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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车祸为何多?看国外是如何降低交通事故的

2016-10-09 世纪交通网


上百度一搜索,发现中国的车祸死亡率已经连续10多年保持世界第一。我们以世界3%的汽车保有量,制造了全球16%的死亡人数。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开车最危险的地方。

大多数网友都把车祸多的原因归咎为中国司机素质低,开车不规矩。我强烈反对这种“素质论”。本人在中国出生,长大,大学毕业后去美国读硕士,在美国考的车牌,后由于工作原因,跑了不少国家,在香港、日本、意大利、墨西哥、泰国、菲律宾都开过车。我认为中国的车祸多,最主要的原因是整个交通管理的理念落后。

我从来不觉得美国人的素质比中国人高很多。你看过新奥尔良风灾的照片吗?美国的大兵是带着冲锋枪去灾区救援的。如果他们不带枪,当地就会有人打砸抢。汶川地震时解放军有带枪吗?

我国城市每万辆车死亡率是美国的17.8倍,我们的素质会比他们差17.8倍吗?“素质论”掩盖了车祸多的真正原因,也撇清了交管部门的责任。

要拯救我们身边将要在车祸中丧生或受伤的亲人和朋友,最可行和最快的方法是改革中国的交通管理的理念和体系。交通管理和工厂管理一样,本质上是一门科学。中国的工厂可以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什么交通管理不能引进别人的经验?

以下是我在国外和国内开车的一些体会,供大家参考:

(1)在美国学车的时候,教车师傅第一课就告诉我,后方45度左右的地方是左右后视镜的盲点。如果超车后换线,必须要略转一下头,以眼角的余光确保盲点位置没有车才能换线。如果你跟在别人的车后面,最好不要长时间呆在前车的盲区,以免对方看不见你而突然转向。

这个盲区,所有欧美国家的司机都知道。我问过南美和东南亚等所谓“第三世界国家”的朋友,他们也都知道,并且很惊讶我问他们这个问题。在他们看来,这就跟天是蓝的,草是绿的一样,每个人都应该知道。

在中国,我们交学费去驾校学车,教车师傅有教过你盲点吗?没有,因为他们的师傅也没有教过他们。我们只能自己从车祸中以血的代价来领会。

(2)中国的交通要改善,驾校是第一个要动刀的地方。我再说两个例子:

a.在美国超车后换线,师傅会告诉你,在后视镜中看到了后车的前轮才可以换线。这种方法可操作性很强。但在中国没有人教这个,偶而有师傅教的话也只是说50米或60米。在后视镜中你怎么能知道50米有多远呢?

b.关于远光灯,所有的美国司机都知道,起雾时不要打远光灯,因为反而看不清楚;另外,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乱开远光灯,如果你干扰了对面车司机的视线,撞到你了是自己倒霉。中国的教车师傅不教这些,他们老是强调要眼明手快,好像只有反应快才能在路上活下来。基本的安全知识反而不教。

(3)在美国,如果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交警至少在200米以外就在地上放置冷光蜡烛(防风),提醒你换线,冷光蜡烛连成一条长长的火光斜线,后方的司机有非常足够的时间避开故障区。

而在中国,交警顶多在几十米开外放一个荧光的警示牌,等你看到了,离故障车也就剩下几秒钟的反应时间。三角标志和雪糕筒都是很不科学的装备,天黑的时候不够显眼,体积又太大,交警和司机都不可能带太多。直接放在路中间的话容易造成车祸,放在路边又容易被忽视。强烈建议中国的交管部门研究和引进西方的冷光蜡烛。体积小,不占地方,使用方便,直接扔在路上就行,万一不小心碾过了一两个也不用刹车。

(4)在中国,交管部门喜欢在车道中的隔离带建花坛,有些地方甚至连高速公路的隔离带也有花坛。这种做法全世界只有中国有。为什么别的国家不搞?别人是有道理的。花坛建在路中间容易让司机分神,用隔离栏最实用,还便宜。另外,花坛需要定时修剪和浇水,在维护的时候,停在路边的园林车,还有缓慢行驶的洒水车都很容易造成追尾。要美化市容,花坛可以建在路边。如果中间一定要种花草,能不能采用不需修剪和免浇水的品种?

