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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浙”里,港资企业登记可以全程网办啦!

今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纵深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以助企惠民“十件实事”为抓手,率先开展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试点,推动浙港两地数据共享,在杭州试点基础上,全省推行港资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有效破解港资企业市场准入的制度性障碍、数字化门槛。





△香港地区一直是浙江第一大外资来源地,截止8月底,全省共有港资企业1.67万户,同比增长10.67%,占外资企业总数的34.86%,年均新设1400户。





改革后,通过简化版公证文书,仅需提供公司(唯一)董事/股东决议证明及公司注册证明书、公司商业登记证、公司(唯一)董事/股东决议3份附件,并支持线上查询及调取留存,免于纸质版材料提交。

同时,允许由香港地区投资者委托的中国委托公证人代为申办企业登记,实现香港企业主体资格身份在线验证,推动港资企业全程网办“零见面”,无需再到线下窗口办理登记、现场身份验证,办理流程和办事成本大幅压减。

具体如何办理呢?一起来看→→

适用范围

香港非自然人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国家(地区)、内地投资者共同出资,住所(经营场所)在浙江省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业务类型包括设立、变更、注销、备案、股权质押等。

申报流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进入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浙江企业在线),点击“我要企业开办”,填报港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

2.填写投资人信息时,选择投资人类型为“法人”,国别(地区)选择为“香港”时,会出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选项。

3.选择电子文书,录入转递编号(4位年份码+5位转递号)和客户编号(公司商业登记证号码前8位或公司注册证明书编号7位)可以实现公证文书电子化调用,也可选择“纸质文书”自行上传有效期内的简化版或非简化版公证文书。

4.选择委托代理人,香港地区投资者可委托授权中国委托公证人代为签署,勾选企业登记有权签字人,填报中国委托公证人姓名、证件号码、移动电话等信息,并提交《中国委托公证人电子签名委托书》。

5.通过中国委托公证人申报的登记业务,原企业登记有权签字人将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完成实名认证,并在申报材料中完成文件签署。

来源 | 省局登记注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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