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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铜梁:检察建议守护无障碍设施,有“碍”变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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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有障碍
残障人出行难上加难
“新修的人行道,为什么没有设盲道?”
……
今年1月,铜梁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问题不少”——部分新建、改建的城市主干道未设置盲道,车辆、花坛、配电箱及路桩围挡占用盲道等情形让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盲道紧贴高压电箱,盲道不贯通、缺少使用提示,盲道盲砖破损、且伴有大量污水淤积、砖体悬空等情形也让无障碍设施使用困难重重。
“除了人行盲道之外,无障碍设施还有哪些问题?”为了更加全面掌握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情况,随后检察官们又对全区开展了大走访,发现了残障人士出行的另一“难题”——铜梁区汽车北站售票大厅缺少为残障人士服务的专门设施,售票口没有设置低位服务柜台,“高耸”的栏杆也让乘坐轮椅的残障人士寸步难行。此外,站内的无障碍洗手间要么充作杂物间堆放清洁用具,要么根本未开放。辖区内部分公共停车场也未按照规定配建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在没有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地方,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台阶,对坐轮椅的人来说都是巨大的困难。无障碍通道看不到、到不了、用不了,使用效果就达不到理想状态。无障碍设施为了应付验收而设置,就无法真正方便我们残障人士出行。”走访中,铜梁区肢残人协会主席张龙达向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莫紘道出了肺腑之言。
盲道变“忙”道,无障碍设施有障碍,怎么才能让盲道不“盲”、有“碍”变有爱呢?
检察机关穿针引线
凝聚守护公益合力
5月7日,铜梁区检察院向三个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排查辖区内盲道使用情况,并建立盲道保护长效机制;依法督促汽车站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对部分路段未设置盲道、停车场未按照规定配建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的问题进行整治;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整改。在共识凝聚,合力形成的基础上,一场扫清障碍的专项行动在铜梁区正式打响。
让盲道不“盲”
有“碍”变有爱
整改前 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整改后 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现在的无障碍,才是真的‘有爱’了。这次整改改得好,切实改善了我们的出行环境,让我们更加便捷、安全地融入社会。”看着检察官们面对违停占用盲道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普法宣传,一位残障人士真挚感慨道。
“就《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金川大道部分未设置盲道问题,我们已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提出整改方案,并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对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了初步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关于少数暂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详细解释,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简要介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盲道的专项巡查,杜绝问题复发,切实保障视障人群‘脚底下安全’。”铜梁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我们将原有的残疾人低位服务台、残疾人专用厕所做了进一步完善,配足配齐了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并做出明显标识以便残疾人识别、专用。目前,汽车南站、汽车北站残疾人服务设施缺失问题得到有效全面整改并以便捷优质服务对外开放。”铜梁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称。
“创造无障碍环境体现的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公平正义,既能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也能为每个公民的特殊需求提供应急保障。我们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检察监督合力。”铜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冉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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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五部、重庆检察一分院、铜梁检察文字 | 马弘、潘强、沈舟华图片 | 王梓又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骆军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彭劲荣、马弘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