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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市场主体 护民营经济】云阳:这份不起诉决定书,让他助力企业实现300万元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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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口中的他,指的就是企业技术骨干管某某。连日来,管某某盯品质,抓进度,整个人“扎”进车间,仅这个月企业便实现了300万元的产值。
从产不抵销面临着违约的风险到实现百万月产值,还得从2020年11月的一个交通肇事案说起。
2021年5月17日,云阳县公安局以管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云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李昊负责办理此案。从讯问中得知,从事故发生到被害人熊某某过世,管某某、保险公司以及管某某所在企业已经累计向受害者家属支付了110万元。
“保险公司和管某某赔偿给被害人是理所当然,为什么企业会主动帮着赔偿呢?”办案“老手”的李昊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2021年5月28日,带着疑问,李昊和助理向小红第一次来到管某某所在企业进行实地走访。通过细致走访和详细询问,李昊找到了“隐情”所在。
原来,嫌疑人管某某系该企业的技术骨干,承担着产品研发、技术升级等核心职责,他研发的多项技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及发明专利,这些专利也对该企业的生产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李检察官,他是我们公司的技术骨干,生产线上的问题都离不开他的指导,眼看着产品质量提不上去,企业发展很受影响,希望检察机关能对他从轻处罚。”走访中,企业负责人多次向检察官表明诉求。
为防止办理一件案子,拖垮一个企业,云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立即启动该院涉企案件办理机制,在审查起诉期间,更是多次走访企业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他们走访中还了解到,案件发生后管某某一直积极化解和被害人家属之间的矛盾,主动认罪认罚,但由于一直忧心此案处理结果,即使取保候审也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企业解决了大量社会就业,深具发展潜力,值得挽救……”为此,李昊连夜赶写经济影响评估报告,迅速将其与该案的审查报告一起向上级院进行汇报。
考虑到事故发生后管某某又主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该案的精准办理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也能以此案释法说理,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为了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同时让案情更清楚、证据更明白、处理更透明,建议对管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召开公开听证会。”在案件讨论会上,承办检察官说道。
2021年6月16日,该院邀请被害人家属、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三方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李昊就案件基本情况、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大家一致决定支持对熊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感谢检察机关和被害人家属给我机会,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让我的技术更好地服务社会。”管某某感激地说道。
不久之后,检察机关依法对管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管某某也努力兑现着他的承诺。他更加勤勉敬业、踏实工作,同时积极进行技术研发,本月就助力企业创下300多万元的产值。
据统计,2020年6月以来,云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市检察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保市场经济、护民营企业”专项行动,聚焦让民营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精准办理12件涉民营企业不起诉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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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四部、重庆检察二分院、云阳检察
文字 | 陈燕、吴擂、杜莹
图片 | 陈燕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骆军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吴闻闻、满宁
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