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迎两会·十大检察榜样事迹展播②】张光利——坚守刑事执行“最后一公里”

 提示点击上方"重庆检事儿"↑ 精彩随时关注



★ 开栏语 ★

“榜样的力量是无声的,榜样的力量更是无穷的”。重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学英模·十大检察榜样”评选活动,经全市三级检察院推荐、市检察院政治部考察、市检察院党组会审议,最终确定卢俊宇、张光利、何彦林、王东海、吕凯、吴艳、李非白、潘珂、张顺杰、刘蔚琳10名同志为“学英模·十大检察榜样”。
 为激发全市检察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模精神,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人人争做新时代检察先锋,为重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丰厚人才底蕴。即日起,本微特开设【迎两会·十大检察榜样事迹展播】,敬请关注!

今天展播第二期:张光利——坚守刑事执行“最后一公里”。



榜样风采








愿做那高墙内的“点灯者”




2010年7月,张光利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考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11年2月至今,一直从事监所检察工作。用他的话说,“给予服刑人员更多的帮助和温暖,做他们人生至暗时刻的‘点灯者’,是一个刑事执行检察人的自我修养。”


点一盏灯,守护好刑事司法最后一公里




对于服刑人员来说,他们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自己的刑期,他对服刑人员反映的刑期错误问题特别重视,总是第一时间及时沟通,依法办理。


2017年,刚被派驻到渝州监狱的张光利便遇到了一件棘手的申诉案件。


在该监狱服刑的董某良发现自己的刑期出现错误,但因案情复杂、时间久远,很可能申诉无望,于是一度产生消极情绪。


张光利第一时间对董某良进行约谈,并进行了初步调查。“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应当得到良好维护,我们检察官是高墙内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卡,疏忽不得。”张光利说到。


从早到晚,从日出到星辰,张光利硬是用7天时间,将罪犯服刑档案材料、历次判决文书、法院回复材料、沟通协调材料一字不落翻了个遍,做到对整个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都心中有数。


“该案的症结在于程序复杂、耗时过长,涉及多家单位多家部门、中间环节多,不利于案件的快速纠正。”抓住牛鼻子后,他创新性地提出,由罪犯服刑所在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直接办理的高效纠错机制。


张光利多次与相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沟通和交换意见,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充分阐述全案基本事实及启动再审的法律依据,促使法院时隔七年重审此案,最终为董某良依法减少刑期2年1个月18天,司法公正得以捍卫。


“是您让我看到了法律的正义。没有您,我的案件不可能得到改判,今后我一定积极改造,洗心革面,争取早日出狱。”董某良专门约见张光利时满含泪光说道。



点一盏灯,驱散服刑人员心中的阴霾




没有人是天生的罪犯,绝大多数服刑人员是因教育缺位等多方面因素走上了犯罪道路。对于重新回归社会,他们中很多人心怀迟疑甚至是恐惧。如何驱散他们心中的阴霾,将他们改造好,让社会重新接纳他们,是张光利多年来思考的课题。


“只有真正地关心他们,用真心、耐心、诚心打动他们,走进他们的内心,才能消融他们心中矗立的冰山,挽救一个个跌落深渊的灵魂,承托起他们新生的希望。”这不仅是张光利的口头禅,也是他的行动指南。


2018年6月初,张光利接到服刑人员王某元的约见请求,看到眼前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五六岁的阳光帅气小伙子,他有些吃惊,王某元青春的脸庞和监狱的环境是这么地格格不入。


经过深入交谈,张光利得知,王某元从小就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长期缺少管教和关爱,初中便早早辍学。后因交友不慎犯过一次盗窃罪,刑满后,又在一次替朋友出头,挣面子时一时意气杀了人,最终酿成大错。


“他什么时候来到这里?他平时和其他罪犯关系怎么样?”张光利向王某元的管教民警详细询问关于他的一点一滴,还调取王某元的服刑改造档案、案件原始判决等资料仔细审查。张光利发现王某元犯盗窃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不应认定为累犯,法院判决确有错误。


张光利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办案单位,并移送案件线索,协调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案件最终得以依法改判。


张光利将判决送到王某元手中的时候,王某元颤抖着双手,哽咽着说,“您一次又一次的努力为我在黑暗之中点燃了一盏明灯,我第一次深深地感觉到自己也是一个被关心、被在乎的人。”


“改造罪犯最重要的是用亲情作纽带,唤醒内心深处的善。”这是张光利的准则。他联系到王某元在外打工的母亲来监狱里面探监,与王某元进行亲情通话。“孩子你一定安心服刑改造,妈妈在外面等你回来,一切都好好的啊。”隔着玻璃,涌动的亲情和温暖,让电话两端的母子都潸然泪下。
去年的巡回检察中,张光利再次看到王某元时,王某元激动地说,“张检察官,我现在当上监狱的卫生员了,努力学习了大量的医疗卫生知识,想出去之后做护理工作,用自己的双手赎罪。”


点一盏灯,照耀最初的职业信念



派驻期间,张光利积极列席监狱的狱情分析会和评审会,及时掌握狱情犯意,并与监管场所建立了重大情况信息通报机制、安全管理联防联控机制,用制度夯实派驻检察基础,用制度守护好刑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针对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法条多、散、乱,从事执检工作伊始,很容易存在对相关规定不熟、凭经验办事的问题。他与同事们一起编写了《看守所检察手册》,407页的篇幅,将看守所相关法律法规细分为十八个章节。


“这本书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条文进行分类汇总,各种详细规定一目了然,对于我这样的派驻工作的新人非常的有用,俨然成为检察工作的常备工具书。”该院检察官助理朱小霞介绍称。


为解决影响减刑幅度情节规定多、案件类型混杂、时间要素交织等问题,他还创新提出《罪犯减刑情节审查一览表》和《减刑间隔时间一览表》,将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的减刑规定,浓缩在两张表上,极大提升了案件审查效率和质量。


2020年,张光利成功办理并获法院改判的李某刚减刑裁定错误案就有这“两张表格”的功劳,因为严格了审查质量、提高了审查效率,服刑人员李某刚被依法减少刑期9年9个月。该案在2020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九件减假暂精品案件之一。


辗转十余年,张光利已经从新手“小白”,摇身一变成能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这一切都源于数年来的坚守、努力和拼搏。他扎根监管场所一线十年,办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200余件、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侦查案件10余件,所办案件被评为“全国书面提出检察建议精品案件”、“全国巡回检察精品案件”、“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个人连续两届荣获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所在办案组获集体三等功一次、集体嘉奖三次;撰写调研材料获高检院、市政法委二等奖、三等奖等;入选高检院首批巡回检察人才库;2016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张光利说,作为一名执检人,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奉献。“凭一口气,点一盏灯”。多年来,张光利深耕刑事执行检领域,做到日拱一卒,每日精进,终于成为刑事执行领域的行家里手,兑现了最初的职业信念。他总是说,“我不是最聪明的那一个,但我一定是最踏实的那一个,只要朝着一个方向努力,路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点击“猜你喜欢”

↓↓↓

猜你喜欢

【区县“两会”看检察③】解码五年工作,这五个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请你“检”阅【迎两会 晒亮点 ㉒】酉阳:乌江流域跨区协作 携手共护一江清水

来源 | 市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室、宣传室、重庆检察一分院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舒静婷
排版 | 谭啸鹏       审核 | 马弘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