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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重庆云阳:跨省上门开展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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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0日,《检察日报》第7版刊登《翻越秦岭,为了一场温暖的奔赴——重庆云阳:跨省上门开展司法救助》一文,内容如下:
一场突发的车祸,让远在陕西省汉阴县涧池镇中营村的焦某一家人陷入了生活困境。
2021年1月,焦某的丈夫王某搭乘余某驾驶的车辆途经重庆市云阳县时,因车速过快躲闪不及,致使车辆与停放在路边的车辆相撞,搭乘人王某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余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同年6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向王某家人支付赔偿金44万余元。法院判决后,余某一直未履行赔偿责任。于是,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未果。
2022年6月,焦某以法院判决量刑过轻、赔偿金额较低且未获赔偿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云阳县检察院受案后,调阅原案卷宗、询问原案办案人员及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故依法作出不予支持焦某申诉理由的决定。考虑到申诉人家庭因此案导致生活困难,该院遂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被害人王某的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在其年幼时便离家出走,王某死后,家里只有焦某一个劳动力。”该院副检察长何红卫介绍说,因为要照顾年幼的孩子,还要赡养王某的奶奶,焦某无法外出务工,一家人没有了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考虑到焦某身在山区出行不便,何红卫与检察干警驱车近10个小时,来到汉阴县涧池镇中营村,上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司法救助申请材料提交1个月后,云阳县检察院综合考虑焦某家的实际情况,决定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与此同时,经过办案检察官沟通协调,焦某住所地的村委会为焦某安排了公益性岗位,让其在照顾好家人的同时,有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
2018年以来,云阳县检察院厚植为民情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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