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

提示点击上方"重庆检事儿"↑ 精彩随时关注




3月27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三次(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全市检察机关如何扎实开展各项调查研究工作、更好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进行谋划部署。


会议指出,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意义重大。全市检察机关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静下来、沉下心、走出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和基层反映强烈、事关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会议强调,要把大兴调查研究落实在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具体行动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中央明确的12个方面调研内容,重点调查研究检察机关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领域的相关问题,重点调查研究如何深化检察改革、提高办案质效、推动数字检察建设、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品牌等工作,确保调查研究与检察主责主业同频共振,更加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会议指出,开展调查研究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要求,注重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善于运用解“麻雀”、剥“洋葱”、“互联网+”等手段,提高调查研究的效率和质量。要坚持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对于能够当即解决的问题,现场办公、马上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尽快拿出方案、明确责任时限,跟踪问效、一抓到底。
会议强调,要注重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抓好调查研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挖掘普遍性、苗头性和深层次问题,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等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切实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的实际成效。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点击“猜你喜欢”

↓↓↓


猜你喜欢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扩大)学习会


来源 | 市检察院办公室、机关党办文字 | 满宁、冉章编辑 | 晏晶
排版 | 谭啸鹏                     审核 | 程天民、马弘主编 | 侯映雪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