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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啤酒?... | 春季守护行动

黔南交警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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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并成为社会共识但仍有极少数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行驶的路线不会遇上交警检查仍然选择饮酒驾驶



5月19日,黔南州公安交管局高速一大队正在福泉东收费站开展酒驾查缉专项行动,21时40分许,一辆号牌为贵JR****号的小型普通客车驶入查缉点,民警上前对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在使用快速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检测后,发现其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民警立即将车辆开至安全地点停放,并对驾驶人展开进一步调查询问。

调查中,驾驶人周某某告诉民警,下午19时许在福泉市牛场镇一家餐馆和几个朋友吃晚饭,期间喝了一杯啤酒,散场后觉得意识清醒,便驾车准备返回福泉市,不料刚驶出收费站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周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即,民警将周某某带往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备检。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注意力不集中

判断和思考能力降低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也将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公安交警部门将

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

严查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请各位驾驶人

自我约束、相互告诫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审核/曾黔宁
校对/黄兴
编辑/黄伟
素材/高速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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