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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2022年陕西省高考报名条件、时间公布
须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者: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考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我省明确
五种情况不得在陕报名
具体为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2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1日。所有拟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者、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者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具体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考者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在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只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我省要求,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报考者头像,务必确保头像符合要求。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头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
资格审查中如有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行为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等
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县(区、市)有关部门负责。
随迁子女高中注册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报考者的学籍和户籍(居住)情况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
通知明确,学籍审核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
对在资格审查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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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发布
责编:和 艳
编辑:宁侨侨,孙国骏,王 涛
邮箱:xaycb9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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