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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2018-02-13 兽药图书杂志宣传之窗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兽药残留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兽药残留监控水平,我部将组织开展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项目

  (一)猪肉中头孢喹肟残留检测(液相方法)

  推荐检测方法:动物性食品中头孢喹肟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制定)

  (二)牛奶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检测(液质方法)

  推荐检测方法:牛奶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制定)

  二、参加单位

  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承担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任务的单位应参加液相方法的考核,配有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的单位还应参加液质方法的考核。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单位,需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提交书面说明。

  三、组织实施

  我部兽医局负责验证试验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验证试验活动具体实施工作。考核采取集中领样的方式。考核样品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统一制备,统一编号。参加考核的单位集中领取样品,随机抽取。每个考核项目发放一份平行考核样品。检测结果需于领样后96小时内报送。

  四、样品制备、验证与保存

  (一)样品制备

  自备猪肉和牛奶样品,均质并经检测确认不含待测药物后,将样品分装,添加标准溶液后密封制得。

  (二)均匀性和稳定性试验

  由于考核样品为空白添加样品,因此不进行均匀性试验。样品制备后于-20℃保存,考察样品稳定性。

  (三)储存和运输

  样品在-20℃以下保存。领取样品时,采用泡沫箱加冰袋。

  五、结果判定标准

  根据以下3方面综合判定考核结果。任一项不合格者均判为不合格。

  (一) 回收率情况

  头孢喹肟回收率范围在60%—100%之间为合格,超出该范围为不合格。阿维菌素类药物回收率范围在70%—120%之间为合格,超出该范围为不合格。

  (二)药物定性情况

  药物定性正确判为合格,定性错误判为不合格。

  (三)原始记录情况

  原始记录与结果对应者判为合格, 原始记录与结果不对应者判为不合格。

  六、进度安排

  (一)报名。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pharhejia@163.com。

  (二)领样。2018年4月16—17日进行培训,4月18日,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化药楼500室集中领取样品。

  (三)检测。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在领取样品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并按规定格式将检测结果(附件2)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或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pharhejia@163.com,随后将检测结果、原始检验记录及相关图谱等一并寄送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四)结果分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在2周内完成检测结果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2018年5月组织召开能力验证结果评议会,并将能力验证结果报送我部兽医局。

  (五)补验考核。2018年6月—7月,根据第一次考核情况,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能力验证补验考核,考核时限、结果报送与统计分析等要求同第一次考核。7月底前将能力验证补验考核结果报送我部兽医局。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及能力验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联系。

  

    联系方式:王鹤佳 电话:010-62103656

             孙 雷  电话:010-62103654

             张玉洁 电话:010-6210365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安全评价室

  邮    编:100081

  附件:1.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2.2018年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2月7日

附件:农办医〔2018〕4号.ceb
         附件1 附件2.doc



农业部五项措施维护春节期间肉品质量安全

  当前,正值春节肉品消费旺季,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十分繁重。近期,农业部加大力度,采取五项措施,指导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屠宰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及时印发通知,全面部署春节期间屠宰行业管理等兽医领域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控。二是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继续保持对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三是着力巩固“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成果,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合力。四是督促屠宰企业切实落实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五是配合国务院食安办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做好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12,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到天津市蓟州区检查屠宰监管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详细查看了屠宰企业、农贸市场的肉品生产经营情况,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春节期间动物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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