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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男子来旁听庭审却被罚款1000元?请注意!旁听庭审时这些事可做不得!

贾成威 柳州政法 2023-06-09


“本人在旁听时违规使用手机拍照,经过教育,现已认识到错误……”。

近日,柳江法院作出了一则关于违反法庭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决定,对旁听人员陈某进行训诫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

案件经过

2021年,柳江法院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陈某到庭旁听该案庭审,在庭审过程中,陈某未经准许使用手机进行录像且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相关视频内容,并配文:“无赖、流氓公司”等,引来部分群众转载。柳江法院知悉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确认,陈某某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柳江法院于2022年2月17日对陈某进行以下决定:责令陈某立即删除关于本案庭审的相关录像视频信息,对陈某罚款人民币1000元。法官在宣布处罚决定后也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表示接受处罚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旁听庭审时一定会严格遵守法法庭纪律。

旁听庭审是公民的权利,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参加旁听,亲历庭审过程,但无论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旁听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法庭秩序,在庭审活动中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在本案中,陈某未经许可拍照、录像甚至将图像内容发送至社交平台传播,违反了基本的法庭规则,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理应受到惩罚。

想要“旁听庭审 

需要注意什么呢?

◆进入法庭旁听的人员应当文明着装,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审判人员进入法庭以及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判决、裁定、决定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鼓掌、喧哗;

(2)吸烟、进食;

(3)拨打或接听电话;

(4)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违规行为怎么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 来源: 柳江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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