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漂亮女辅警性敲诈9名公职人员被判坐牢13年:敲诈勒索还是潜规则诱奸包养?
【更正新发】江苏连云港灌云县26岁漂亮女辅警,涉嫌性敲诈9名公职人员372万,被判坐牢13年赔偿500万,该案究竟是敲诈勒索,还是潜规则诱奸包养?
判决书(非最终)流出,全国舆论哗然。当地法院判决书最特别的是,完全剔除了这些公职人员与女辅警发生性关系的关系和情境,直接定罪成敲诈勒索。但定罪定性量刑,是不可以不把情境和关系考虑在内的。
1、与19岁入职的许艳最早发生关系的,是灌云县公安系统两位派出所所长,一位副局长,是许女上司。
很难想象,在公安单位内部,这些老男人不主动,19岁的许女如何去主动勾引。
难道不是这些当领导的官员,用职权和优势地位,先诱奸或者骗上床了这个19岁的小女生?怎么排除职场潜规则,和诱奸包养的嫌疑?
几个官员老男人,集体轮流,去诱骗性侵或者包养一个小小的女辅警,怎么官员居然还成了“受害人”了?
一个19岁年纪的女孩,刚工作,懵懵懂懂的年纪,能有这么深的心机,去敲诈这么多官员老男人?男人们还甘愿被敲诈勒索,没有一个人主动报案?局长还甘愿被敲诈勒索两次?值得深入调查。
或许是,这些领导都认识,是酒场的朋友,互相炫耀,互相介绍,把她当成了性工具玩物集体潜规则包养。
19岁的许艳,在一开始,是自愿跟这些老20多岁的老男人发生关系的吗?
还是被老男人们轮流诱奸?之后破罐子破摔,这些官员可能视她作包养或者养情妇,当作集体享用的年轻漂亮肉体。
一个小小的辅警,别说其他单位的领导,连自己本单位的领导能不能接触到都不一定,怎么有能力通过性来敲诈到这么多领导?而且有个官员还自愿被“敲诈”两次?
从始至终,新闻和判决书都模糊其词,完全排除了潜规则、诱奸、包养的可能性,利用具有煽动性误导性的词汇,刻意来引导舆论,直接定性成“敲诈勒索”,用心可议。
2、虽然存在着明确的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但是三位所谓“受害者”又不在一个单位,前两位所长与其发生关系的时间,相隔只有一两个月,那么发生关系的情境是什么?
有没有谁晚上去酒局娱乐,叫上单位年轻貌美没有社会经验的女同事,而后者根本无法拒绝?
有没有灌酒、涉毒品、涉迷奸?有没有利用权势,威逼潜规则、强奸?
很多网民提到,曾有认识的女性朋友,先是被灌酒mj,然后被迫恋爱,经历各种混乱的人际,从想挣脱并尝试过,到被各种威胁,觉得无望,不如从中捞些好处,再到现在游迹各种酒局,认识大大小小各色公职人员。
那群老男人看不起她,又馋她身体,把女子变成一群官员们共同享用的年轻美女,如果是包养性质,官员自然会付出金钱。这又怎么谈得上敲诈勒索?
许艳跟这有何差别?判决书完全没有交代。
3、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境,那就不是中性描述的“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是应该重新考量,到底谁是受害者?
女辅警,最初,可能被潜规则、诱奸、强奸、迷奸,然后破罐子破摔,沦为共同情妇被包养?
如果是这样,该判刑的应该是官员,而不是受害者的女辅警。
4、所有的男性“受害者”,都是地方上有点儿小权柄的头头脑脑。
他们是如何在相当短的时间里、以什么组织和接近方式,与一个儿女辈的女性(比老男人们小20岁左右的许艳)发生关系,并且这名女性仅仅与他们这个圈子发生关系?
这不是个人隐私,这事关公共利益。
当地官方应该详细调查,并公开。
发生关系的情境,全部都要用来重新衡量许女的遭遇。
简单地说——她自始至终都是自愿的吗?还是一开始,是被上司潜规则胁迫?被诱奸?或者被强奸?后来沦为集体情妇,被轮奸?