(5)我回国已经10年了,在国内也开了10年车。我跟普通的中国司机一样,偶尔图方便也会犯犯规,比如双黄线左转等等。但在国外就不敢。我觉得我的个人素质没变(普通人一个),之所以在国内乱开车,在国外小心谨慎,是因为国外违规的成本远比国内高。以我在美国开车的经验为例,感觉上每违规10次,至少会被交警逮到1次。有一次在三藩市郊外,凌晨两点在65英里的高速上开到80英里也被警车拦住罚款。美国的交警大都是流动执法,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冒出来,让你不敢心存侥幸。反观国内,我们的交警很喜欢呆在十字路口。很多地方还让交警站在十字路口指挥交通。我一直没想明白,路口不是有交通灯吗?红灯停,绿灯走,清楚直白,为什么还要交警做复杂的动作去发相同的指示?中国交警编制增加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车辆,有限的警力还是应该用在刀刃上,十字路口还是交给红绿灯吧。

(6)最后我想强调一个观点,交通管理和其他领域的管理一样,是一门科学,需要以科学的态度去研究。美国有科研人员研究了全美事故率最高的10个十字路口,发现了一个普遍问题,这些十字路口的交通灯都不够高,不够多。如果前面是个货车,跟在后面的车就看不见交通灯变化,容易造成追尾。政府按他们的研究对交通灯进行改良后,发现第二年事故减少了15%。 如果这个研究结果正确的话,90%的中国红绿灯都有改善的空间,而且一改马上就能见效。这样每年能挽救多少人命,减少多少损失?这些成果别人都已经研究好了,都是公开发表的,不用专利费,我们只要拿来就可以了,为什么不做?国家每年这么多代表团出访,每年花这么多钱去引进技术,比如高铁。为什么没有人肯花时间去研究别人交通管理的先进经验?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的专业和工作和交通没有半点关系。我对交通管理的理解是一个普通驾驶者的粗浅理解。但我强烈反对以司机“素质差”来解释中国交通管理的落后。素质差的是我们交通的管理者,差的是管理的理念,而不是司机。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认为中国的司机素质低,该死,政府就没有做好工作的压力。驾校发财了,交通局子升官了,我们自己很开心地给自己扣上“素质低”的帽子,最后还要把自己的命搭上。

我们已经是“世界第一”了,该到改变的时候了。如果每一个人都置身事外,下一个出车祸的,可能就是我和你。

end

中国的交通状况治堵靠限牌限购,测速靠定点,限速又过于随意与不合理,很多地方的道路规划杂乱无章……那么对比国外,我们差在哪里?下面举例多国的交通惩治规定,看看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

美国

尽管被称为“车轮上的国家”,但根据美国法律,驾车却并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美国各州的法律虽各不相同,但总体而言对交通违规者的惩罚都非常重:轻则收到警察的出庭通知,面临几百美元罚款,到交通学校上课;重则遭拘捕,被吊销驾照,留下犯罪记录。其中,酒后驾车可谓重罪。所有醉酒驾车的人都会面临刑事起诉,可被判一年以下的牢刑,3个月以上的戒酒课程,以及将近2000美元的罚款等,还可能会因为犯罪记录而影响到今后生活的多个层面。

我们该学:处罚的目的是使被罚者受到教育,而不是仅仅受到经济损失。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城市各处普遍安装有摄像头或者测速仪,这些仪器组成的城市路网测速监测系统可以限制大部分驾驶者可能出现的道路超速情况。在澳大利亚,超速罚单的交付一般可以通过邮局代缴,罚款额度各州不同,由200澳元(约合1000元人民币)到600澳元(3000元人民币)起罚不等,按照超速百分比划定罚款额,同时也要扣除一定的驾照分数。

我们该学:如果人力不足,可交由设备监控,毕竟机器不会说谎。只测几个点就变成了那几个测速点的限速规则,而非整条道路的限速,试问这样的限速真的有意义么?

