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人行道盲道安全督查】巴南:防止盲道变“忙道”,合力保障视障人士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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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9月至12月,市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五部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开展“人行道盲道安全畅通治理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检察、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聚焦人行道盲道监管薄弱环节和影响安全出行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方式系统治理,依靠群众力量参与监督,解决了特殊人群急难愁盼问题。
本微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人行道盲道安全督查】专栏,以“回头看”的视角,展示“检察蓝”携手“城管蓝”开展城市综合治理,让城市更安全、有温度。
“现在盲道顺畅了,实现了无障碍通行,让我感受到了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带来的便利。”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融入共享社会生活,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们来到辖区一处盲道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一位残疾人士向检察官讲述了自己的感受。
检察官们经实地勘察取证,核算出固定设施侵占、损毁盲道长度的情况。据统计,6处盲道被损坏和占用的长度共计50.3米。同时,盲道还存在缺失、无起始点标志、破损未及时修复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盲道是为保障视障人士出行安全而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关系他们平等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权利。然而,盲道被损坏、侵占、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使盲道变成了“忙道”,视障人士的出行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1月14日,巴南区检察院正式立案。
为了尽快恢复盲道通畅,切实保障视障人士“脚下安全”,1月15日,该院向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对设置路面停车位、自动伸缩门、水泥隔离球等固定设施占用、破坏盲道的情形进行处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安全监管和日常维护,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收到检察建议后,巴南区城市管理局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并组织工作人员联合检察机关对盲道破损、被侵占现场逐一进行复核,制定整改方案,开展盲道专项整治工作。
“及时清除了违规设置的停车位;更改了占用盲道线路的隔离球和自动伸缩门等设施;设置了隔离桩防止车辆占用盲道;已督促占道经营的商户进行整改……”
3月12日,该局就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复。
通过一系列整治措施,6处问题盲道已恢复正常使用,取得了良好整治成效。该局还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盲道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
据巴南区检察院负责人介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关乎特殊群体的出行安全。该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持续关注辖区内盲道现状,重点排查盲道占用、规划和管护问题,对于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切实维护好视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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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岑欣颖 审核 | 马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