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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巫溪:开展“1+N”多元司法救助,为困难家庭送去“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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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地都种上了李子树,大儿子在理发店学手艺,女儿也比以前开朗了,谢谢检察官帮我家渡过难关!”3月17日,巫溪县检察院检察官王云对某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回访,被救助人任某感激地述说着生活中的喜人变化。
任某家庭遭遇了什么困难?检察机关又是如何帮助她们家走出困境?事情还得从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
任某和丈夫原本育有三个子女,夫妻常年在外务工,孩子由婆婆在家照看。可2018年的一天,一场不幸却突然降临这个家庭——5月1日,任某的婆婆带着9周岁的孙女和6周岁小孙子搭乘便车,因驾驶员卢某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至公路陡坡下,致使任某的婆婆与小儿子当场逝世,女儿因全身多处骨折住院抢救。
当年9月,巫溪县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卢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三年。任某一家也对卢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卢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96万余元。但由于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赔偿一直未到位。
2022年,巫溪县检察院与该县乡村振兴局建立《关于联合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主动开展法律帮扶。4月15日,县乡村振兴局将任某家的情况反馈到了巫溪县检察院,该院分管司法救助工作的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云随即前往任某家了解情况。
经调查了解,任某家庭系原建卡贫困户,任某与其大儿子均患有疾病,其公公常年住院,无生活自理能力。交通事故后,任某女儿身心遭受重创,性格日渐孤僻。任某独自一人承担照顾两个子女和公公的重任,其丈夫务工收入微薄,家庭陷入困难。
“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妇女儿童等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任某一家确实亟需外界帮助。”5月12日,巫溪县检察院决定对任某一家开展司法救助,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
“给予司法救助金可以解决任某一家的燃眉之急,但从长远看,如何让任某的家人治好病、就好业才是帮助这个家的关键。”为让任某的家庭彻底走出不幸的阴影,巫溪县检察院召开专门会议商议救助方案,决定对其开展“1+N”多元司法救助,并由王云承办此案。
据了解,巫溪县检察院的“1+N”多元司法救助体系中,“1”是对重点救助对象及时发放一笔救助金,解决困难家庭最迫切的难题。“N”则是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联合多部门开展综合帮扶,形成对困难群体的长效救助机制。
“根据重庆市检察院和市妇联联合印发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工作方案》,我们于7月21日成功为任某家庭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王云说道,针对任某女儿交通事故后身心受到创伤的问题,巫溪县检察院协同县妇联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对任某女儿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并联系医院为其恢复开展进一步诊治。
“小玲,以后遇到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检察官叔叔阿姨……”面对任某女儿即将小升初的情况,巫溪县检察院及时联系学校,协调落实了生活费减免等助学政策。同时,该院还积极协调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民政局,将任某家庭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及时开展就业帮扶,落实好各项困难补助。
2023年的春天来临,任某家的李子树上开满了白色的李子花,儿子找到了工作,女儿重展笑颜,历经生活“寒冬”的磨砺,一家人终于迎来了“春天”。
“我院构建起‘1+N’多元救助体系,将司法救助深度融入乡村振兴,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有效帮助。自2022年以来,已救助困难妇女、儿童2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8万元。”王云介绍,下一步该院将在丰富救助形式上持续发力,在提升救助效果上重点用力,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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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谭啸鹏 审核 | 钟华、马弘主编 | 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