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超员、非法营运...停下! | 打非治违
想“久”驾,莫酒驾!
5月15日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牙舟派出所在牙舟镇牙舟加油站附近开展夜间酒醉驾交通违法查缉行动,两男子因酒后驾驶被公安交警查获。
当天20时40分,王某和驾驶一辆贵J7P**5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牙舟加油站路段时被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 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
21时36分,在同一路段,钟某甫驾驶贵J**688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查缉卡点。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 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在民警对钟某甫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钟某甫还存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和将会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人钟某甫将会受到1000元罚款的处罚。
胆真大!非法营运还超员
5月17日16时40分许,黔南州公安交管局高速四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一辆号牌为粤B******的中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请立即处置”。
接到警情后大队快速反应,立即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研判,并安排警力在都香高速安顺往都匀方向118公里处设卡拦截,16时53分将该嫌疑车辆成功拦截。
经初查,该车系深圳某劳务派遣公司名下车辆,当天,驾驶员孔某驾驶该车从贵州威宁出发前往广东深圳,车上乘客除一名公司人员外,其他均为劳务派遣人员。车辆核载人数17人,实载18人,超员1人。不仅如此,该车还存在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
最后,民警依法分别对孔某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超员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50元。为消除车辆行驶隐患,大队联合高速路政将车辆及乘客转移到惠水收费站,其涉嫌非法营运情况,已移交惠水运管部门处理。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不要图一时方便
将生命安全置于险境
酒驾的危害
一、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四、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超员的危害
一、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核载重量时,将增加行车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越长,危险性越大。二、容易爆胎、失控
严重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三、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四、无座乘员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
1「驾驶员驾驶技术无保障」
非法营运的驾驶员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从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驾驶技术无保障,驾驶员身份复杂,无备案登记,事故发生后弃车藏匿,难以查证。
非法营运的车辆技术安全隐患大,没有经过像正规营运车辆一样的技术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车况差,由于没有相关的营运手续,不能办理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黑车”没有能力赔付,乘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非法营运为了抢客源、逃避检查,还经常违规超速、超员载客、精力分散、疲劳开车,极易发生人为交通事故。此外,“黑车”运营成本相对较低,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行业稳定。
END
审核/曾黔宁
校对/胡卓晖
编辑/杨媛元
素材/平塘、高速四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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