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天生就是坏种
一、
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这是个争论了两千多年的话题。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对于孟老夫子的说法,作为战国最后一个大儒的荀子是完全不同意的。荀子针对孟子的性善说专门写了一篇《性恶》进行驳斥。
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生下来就贪利的,顺着这种本性争夺就会发生。而谦让就会丧失;人生下来就有嫉妒、憎恶的本性,顺着这种本性伤害善良的人就会出现,而忠诚信实就会丧失;人生下来就有耳目的欲望,就有对美色美声的喜爱。顺着这种天性,淫乱就会产生,而礼仪秩序就会丧失……由此可见,人的本性是恶的,这是很明显的,善是后天形成的。
而且荀子一再强调后天努力的重要性,强调教育和环境对人“善念”的形成起到关键作用。
二、
今天之所以啰里啰嗦说这一通,主要是被一条新闻给震惊了。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的霸凌事件冲上热搜,两个年仅十岁左右的施暴者,其行为之变态,手段之残酷,均突破了人们对孩子的想象。具体细节这里就不描述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网上的报道。
对于这件事情,主要想表达几个看法:
第一,就是文章开篇说的人性善恶的问题,就我个人而言,我是认同荀子的。对于孟子,只能说孟老先生,你把有些人想的太好了,有些人就是天生坏种。
第二,对于事情曝光后,学校方面的处理方式令人失望至极。校方没有查明真相并进而公正处理,而是不断地和稀泥,找来双方家长进行所谓的调解。妄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第三,施暴者家长的嚣张和受害者家长的无奈。有位施暴者的妈妈叫嚣说,在大同市,我儿子除了杀人外,一切事情都可以摆平。看看,多猖狂!多厉害!
而受害者的家长在学校方面得不到应有的解决之后,迫不得已采取“自曝家丑”的方式,在网上发起控诉。虽然成功引起关注,但这种玉石俱焚的方式,是对被霸凌的孩子再次伤害。可是不这样做又能怎么办?若非走投无路,哪个人愿意舍弃尊严,在大庭广众之下自揭伤疤?
第四,事件曝光并引起舆论发酵后,当地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经过调查后发布了处理公告,主要有以下处理结果:
1、对两名施暴者赵某某和晋某某,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两人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责令大成双语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同时缩减大成双语学校新学年招生规模。
3、施暴者及其监护人,向受害者孙某某及其家人诚恳道歉。
三、
这个公告发布后,在网上再次引起热议。普遍认为对两个施暴者处罚太轻,更有人呼吁对《未成年保护法》进行修改,对主观恶意犯法的未成年人予以严惩。
就连央视网、人民网等权威媒体都发出“年龄不应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和护身符”的呼声。
结合此次霸凌事件的处理结果,对这两个为恶的始作俑者的处罚几乎等于零,根本不可能起到威慑作用。谁能相信,在事件热度下去后,避过风头的两个霸凌者能改邪归正。
如果在法律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如何保障自己的孩子不受霸凌呢?以我个人为例,在我家孩子上学后,我就和他说,如果在学校有人欺负你,你一定要打回去。而且有什么事情解决不了,一定要回家告诉父母。
既然《未成年保护法》是具有一致性的,并不区分好孩子、坏孩子。那作为未成年人的一份子,在受欺负时就有理由和权利打回去,直至对方不敢再欺负你为止。
1、去他妈的境外势力
2、令人窒息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