日本

日本对于超速管理非常严格,情节严重的,除了扣分、罚款之外,还可以判处一定时间内禁止驾驶。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是地下飙车盛行之地,针对这一国情,日本对于“煽动性驾驶”,即催促前方车辆快开或者让道以及异常接近前车等行为,也有惩罚规定。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出现煽动性驾驶,可以判处3个月徒刑或者5万日元(305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扣2分;一般道路上的煽动性驾驶则处以5万日元(305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扣1分。

我们该学:针对具体国情制定对应的有效政策,所谓对症下药!例如,中国司机缺乏系安全带的习惯,针对此项陋习,可以将对于不系安全带的处罚适当加重到引起足够重视的程度。

新加坡

新加坡向来以执法严厉闻名,执法细致程度也非常到位。对于超速,如果小轿车超过限速40公里以下,将被扣分4至8分,罚款130至170新元(约合650元至850元人民币);而超过限速达到40公里以上者,除了被扣分,还将被控上法庭。被控上法庭成本较高,面临高额罚款,甚至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此外,新加坡对新司机的管理特别严格。新驾驶员如果获得驾照不满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或超过13分,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并重新参加驾照考试。

我们该学:中国法律法规在细致这一点上一直做得不够,这点有待提高。此外,对于新手的特别规定的建立在中国其实也挺适用。国内有一说法,一般最容易出事的是驾龄在一到两年的司机。由此我们亦可对于交通肇事司机的驾龄进行统计,针对高频出事的驾龄区间制定对应特殊政策,应该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国

法律规定,超速50公里以上被视为犯罪行为。法国政府将超速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在公路上设置了多达1000台自动雷达测速器,凡是超速行驶的车辆按照严重程度罚款135欧元至3750欧元不等,并按不同情况扣分,同时可并处吊销驾驶证3年或监禁3个月的严厉处罚,甚至可能没收车辆。法国三大汽车制造集团还相继在新车型上配备了限速装置。一旦速度被设定,即使司机再踩油门,汽车也不会加速。

我们该学:处罚力度不够,也可视为一种纵容。不痛不痒的处罚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加拿大

安大略省对醉驾者的重要处罚是安装“互动点火车锁”。每次打火前,司机都要对着仪器吹气,假如司机的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02%,引擎就无法发动,仪器就会报警,提醒警方及周围车辆。根据加拿大相关法律规定,醉驾者第一次被裁决醉驾罪名成立,会被判安装“互动点火车锁”1年;第二次,则要安装3年;第三次的话,呵呵,就得和“互动点火车锁”相伴终生了。

我们该学:之前茶哥有写过关于酒驾的感想,可见酒驾在国内的影响之大。如果直接让有酒驾记录的司机不测究竟就不能点火,那谁还会酒驾呢?从技术上限制人的行为比罚款靠谱多了!

波兰

警方抓到醉酒司机之后,会把他们的姓名、年龄、所驾车型号和牌照、被扣地点和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以及司机近照、全部上传至警方专设的网站,再发给全国各大报刊,在指定版面曝光,这一招比单纯罚款更让人“难受”。而在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三国,警方会对被拘留过的醉驾者发放以字母“O”开头的特殊牌号。遇到带这种号牌的汽车,行人会“敬而远之”,警察也会严加监督。

我们该学:中国有句俗语:人怕出名猪怕壮。美名值得传播远扬,对社会造成安全隐患的恶行为何不可呢?公众才是最好的监管机构!给不负责的司机贴上标签,让群众来监督,省钱又省力。

马来西亚

一旦某位男性司机被发现酒后驾车,警方会立即拘留他,并将他的妻子也一同送进拘留处,让妻子“彻夜”教育丈夫,罚款800美元或坐牢半年;如果第二次醉驾被抓,则罚款4000美元或坐牢1年。

我们该学:如果说之前那条不可行,毕竟也有“家丑不外扬”一说,那么就让自家的老婆来管管吧!不过如果这样一执行,酒驾少了,离婚率又得上升了。

土耳其

如果司机酒驾后被警察抓获,会被强制带到离城20公里以外的地方,然后命其步行回家。

这条不学,咱吐槽:如果在中国这么做:1、光听着这条规定就没人敢酒驾了……2、以国内这治安水平,估计犯罪率得上升了;3、喝了酒还能走20公里?缸哥觉得够呛……

总结:酒驾也好、超速也好,交通法规处罚的出发点不应该是“以罚代管”,而应该是从教育违规者促进其改正的目的出发!所以,中国车祸多,确实是个管理问题,而非司机“素质差”的问题。群体管理永远不能指望人自己约束自己,只能用制度去约束人,这是管理学的基本常识。而中国的法规制度无论从制度内容还是执行力度上都没有达到约束人的目的。在此茶哥希望有关部门能多下点功夫来改进我们的法规制度,从而为我们创造一个更好的驾驶环境!

(本文源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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