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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的文艺作品都不反战?

2016-09-11 赵灵敏 世界灵敏度

美国影片《猎鹿人》的导演迈克尔·西米诺有句名言:“好的战争题材必是反战的。”以这一标准衡量,中国很少有好的战争片——它们不是迫使我们思考战争,而是用来激励我们奋不顾身地投身于战争。我们有的是战的喜悦,和无战的沉痛。


在过去几千年的历史上,中国人民经历了无数次的战争和杀戮,这在人类历史是很罕见的。但奇怪的是,苦难和牺牲并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反战思潮和运动,相反,许多人迷信暴力,骨子里相信战争能解决任何的利益纷争。实际上,近代中国有革命的传统,并不反对采用战争形式来达到一定的目的。起义、武装斗争、内战都是必要的手段。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的理念深入人心,而对反战的呼吁则要冒被指为“汉奸”和“政治幼稚”的风险。


所以,我们不能理解海明威的小说《永别了,武器》里主人公亨利厌战和逃离部队的事实,更不能理解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思想。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非暴力代表了甘地的幼稚和怯懦,远不如针锋相对的武装斗争来得痛快实际;少部分人的所谓理解,也只是停留在“非暴力”是一种斗争策略的层面,而想不到那会是一种原则和信念。


实际上,甘地的作法最终只所以能奏效,某种程度上是他的对手造就的。英国人虽然在印度犯了很多错误,但它仍是一个深受民主人权思想熏陶、行事讲规则、有底线的统治者。在这种制度下,甘地虽然屡次被拘捕,一次次地坐牢,但他照样可以读书、写作、会见亲友,找律师为他辩护,进行公开审判。这样,甘地就能通过体制内合法的斗争手段来保护自己。


但在中国的历史上,统治者对人民的剥削、压榨无以复加,而且完全剥夺掉他们通过合法形式来表达愿望的一切可能性。统治的方式决定反抗的方式,暴力反抗于是成为必然的选择。而这种以暴易暴的反抗方式又激起了统治者更加残暴的镇压,于是杀人放火、食肉寝皮等极端惨烈的事件和行为,构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一道奇特而又让人心痛的景观。


延续几千年的残酷斗争,不仅仅消耗了财力,滞后了发展;更重要的使人与人之间变得冷酷,使生命成为一种最没有价值的东西,是个随时都可以拿出去奉献的东西。这与珍视生命、慎言牺牲的普世价值是背道而驰的。更严重的是,久而久之在人们心里种下了根深蒂固的嗜血因子。所以,我们看到在网络和日常生活中,一有意见不合人们就恶言相向,大打出手;一谈到跟某些大国的关系,动辄就冒出来“打”、“杀”、“剁”、“灭掉”这样的豪言壮语。一些作家仅仅因为写了一篇让某些人感到不快的文章,就招来若干网友要杀他全家的威胁。所以,我一直怀疑,假如当年是中国人干下了大屠杀的罪行,我们的反省能否比日本人做得更好。如果那一天中国人民能毫不犹豫地去谴责一切暴力时,我们才谈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热爱和平”。


对每个平民来说,他有权选择生命为最高价值。饱受推崇的人民战争,其实就是混淆军与民之间的差别,把军人应该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了平民。拿枪是军,放下枪是民,这样的确能让自己的战斗力得到增加,但是真正无辜的平民却可能因为这种混淆,承受他们不该承受的战争风险。连纳粹头子赫尔曼·戈林都觉得奇怪:为什么农场的某位贫穷工人希望冒风险参加一场战争,而他从战争中能够得到最好的东西是他能够全身回到农场呢?
  

很多人认为,在战争中任何人的生命根本一钱不值,那么,合理的推论就是南京大屠杀和纳粹集中营,都是战争期间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什么需要谴责的;还有人认为保卫国家是每个人的责任,就是国难当头,人人皆有守土抗战的责任。谁不承担这种责任,轻则是懦夫,重则是汉奸。这话貌似有理,但问题在于,你去杀敌人,敌人杀回来的时候可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一定是把我们一起杀掉。你可以认为国家比你的生命更重要,但你有什么权力替别人做出同样的决定?柏杨先生说过,千万不要结交声称做大事不怕牺牲的朋友,这种人迟早有一点也会为了任何“大事”牺牲掉你。至理名言。
  

当然,历史上无数次灾难性的战争,很少被人们善良的和平主义运动有效地制止过。这也是一个无情的现实。爱因斯坦晚年的时候,有一次接受一位记者的采访。“你一生所追求的那些为了全人类的和平、幸福而作出的巨大努力,能不能成功?”“不能。”爱因斯坦如此回答。“那你为什么又要继续这项事业呢?”“必须。”他同样肯定地回答。我们不一定能有如此强烈的和平主义理念和普世情怀,但我们应该意识到,反战首先是一个社会健康的表征,当打和杀的声音甚嚣尘上时,必须要有相应的制衡和反问;其次,反战某种程度上是把我们从暴戾、对抗、粗陋的社会氛围中解放出来,过上平和、诗意、有美感生活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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