5、许女第一次与南港派出所所长孙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年龄仅仅19岁。
一位19岁的少女,有着一份还不算太糟糕的工作,要去主动与50多岁的上司发生关系,然后以类似敲诈的手段换取经济利益?
还是遇到无法抗拒的性暴力,之后自我厌弃走上不归之路?
她是事前还是事后成为辅警,也没有披露。如果事后成为辅警,“受害人”们就涉嫌滥用职权。该被判刑的,是这群老男人。
6、许女的要钱行为,是一开始就边睡边要钱,
还是隐忍多时,因为某个事件或诱因,突然意识到,自己可以以这种方式讨回一个公道?
可是判决书,连许女何时要钱,都语焉不详。
7、如果是一般意义上的婚外性关系(显然不是),很难想象这些“受害者”全部都会以给不菲的金钱(几乎全部超过其年均合法收入)补偿的方式私了。
例如其中一位,跟许艳相处7个月,许艳以要买房子为由,要了他14万。
这位可能不是公职人员。判决书也没说,这位男人是单身还是已婚。
这种关系,更像是普通男女之间的桃色纠纷。两人当时是否是恋爱关系,判决书也没说清。
这也该被定性为敲诈勒索?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有些人利用权势报复。
那世界上所有女人只要和男人发生了几个月关系,女人也问男人要了钱,都犯了敲诈勒索罪?
世界上男女之间的桃色纠纷多了去了。
美国总统特朗普,被跟他发生过关系的女明星要钱。他不是也给了。没把女人送进监狱关13年。
吴秀波敲诈案,也是如此。被要钱敲诈3000多万。女生也没被判实刑。
8、如果是包养,给钱私了,是当事人的权利,不是敲诈。不应该以此为理由,判女辅警坐牢13年。
9、灌云县不能仅仅以处理了官员,作为这个案件的终局。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谁(先)是受害者?有没有其他女警察或者工作人员同样被潜规则或者诱奸或者包养?
10. 对官员的处理,不能是轻轻放下批评做样子(不开除公职),不能官官相护,甚至替官员打击报复。
一个法学博士说得中肯:
“当年重庆赵红霞受人操纵,敲诈雷政富等数个厅局级干部,都是区长区委书记的,也就判2年缓刑2年,倒是官员一律免职,雷政富被判13年。
现在江苏这起案件,对官员好像没看到什么实质处罚。
这名女辅警被判13年,还并处罚金500万,量刑过重了”。
难道要她父母来替她还500万的钱,赔偿给那群老男人官员?
涉事的官员,除了一个因为受贿、收保护费被抓,顺便把女辅警捅出来,判了两年半,今年底出来。
其他官员,都是党纪政纪处分,罚酒三杯,免去职位,保留级别和公职,在职工资待遇不变,一年动不动几十万,退休后一样领钱,有个p的影响。
只要没有开除公职,这样的处罚,等于是没有真正处罚。
女辅警被罚款的500万(做辅警的,一般也不是什么富贵家庭),按理说,要返还给这些老男人官员。
难道要她父母出500万,赔偿这群睡了他们19岁女儿6年的老男人官员?
女辅警这几年来,是否有怀孕打胎(对女人身体的伤害),判决书也完全没提及。
也就是说,他们不仅白嫖了一个19岁到20多岁的姑娘几年,还能拿回钱。
公职和级别一样保留,以后还能拿退休金。
而女儿被睡的这个家庭,不止得赔偿他们500万。女辅警还得坐牢13年。
这些老男人官员,实在太黑太恶毒。哪怕是作为嫖客情妇关系,也没有这样狠毒的操作。
这个判决处理,引发舆论轩然大波,全国人民都在质疑。
请当地官方,回应人民的质疑,摊出确切的证据,做出公正的审判。
女辅警有道德问题,但可能其实也是真正的受害者。
公职人员官员,不可逍遥法外,轻轻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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