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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荣昌:检察建议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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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村民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隐私信息,我们都做了处理!”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公示时一定要谨慎,不要好心办了坏事!”
近日,荣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来到万灵镇沙堡村,对一起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当看到公示栏中信息公示规范,对所涉村民个人信息都进行了安全屏蔽处理,检察官们这才放了心。



去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和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荣昌区检察院立即响应,展开行动。随着深入调研,检察官们从该院所办理的数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一个“共性”——被害人无一例外,均存在着案发前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


“部分群众识骗防骗能力不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较弱,针对此类人群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频发。防范信息泄露风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义重大。”荣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庆云表示。


同年9月,该院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经调查走访,检察官们发现部分镇政府、村委会在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中,对被公示人的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未进行加密、去标识化等屏蔽处理。


“这极有可能导致被公示人个人信息泄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荣昌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张皓宇介绍。


立案调查后,该院在短短半个月内分别与涉及此类问题的7个镇政府逐一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检察机关建议相关单位及时替换不规范的公示信息;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相关单位全面接受磋商意见,在一周后就陆续完成整改事项,撤除、替换公示表,规范处置个人信息共计6000余条;组织政府各部门及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专题学习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微信、QQ、广播、院坝会等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识诈防诈能力。


“个人信息公开的范围要考虑必要性,比如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敏感信息通常是没必要公开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必要公开信息,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屏蔽处理。”张皓宇说。


“过去图省事,把要公示的表格直接打印出来就张贴,完全没意识到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检察机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现在依法规范处理,为群众个人信息筑牢了安全‘防护堤’。”一名沙堡村干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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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检察五部、重庆检察五分院、荣昌检察文字 | 彭静、周光子图片 | 周光子编辑 | 张博排版 | 岑欣颖                     审核 | 彭劲荣、马弘主编 | 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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