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石国鹏:伏尔泰如果了解明清的文字狱还会赞扬中国吗?

2017-08-25 石国鹏 平民书友会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s0541exazl2&width=500&height=375&auto=0

伏尔泰眼中近乎完美的中国

“欧洲的王族同商人在东方所有的发现,只晓得求财富,而哲学家则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新的道德的与物质的世界。” ------伏尔泰

伏尔泰(Voltaire, 原名François-Marie Arouet,1694-1778)是法国启蒙运动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出生于巴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律师。他在学校里就读了不少自由主义的禁书。1718年发表第一部悲剧《奥狄浦斯王》而一举成名。他思想锐利,对封建等级制度嬉笑怒骂,曾因“恶毒攻击”罪名两度被关进巴士底狱,两度亡命国外。伏尔泰才华横溢,是诗人、剧作家、小说家、历史学家、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写下了97册之多的《伏尔泰全集》。他的影响也不只限于法国,象托马斯·杰弗逊、詹姆斯·墨迪逊和本杰明·富兰克林这样的美国人也喜爱他的著作。

这个思想锐利、才华横溢的哲学家,是中国文化的深切认同者。他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介绍、评述几乎终其一生。他十几岁就进耶酥会士办的路易学院,了解到关于中国的最初的知识,听到教士们以赞赏的口吻谈论中国。也有种种证明,他从中国文化中获得了很多启发,以此发展自己的思想体系,并借以攻击欧洲当时黑暗的宗教和政治专制。他的著作《路易十四时代》(1751)和《风俗论》(1756)两书都有专章论述中国历史文化,推崇中国伦理道德与理性。美国学者孟德卫说:“通过伏尔泰和其他启蒙思想家的努力,中国的道德和政治取代语言和历史,开始对欧洲社会产生重大影响。”(《1500-1800,中西方的伟大相遇》,172页,新星出版社,(美)孟德卫/著)

(1)伏尔泰眼里近乎完美的中国

 

对中国文化各个方面的表现,伏尔泰几乎是完全倾倒。他首次提到中国,是在他的著作《哲学通信》(1734)中。他对中国的家庭和政治制度大加赞赏,对中国的自然宗教以及宗教宽容十分敬佩。

他称赞中国历史的写作。“让我们首先注意这样一个民族,他们在我们还没有使用文字时,便已有了一部用固定的语言撰写的连贯的历史。”(238页,《风俗论》,伏尔泰/著,商务印书馆)他认为中国历史的写作朴实无华,没有虚幻的人为想象。他说,中国人的历史是一部没有玄虚的理性的历史。“如果说有些历史具有确实可靠性,那就是中国人的历史。正如我们在另一个地方曾经说过的:中国人把天上的历史同地上的历史结合起来了。在所有民族中,只有他们始终以日蚀月蚀、行星会合来标志年代;我们的天文学家核对了他们的计算,惊奇地发现这些计算差不多都准确无误。其他民族虚构寓意神话,而中国人则手中拿着毛笔和测天仪撰写他们的历史,其朴实无华,在亚洲其他地方尚无先例。”(85页,《风俗论》,同前)他说中国古代的古籍“所以值得重视,被公认为优于所有记述其他民族起源的书,就是因为这些书中没有任何神话、寓言,甚至丝毫没有别的国家缔造者所采取的政治诈术。”(209页,《风俗论》,同前)

伏尔泰称赞中国历史写作平实,很明显是针对《圣经》对历史的记载而言,因为《圣经》历史的记载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神迹。

对于中国文化的道德体系,伏尔泰充满敬佩。他认为,中国人的理性的道德和基督教的道德有本质的差别,是欧洲人所应追随的目标。中国也是伏尔泰的理想国。对中国道德体系的赞美突出表现在对孔子的赞美上。他也直接以孔子的思想作为攻击宗教神秘主义的武器。他在《哲学辞典》中评论孔子:“我读孔子的许多书籍,并作笔记,我觉着他所说的只是极纯粹的道德,既不谈奇迹,也不涉及玄虚。”“他们的孔子不创新说,不立新礼;他不做受神启者,也不做先知。他是传授古代法律的贤明官吏。”(88页,《风俗论》,同前)“孔子只是以道德谆谆告诫人,而不宣扬什么奥义。在他的第一部书中,他说为政之道,在日日新。在第二部书中,他证明上帝亲自把道德铭刻在人的心中;他说人非生而性恶,恶乃由过错所致。第三部书是纯粹的格言集,其中找不到任何鄙俗的言辞,可笑的譬喻。孔子有弟子5000人,他可以成为强大的党派的领袖,但他宁愿教育人,不愿统治人。”(《风俗论》,88,同前)(笔者注:这三部书,依次是《大学》、《中庸》、《论语》。这里他误解《大学》、《中庸》都为孔子的书。把所谓儒家等同于孔子,是欧洲看待中国文化的一个十分典型的偏见。)

