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璧山:检察“组合拳”移走垃圾山
提示:点击上方"重庆检事儿"↑ 精彩随时关注
“苗圃内堆放了好多垃圾,之前有树苗遮挡,不容易看见,可时间一长,垃圾越堆越多,苗圃都成了垃圾山。现在好了,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周围环境也大变样了,我们住得也安心了。”日前,家住璧山区中兴大道附近的肖大爷兴奋地指着面前青翠的苗圃诉说着这里的变化。
日前,璧山区检察院在对该处违规堆放垃圾清理一案开展“回头看”时,当地老百姓的回答均是纷纷点赞,这让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感到十分欣慰。
可几个月前,这里的情况却十分糟糕……
举报信:让垃圾山浮出水面
整改前航拍图
“是建筑公司丢弃的建筑垃圾,还是居民平时乱扔的生活垃圾,是否混杂有毒有害物质,体量是多少,对周边环境损害程度如何?对社会公益影响有多大?”收到举报线索后,该院高度重视,迅速通知巡河检察官赶往当地街道进行实地调查。“当务之急,立即去举报信所指现场调查核实。”
“到达事发地后,我们用无人机进行了拍摄,照片显示的场景瞬时把我们震惊了。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同堆放,体量相当大,在整个苗圃地块形成了一米多高的垃圾山,垃圾山中间设置了一个垃圾粉碎场,而且还紧挨着璧南河,问题看起来相当严重。”据检察官郭锟介绍,由于堆放垃圾的地面大部分没有硬化,部分垃圾直接堆放在土壤上,现场既没有防扬散、防渗漏等垃圾污染防范措施,也没有垃圾消纳场地的标识。这些堆放的垃圾经过雨水冲刷一旦流入璧南河,将堵塞璧南河河道,造成河水污染,进而威胁长江水质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如此大体量的垃圾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到底存放了多长的时间,堆放场地地块性质是什么,这个垃圾粉碎场到底是怎么建立起来的,有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带着这些疑问,检察官们走访了附近村民,现场勘测拍照、确定具体范围……完成取证等程序性工作。之后,他们马不停蹄地前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以及当地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总算搞清楚了垃圾山的来龙去脉。
原来,2020年11月,当地街道办事处与重庆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垃圾粉碎站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当地街道办事处向这家回收公司免费提供中兴大道旁苗圃内一处3000平方米地块,用于处置当地街道办事处产生的可利用生活垃圾及大件垃圾。但由于回收公司处理容量有限,时间一长,来不及处理的垃圾日积月累,3000多吨的垃圾山逐渐形成。
“该地段长时间裸露贮存有大量城市生活垃圾,且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园林垃圾混同堆放,贮存场所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同时当地街道办事处未对现场采取有效防扬散、防渗漏等防止污染举措,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威胁璧南河河道的安全,属于典型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郭锟表示,在事情调查清楚后,璧山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当地街道办事处分别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单位迅速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环境危险。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继续跟进监督,多次与相关部门、当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商讨,研究确定整改标准,协调各方提高整改进度。
提起诉讼:起底根源,消除垃圾污染影响
然而两个月后,璧山区院在几次开展“回头看”后发现,整改效果不令人满意:当地街道办与重庆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垃圾粉碎场仍在正常经营,粉碎场内裸露贮存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依旧混合堆放在一起,粉碎场用地、规划仍不符合环保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也未开展,垃圾粉碎场运行对当地群众造成的影响仍在持续,社会公共利益继续遭受侵害。
为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再继续受到侵害,该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当地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和环保标准,设置垃圾粉碎场,消除垃圾粉碎场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检察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给当地主管部门敲响了“警钟”。
“检察机关之所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为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 郭锟说,“因此我们秉持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的办案思路,仍主动与被监督机关沟通,以实现用更有效的方式实现检察公益诉讼的目的。”该院的做法得到了被监督单位的积极回应,在法院庭前会议上,当地街道办事处主动解除了与该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合同,并明确表示严格落实检察建议的要求,15日内拆除垃圾粉碎场相关设施设备,清运违法贮存的部分垃圾,并恢复原状。
公开听证:促公正赢公信
整改后航拍图
相关单位是否履职到位,整改效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为了实现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公开性和有效性,也为了让更多的单位重视环保公益诉讼工作,璧山区院决定以公开听证会形式,引入第三方评价准确判断相关单位履职整改成效。为此,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该院主动邀请环保技术专家、行政执法专家、公益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律师等7名具有较强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听证员参与听证。通过检察官介绍案情,各方举证,现场调查,听证员独立评议,最后听证员认为当地街道办事处充分履行了职责,拆除了影响当地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垃圾粉碎场,粉碎并清运各类垃圾3000余吨,彻底消除了垃圾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实现了检察建议的目标要求,达到了整改效果。
同时,该院根据《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人进行了相应奖励。
“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职能,充分运用群众监督、诉前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等多重监督方式,推动了问题实质性化解,使被侵害的生态环境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该院副检察长陈里表示: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河巡查,全力守护璧山碧水青山,高效助力璧山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点击“猜你喜欢”
↓↓↓
猜你喜欢
贺恒扬: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政治建设 把“两个确立”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速来参与!“2021·重庆十大检察新闻”评选网络投票开始啦!
【检察日报】九龙坡:临时计划单里有“猫腻” 检察机关为企业量身定制内部监管方案
来源 | 重庆检察一分院、璧山检察
文字 | 潘强、曾幼林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晏晶、沈悦排版 | 岑欣颖 审核 | 马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