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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南岸:臭水沟变生态休闲地,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河流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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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污水排放没有了,空气特别清新,加上河岸地势平坦,是我们周边居民晨练、休闲场所的不二之选啊!”


11月9日上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和南岸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南岸区梨子园河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看到眼前的梨子园河,听到当地居民高兴地说着整治效果,满是欣慰。


梨子园河水潺潺、生机盎然,这曾经让居民避而远之的臭水沟,摇身一变,魅力值飙升,已成为居民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和大家眼中的一道生态“风景线”。


然而,大半年前这里却是另外一副模样,这一切变化要从检察机关的一次走访说起。




今年年初,南岸区检察院检察五部在走访摸排中发现,梨子园河鲁能四街区段有3个排水口长期排放污水进入梨子园河。“之前几个位置都是排放污水的地方,黑褐色的污水就直接排进河里了,排出的污水臭味熏天不说,更是损害了梨子园河的生态环境。”该院检察五部主任陈中丁说到。

梨子园河系长江三级支流,水流流经拦马河、长生河汇入长江。污水直排不仅损害了梨子园河水生态环境,还对拦马河、长生河水质造成间接影响,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陈中丁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梨子园河污水直排的情形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发现问题后,南岸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开展走访调查、实地取证,随后便向相关部门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该部门积极履行河道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统一监管责任,寻根溯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河道污染治理,提升梨子园河生态环境质量。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认真对照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原来,梨子园河四街区段的开发商并未将排污管道移交市政管理。经相关部门现场排查发现,因排污管道出现多处破损,才导致污水直排进入梨子园河。于是,该部门立即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

目前,梨子园河3处破损的污水管道已完成了管网整改,河流水生态整治、河流两岸景观修复工程也已完工,梨子园河的整体“颜值”从内到外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档升级。
同时,南岸区检察院还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对梨子园河的常态化巡查,联合属地街道、开发商、物业等单位持续加强梨子园河水体环境的监督力度,保证梨子园河污染防治常治长效。
“我们发出的检察建议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得到有效落实,从源头上防止公共利益进一步受损,保护了长江生态环境,又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下一步,南岸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向着‘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合力维护好辖区内的河湖生态。”南岸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劲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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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检察五分院、南岸检察文字 | 彭静、周亚图片 | 周亚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刘嘉欢

排版 | 岑欣颖       审核 | 彭劲荣、马弘

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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