对孔子的崇拜,伏尔泰几乎是五体投地。他用诗赞美孔子:“他谦虚地探索,让人不要迷失于世界,让精神被理性之光照亮,他只用智者的身份说话,而不是站在先知的角度,然而我们相信他,在他自己的国家也是这样的。”

孔子被当时的欧洲看作中国文化的集大成者,说起中国文化,似乎孔子可以代表一切,孔子就等于中国文化,这当然是偏颇的看法。这种看法受到耶酥会士的介绍的影响。耶酥会士介绍中国文化到欧洲的时候,强调孔子及其所谓的儒家思想而贬低佛道思想。所以在欧洲人看来,孔子及其所谓儒家就是中国文化的代表了。而实际上,中国文化是儒释道合一的文化。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伏尔泰们对孔子的赞赏,其实不应当只看作对孔子一人的赞赏,更应当看作是对整体中国文化的欣赏。

他赞赏中国的重农主义,以为中国尊重农业,举世无双,欧洲各国大臣都应该要读一读耶酥会士记录的关于中国皇帝尊重农业和收获期的国家祭奠等情形。在《哲学辞典》农业条中伏尔泰说:“我们欧洲的统治者们知道这些例之后,应该是赞美啊!惭愧啊!尤其是模仿他们啊!”

对于包括科技发展在内的整体物质文明,伏尔泰也是推崇中国,并希望欧洲从中学习。他认为,中国的木板印刷,比欧洲的印刷术更多优点。而对于许多西方人认为印刷术是德国人古登堡首先发明的说法,他的论述给了明确的反驳:“我们知道,这种印刷术是在木板上刻字,就像古登堡15世纪在美茵茨首先利用的方法。在中国,在木板上刻方块字的工艺更为完善。”

在建筑方面,他说,公元前300年就有万里长城,又如以人工开凿贯通全国的运河,都是欧洲人应该自叹不如的。而长城的建造更是体现了中国人的思想境界。“唯有和平思想才能想象出这一防御工事”,甚至是“为人类的思想带来最大荣耀的工程”。(738页,《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法)安田朴/著,耿昇/译,商务印书馆)

对中国开明君主制,伏尔泰尽力称赞。他认为,中国的君主制度不是独裁。他给“独裁”下了一个定义:“君主可以不遵循一定形式,只凭个人意志,毫无理由地剥夺臣民的财产或生命而不触犯法律。”从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来看,皇帝虽高高在上,但不便为所欲为。皇帝作为天子,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中国君主政治中设有谏议制度,所有官员都可以对皇帝提出建议和异议。这不正是民主的表现吗?

伏尔泰认为,中国的法治,不仅对平民,也对皇帝。“这些人从表面现象判断一切:看到一些人跪拜,便认为他们是奴隶,而接受人们跪拜的那个人必定是1.5亿人生命财产的绝对主宰,他一人的旨意便是法律。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帝国最早时代,便允许人们在皇宫中一张长桌上写下他们认为朝政中应受谴责之事,这个规定在公元前2世纪汉文帝时已经实行……这一重要事实推翻了《论法的精神》中对世界上这个最古老的国家提出的笼统含混的责难”。(250页,《风俗论》,同前)

伏尔泰反驳孟德斯鸠的观点,认为中国君主并非欧洲一些国家的那种真正独裁。他认为集权不等于独裁。他更是形容中国皇帝:“他可能是全国首屈一指的哲学家,最有权威的预言者;皇帝的御旨几乎从来都是关于道德的指示和圣训。”(251页,《风俗论》,同前)

