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万州:公开听证会“搬”到“家门口”,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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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不了解这些雀儿这么珍贵,今天我们晓得了,野生动物得保护,捕鸟更要不得。”
冬日的三吉村绿竹掩映,桔果飘香。12月2日,在重庆市万州区三吉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万州区检察院召开的一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公开听证会受到当地村民广泛关注。
为何听证会要“搬”到三吉村举行?事情还要从万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说起。
结网防盗成鸟儿陷阱
三吉村位于万州西南城郊,紧邻长江,背靠青山,依山傍水,生态资源十分丰富。
“为了防止别人进果园偷果子,我们就去弄了些废弃的渔网围在果园的公路边上。我们设置的渔网有三层,网眼小,鸟儿从果园飞过时难免会被网住,不过当时只想着拦人,就没有考虑那么多。”陈某在供述时这样说道。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陈某在明知渔网可能会猎捕到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使用渔网将自家的果园围住,导致渔网上猎捕野生动物共计12只,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1只、松雀鹰1只。
公开听证促阳光司法
审查起诉期间,陈某因做农活时意外摔倒导致全身多处骨折,承办检察官主动前往陈某家中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审查认为,陈某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陈某的行为与故意设网捕鸟的行为有明显区别,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对其作微罪不起诉处理。
考虑到陈某身体恢复情况,同时为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四个多月后,万州区检察院决定在案件发生地三吉村,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如何确保听证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公益诉讼观察员等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社会公众作为听证员参与检察环节的听证和审查,听证员站在‘第三方’角度,发表客观意见。”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邹燕凌介绍。
听证会上,邹燕凌介绍了本次公开听证的流程,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拟对陈某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案件当事人和辩护人发表了意见。
“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如何?”“到案后的表现怎么样?”提问环节,听证员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经过闭门评议,结合案件情况、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法律规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陈某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懊悔,以后不会再做类似的事情,请求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听证会上,陈某表示真诚悔罪。
以案释法解群众心结
“村里植被好,林间的鸟类种类繁多,村民大多喊它们雀儿,却不知那日日啼鸣为伴的雀儿中,竟有那么多珍贵野生动物。”三吉村村支书程棣介绍,虽然事情发生后有些村民主动拆除了自家的渔网,但也有不少人因此埋下了心结。
在大多数村民看来,用废弃的渔网围果园、围菜地,本是为了防止偷盗、防止鸟儿吃庄稼,哪曾想,会因猎捕、食用入网的野生动物而违法犯罪。
“万州区全年为禁猎期,严厉打击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实施的非法猎捕行为。”
“食用野生珍稀保护动物,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还容易引发公共卫生风险。”
“私自设立电网、安放猎套等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了解开群众们的心结,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听证会现场,万州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围绕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的种类、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长江十年禁渔等相关法律知识向与会人员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讲。
听证会后,村民们交流着各自的看法。陈大爷说,回去以后,他得做个普法员,用村里的故事教育村里人。
“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今天这场公开听证会既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重庆市人大代表、民盟万州区委会副主委(兼)、重庆奎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召奎评价说。
“这次把公开听证会从检察机关‘搬’到老百姓‘家门口’,通过阳光司法面对面、法治宣传零距离的方式,积极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守护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邹燕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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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九部、重庆检察二分院、万州检察
排版 | 吴思倩 审核 | 钟华、满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