助我!”2020年12月7日,谷某从赵靖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道。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走进谷某的种植园,只见一株株绿色的百香果苗爬满支架,一个个青色的百香果挂满枝稍,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帮扶组对我家进行对口帮扶,8亩百香果种植园也建了起来,百香果价值高、收益快,种下去的果苗经过两三个月的培育就能开花结果。”在地里忙碌的谷某说。
“脱贫攻坚已取得全面胜利,但我们仍要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来,主动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依法纳入司法救助范围,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做到应救尽救,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力量。”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20年北碚区检察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案,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投入帮扶资金7.5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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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九部、北碚检察
文字 | 张雪莲图片 | 谭毅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吴杰排版 | 谭啸鹏 审核 | 钟华、满宁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