伏尔泰看到,中国君主制中,中国的百姓将君主或官吏看作家长一般,为他们尽力;而君主和各级官吏应当注意人民福利,以增进人民福利为第一义务。“正因为全国一家是根本大法,所以在中国比在其他地方更把维护公共利益视为首要责任。因之皇帝和官府始终极其关心修桥铺路,开凿运河,便利农耕和手工制作。”

伏尔泰认为,中国人的这种顺从,并不是从皇帝的权威而来,更是来自一种自愿的心理。“中国人对深刻了解、最精心培育、最致力完善的东西是道德和法律。儿女孝敬父亲是国家的基础……一省一县的文官被称为父母官,而帝王则是一国的君父。这种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把这个幅员广大的国家组成一个大家庭。”(249页,《风俗论》,同前)

他赞赏中国的政府组织结构,评价说:“人类肯定想象不出一个比这更好的政府:一切都由一级从属一级的衙门来裁决,官员必须经过好几次严格的考试才录用。在中国,这些衙门就是治理一切的机构。……如果说曾经有过一个国家,在那里人民的生命、名誉和财产受到法律保护,那就是中华帝国。……尽管有时君主可以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熟悉的少数人,但他无法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不认识的、在法律保护下的大多数百姓。”(《风俗论》,460页,同前)伏尔泰在当时的情形下甚至还感叹:“人类智慧不能想出比中国政治还要优良的政治组织。”

关于中国的法律制度,他也极尽称赞。中国的法律,在当时的伏尔泰看来,也充满“仁爱”观念。“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250页,《风俗论》,同前)他注意到,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无论如何僻远的地方,不经官厅的裁判,即使是贱民也不能处以死刑。他感叹:“关于中国,只要听到这种法律,我已不得不主张只有中国是世界中最公正最仁爱的民族了。”他也认为,这种法律制度,存在了4000年,直到他的时代还基本保持着这样的制度,这也成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好的民族的一个证明。

伏尔泰赞赏中国的开明君主制和中国的法律制度,是希望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一些独裁国家从中学习。美国学者孟德卫评价说:“伏尔泰和其他启蒙思想家视中国为开明君主制的榜样,因为中国皇帝运用儒家的理性价值观来治理国家。对一个被启蒙思想鼓励过的理想的开明君主来说,与士绅阶层一起商议国事是一个本质特征。伏尔泰相信中国儒家士大夫的文化精神可以作为欧洲社会伦理和政治的榜样。”(172页,《1500-1800,中西方的伟大相遇》新星出版社,(美)孟德卫/著)

对中国文化的整体评价,他不吝任何美好的词语。在《哲学辞典》中,这样注释“中国”:在欧洲,我们没有一个民族的古老文化可以被证明是能和中华帝国相媲美的。他又说:“当我们还是一小群人并在阿登森林中踯躅流浪之时,中国人的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帝国已经治理得像一个家庭。”(87页,《风俗论》,同前)

他在《风俗论》中,从哲学家的视角,有一句概括性地赞美中国文化的名言:“欧洲的王族同商人在东方所有的发现,只晓得求财富,而哲学家则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新的道德的与物质的世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伏尔泰有着开阔博大的世界观。他的《风俗论》,把整个人类文明纳入世界文化史之中,打破了“欧洲中心论”的史学观。而当时的西方社会把基督教历史作为整个人类历史,以西方历史作为整个世界史。对中国文化的赞赏,最明白地表现了他对“欧洲中心主义”的批判。“当你以哲学家身份去了解这个世界时,你首先把目光朝向东方,东方是一切艺术的摇篮,东方给了西方一切。”(201页,《风俗论》,同前)

不可否认,伏尔泰对中国和中国文化的评价,全部是根据耶酥会士所提供的材料,其中难免有些偏颇及过度美化之处。但是,他对中国实际国情的评价可能因材料的偏颇而有些偏离实情,而如果从纯文化的层面来看,伏尔泰对中国做出的评论并不十分夸张。就比如对中国君主制的评价。尽管实际上有的朝代的确出现行为昏庸的君主,但是支撑中国君主制的制度――比如谏议制度――却的确是开明的制度,对当时的法国当然有借鉴意义。伏尔泰对这种制度的推崇,应是合理的。

