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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系列3 | 到底是什么定义了一个人?
相信你通过视频,将会对“自我到底是什么?”有自己的理解和认知。
25岁的你只会对5岁时的喜怒哀乐保有模糊的记忆,据说65岁的你也只能依稀记得奔三时的零星往事。
我们一辈子只有一个名字,并以为自己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个体。但一生中,我们是否能认为自己是“同一个人”?
当我们用哲学的眼光来看时,“人格”这个问题远比我们想象中的棘手。那么,我们要怎么样才能称得上是延续不变的?
我们到底要在什么条件下,才能一辈子都把自己看作是同一个人?
通常,人们会认为我们的身体决定了人格。
这个观点认为“我”之所以为“我”,主要是因为“我”附在我的躯体上。 设想一下,如果我掉光了头发,那我还是我吗?当然是啦。那没了一根手指呢?仍然是。那没了一条腿呢?还是 假如有一个恶魔要取走我们身体的所有部位,只留下一部分,你会选哪一步分?
很少有人会选手肘或肚脐眼吧,几乎大部分人都会选大脑。 这点非常有趣,我们潜意识的认为,我们身体的某些部位更能代表“我”。 比起其他部位,这个部位更接近我们人格的核心,更能代表“我”,而这个就是大脑了。基督教就宣传着对这个实验的一种解读,它让我们想象我们死后都会发生什么。基督教认为,人死后肢体分离,因为它是无关紧要的东西,而继续存在下去的就是精髓部分--灵魂。 这个思维还有一个版本,适合情侣完成。在刚谈恋爱初期,事后双方会问对方,你究竟喜欢我什么?以下是错误答案:“你那傲人的美胸”“你那坚实的手臂”,这些答案都零分。 人们更希望听的更代表自己真是自己的部位,比如,灵魂和大脑。
A、是技能吗?
如果我脑袋撞到了,不会打乒乓球了,我还是我吗?当然是。
如果我突然没了某种能力,不会说拉丁语了,或者忘了写毛笔字,那我还是我吗?是的。 也就是说,技术能力和自我没很大关系。 B、那记忆呢? 忘记了第一次上学非常纠结的场景或者去剧院听的音乐?甚至失忆症患者常常忘记了过往的大部分事情和认识的人。如果相关的这些记忆都消失了呢,我还是我吗? 有一种说法是,只要一些特性都保留下了,我就还可能是我。比如,对某种事的某种特殊反应,以及我对滑稽、睿智、重要等等的理解保持一致。虽然我对感情、经历的记忆已经消失,但我的感知和行动方式还是一样的。 所以,“人格”并不取决于我们的躯体是否存在,我可以附身在任何小动物身上。但我还是我;甚至记忆是否存在,我就算完全失忆,我还是我。 C、价值观、情感和个性决定了一个人
约翰·洛克曾经提出过:人格是由意识的统一性构成的(“Personal identity is made of sameness of consciousness.”)。 他认为如果和魔鬼进行交易,让人在拥有记忆和保持价值观进行二选一的抉择,大多使人都会选择价值观不变。
因此,哲学家分析得出“人格”就只剩下价值观、意向和性格。
最后再思索一下死亡,有的人认为死亡代表着消亡,意味着人格的消亡。如果认为人格和躯体或记忆有关,那死亡确是等于人格的消亡。 但我们认为的“自我”很大程度取决于我们的价值观和爱恨情仇。 那就意味着,我们是永生的,它们将一直在人类这个物种中存在。
它们寄存在这个或那个人身上,不局限于现在的躯体里,现在的“我”只是一个暂时的储存空间,寄存着一堆早就存在的想法和意向,而且当我们的肉体消亡之后,它们还能寄存下去。 因此,面对死亡,我们就能想得开很多了。 如果把人格看作一系列的意向和想法的话,那你的人格能跨越世世代代,比肉体更长寿。可能在未来,有哪里有着最具“我”的特性的思想,可能我就在哪里。即使我们身体已经变成尘土,仍然永存不朽。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一个人的意识是可以作为“基因”一样的存在在人类中延续和传承,但是仍然是个体鲜活的生命却仍然是转瞬即逝。
// 颜值即正义,身体和意识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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