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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故事汇】张莹:寓法于情 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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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张莹,女,1989年4月出生,201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检察六部二级检察官助理,因普法成效突出被永川区评为“优秀巾帼志愿者”。2021年9月,荣获重庆市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
爱无止境,润有悄然,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张莹,永川区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助理,7年来,她凭着扎实的业务功底,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和耐心,灌溉出了一条护苗之路。
获得重庆市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的喜讯传来,面对同事们的夸奖,张莹深知压在肩头的这份责任,“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让孩子们都能在美好和谐、文明法治的环境里茁壮成长,是我们未检人的使命。”
一个“不二法宝”
“我梦想着有朝一日像影视剧里的公诉人一样,身着制服,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惩治犯罪。”2014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张莹,怀揣着滚烫的梦想来到了永川区检察院,她的心态随着角色的转换不断发生变化。
“检察官的工作,代表着法律权威,是一丝不苟和严肃的。”张莹说道:“但在面对当事人时,除了严格把握检察工作的标准,耐心、理解和倾听也必不可少。”
2015年,在参加讯问一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时,张莹吃了“闭门羹”。“定罪证据充分,且唐某某行为构成累犯,屡教不改。”但该犯罪嫌疑人不但不认罪,甚至出言挑衅检察人员,讯问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虽然,案子已办结,但办案过程让张莹认识到不应只是就案办案,更需注重心理问题的化解,对待当事人要多一份细致多一份耐心。
后来,她转变工作方式,注重耐心倾听各类当事人的意见。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时,讯问过程中,张莹与检察官向四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耐心宣讲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真诚地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我犯的也不是什么重罪,为什么要关押我?”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突然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吴某认罪不认罚,对刑罚执行方式也不认可,经过张莹的耐心沟通,吴某说出自己的担忧:“ 我妈妈生病在家无人照顾,我很担心她。”
得知此事,张莹和检察官认真听取了吴某的意见,核实其真实想法。他们一方面向吴某及其辩护人充分释法说理,一方面让吴某与母亲视频通话,缓解其对家中年迈母亲的担忧。母亲对他说到:“检察官已经把情况跟我说了,你不用担心我,我会好好照顾自己。”
最终,吴某消除了重重顾虑,表示:“谢谢检察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愿意认罪认罚。”
就这样,耐心、理解、倾听成了张莹办案的“不二法宝”。
一颗真挚的心
“每一本卷宗都关系着未成年人的人生,来不得半点马虎!”2017年,张莹开始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她看来,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扶教育比惩戒更重要。
2020年,永川区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社区观护基地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鹏(化名)展开为期10个月的帮教考察。考察期内,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张莹与社工对小鹏制定精准帮教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教育和矫治,并走访家庭、社区,定期联系小鹏,及时了解表现,并帮助其找到一份稳定工作。
今年5月21日,永川区检察院结合小鹏在考察期内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管教,整体表现良好,且未实施新的犯罪,未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等情况,对小鹏做出不起诉决定。如今,小鹏已经顺利重返社会,成为一名服务员,开启了自食其力的新生活。
“莹姐在我迷茫的时候真心劝导我、帮助我,如果没有她,我的人生轨迹可能就不一样了。”谈及张莹,小鹏心里充满了感激。
“这是一项充满情感的工作。让每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迷途知返,为每一个受到伤害的孩子抚平伤痛,是我的心愿。”在张莹看来,只有将自己最细腻、最真挚的情感投入到未检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寓法于情,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
她的这份细腻和真挚不仅体现在办案的过程中,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更展现得淋漓尽致。“刚开始,她面对如林的强手也向我们表示过担忧,甚至一度因为压力过大导致头疼,但她并没有放弃,每天认真、踏实地一遍遍复习。”该院检察六部主任熊文靖说。
最终,敢打敢拼不服输的她脱颖而出,获得重庆市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迎来了荣誉和掌声。
一粒“法治纽扣”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张莹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150余件。“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他们的经历让我感到痛心,我希望这样的案件发生得越来越少。所以,我们要注重法治宣传,系好未成年人的第一粒‘法治纽扣’。”张莹说。
“同学们要选择合适的方式对待暴力犯罪,对未成年人来说,遇到侵害不要慌,记住对方长啥样,当下不要起冲突,事后找人来帮忙......”今年5月,一场聚焦校园暴力的法治宣传课在永川区某小学进行,500余名学生认真聆听宣讲、参与问答,此次法治宣讲课的主讲人正是张莹。
“看到孩子们好奇又认真的眼神,我特别有成就感。希望孩子们都能在美好和谐、文明法治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张莹说。
2017年至今,在协助检察官办案之余,张莹化身“莎姐”,与同事们常常深入学校、社区,参与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各项普法宣传活动23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覆盖永川区12所学校。
在暑假、寒假等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高发时段,张莹与同事们还专门为青少年和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治宣传送到最需要的地方。
“未检工作让我的人生价值不断实现,我深知道阻且长,但我坚信行则将至。我会继续将真情实感倾注其中,守护青春之花,希望孩子们的生活永远春暖花开。”面对未来,张莹眼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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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重庆检察五分院、永川检察
文字 | 彭静、黄麒麟
图片 | 陈俐均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排版 | 谭啸鹏 审核 | 龚珊、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