(2)借中国文化攻击欧洲弊端

 

伏尔泰对于宗教神秘主义的攻击是不遗余力的。“他攻击教堂,对于那些自称为基督代表的人骂得痛快淋漓。他又反对教堂所附会的教义,以为《圣经》如果是来自上帝,那上帝太无知识了。第一他就不知道物理,第二他对地理同样地不知道,第三他也不知道年代学。”伏尔泰又认为,《圣经》并不是上帝做的。“实在说起来,只是一个有疯狂病的无知者在一个极坏的地方写的著作。”“要把这些荒唐的故事当作自然的事来相信,一定要有一种与我们现在所有的一切理性相反的理性,否则是不可能。”(283页,《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影响》,朱谦之/著)

他宣扬理性的宗教,认为人类道德是天赋的,但不是与无神论相联系,是神授的,但是这种神并非基督教神学的那种神。作为攻击他所认为的基督教神学这种“无知”和“疯狂”的思想武器,伏尔泰举起了中国文化的大旗。他认为,中国文化和国家的治理足以证明这种宗教神秘主义和专制的不合理。他了解到,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并不依靠神启的宗教,不需要凌驾于人类之上的神灵。“他们(中国人)与其他民族特别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的史书中从未提到某个宗教团体曾经左右他们的法律。他们的史书没有上溯到人类需要有人欺骗他们、以便驾驭他们的那种野蛮时代。”(86页,《风俗论》,同前)

在当时宗教专制的欧洲,人们乍听起来很难相信,一个国家没有宗教的指引也可以治理有序。但是因为来华传教士的介绍,欧洲终于发现了东方有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毫无疑问给了已经试图摆脱宗教压制的欧洲人巨大的思想支持。

正如赫德逊所说:“伏尔泰和自然神论者勇敢地把天主教传教士所培植起来的对中国的赞美转用于反击教会,他们以中国为例证明法国可以有道德而治理良好,无须一个教士阶层掌握着法国五分之一的土地。”(270页,《欧洲与中国》,赫德逊著)

需要一提的是,伏尔泰对中国文化的认识有他的局限性。他认为不能把中国文化完全归于无神论。他并以中国庙宇中一幅对联作为中国人信神的证明。对联说:

无始无终先作形声真主宰

宣仁宣义聿昭拯济大权衡

横批:万有真元

实际上,这幅对联不能证明中国文化是有神论。这里所谓的主宰,并不是西方意义上的神。如果了解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就知道无论是儒释道,其核心精神恰恰不承认这种有人格的主宰。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勉强来说是“道”的思想,承认世界有它本来的自然规则,生生不息。中国禅宗就说到:“未有世界,早有此性,世界坏时,此性不坏”。《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这里的“性”以及“道”,并不等同基督教的上帝。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伏尔泰看到的中国的“神”却与当时欧洲宗教势力所主张的绝然不同。他的眼里,中国虽然有宗教,但是没有神秘主义,中国人信的神是理性的神,跟自然相一致。所以也可以说,伏尔泰在中国文化中看出了“自然神”。这也是许多其他的启蒙思想家对中国文化的理解的共同之处。

伏尔泰在《风俗论》中提到中国与法国的宗教比较时说:“当他们已经有了单纯、明智、庄严、摆脱了一切迷信和野蛮行为的宗教时,我们的德洛伊祭司把小孩装在大柳筐里作为牺牲来祭祀的托达泰斯(高卢人所信奉的最高的神灵:译者注)还没有出现哩!”(88页,《风俗论》上)也可看到他认为中国有宗教,不过没有如同当时欧洲那种“迷信”和“野蛮”的宗教。他也正是以他所认为的这种理性的“宗教”来抨击欧洲的专制和神秘主义的宗教。

伏尔泰看到中国戏剧的劝善惩恶的内涵,根据中国悲剧《赵氏孤儿》改编成了戏剧《中国孤儿》,讽刺欧洲的道德败坏的情形。他还表示,“这部中国戏,无疑是胜过我们同时代的作品的。”他的这部戏1755年8月在巴黎法兰西剧院公演,在把欧洲正在流行的“中国热”推向高潮的同时,也把他的中国文化观广泛传播到欧洲。

在剧本中,他假托剧中人物赞扬中国文化和中国的道德,也表达了对孔子的仰慕,所以剧名下又加了副题《五幕孔子的伦理》。他希望通过对中国文化和道德的赞美,来触动当时的法国。

第一幕第一场有这样的段落:“在当初我也曾经私下转过一个念头,想用我们中国文化的力量,把这一只野心勃勃的狮子收服过来,用我们的礼教道德感化这个野蛮的鞑子,叫他归化中国。……我们中华民族从古以来,有的是高尚的艺术,有的是威严的法律,还有清净的宗教,这些都是世世代代可以夸耀世界的立国之宝。”第四幕第二场借成吉思汗的口说:“尽管我不愿意,我还是崇拜他们,却又为他们带上了桎梏,我发现其著作教育了全天下。我看到了一个历史悠久、手艺精巧和人数众多的民族。其国王以智慧为其势力的基础,以其已归附邻居为幸运的立法者,不用征服而统治和由风俗习惯行使政权。……我的心在暗中嫉妒他们的道德,作为胜利者,我想与失败者齐身。”第四幕第四场又借剧中人说:“我们的国朝(宋朝)是建立在父权上,伦常的忠信上,正义上,荣誉上,和守约的信义上,换一句话,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就是我们立国的大本。我们大宋朝虽已被推倒,可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是用不会灭亡的。”剧中末了成吉思汗借主角易达迷(IDAME)来赞美中国文化:“你把大宋朝的法律、风俗、正义和真理都在你一个人身上完全表现出来了。你可以把这些宝贵的教训宣讲给我的人民听,现在打了败仗的人民来统治打胜仗的君王了。忠勇双全的人是值得人类尊敬的,我要以身作则,从今起我要改用你们的法律。”

(3)受理学思想的影响

伏尔泰所论述的理性道德的许多重要方面,比较明显受了宋儒理学的影响。朱谦之先生引证了日本学者小林太市郎在《支那思想与法兰西》一书中的分析。伏尔泰在《自然法赋》序言中借出版者的口气说,这本书的目的是“关于从一切启示宗教乃至最高存在性质的一切议论里独立出来,确立了普遍的道德之存在”。在这里,他强调了从宗教专制中解放出来的理性也是普遍的道德的新道德。另外,他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教人顺从理性的实践行为,这简直就是所谓儒家所强调的道德修养方法的翻版。儒门强调的“克己复礼”、“吾日三省吾身”、“学而时习之”等无不在揭示这种修养。

在序言里,伏尔泰还强调羞耻之心与理性同是以自然法为基础的。在《自然法赋》的初篇末尾,他说到自然法的普遍性,说“吾人与生俱来之悠久的存在,一切人之心中同样有其萌芽。从天所授的德性,由人来表现,人却为私欲或迷误蒙蔽了它”。这里和宋儒强调的“天理人欲”和“存天理去人欲”同出一辙。伏尔泰也认为罪恶是暂时的,“无论人欲如何兴盛,在内心深处常有法则和道德俨然存在。”

更值得一提的是,伏尔泰和中国宋朝的程朱一样,把自然法即“理”不只看作是道德的原则,也认作是宇宙万物的原理。星辰运行,风雷变化,草木生育、鸟飞兽走,都不出于这个普遍的“理”。结合他对中国文化的熟悉和赞叹,很难说这种思想不是受了宋儒思想的影响。

他认为自然法是政治的基本,尊崇自然法是政治改革的当务之急。由他看来,国王是“自然法之勤勉的执行者”;只要人人明白自然法的大道理,努力去做,就可以使国家太平。(290页,《中国哲学对欧洲的影响》,朱谦之/著)可以看到,他主张以中国人所推崇的理性道德和中国的自然思想来挽救欧洲的种种弊端。

 (《东方有圣人》第二章)

关于我们

推荐

1、写给儿童的中国地理,一套让孩子受益终生的好书

2、“得语文者得天下”,这已经关系到孩子的未来!

3、孩子读史就像看高人下棋,这才是打开《史记》的正确姿势

4、跨学科巨作,哈佛大学写给学生的极简中国史

5、台湾出版界“常青藤”,30年只出一套书,这套书到底有多厉害?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