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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管不放松 平安守护在行动 | 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黔南交警
2024-08-27

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扎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年末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工作部署,黔南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州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畅通,全力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心存侥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酒驾醉驾作为道路上的第一大“杀手”,已经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警示语已经深入人心,但依旧还有少数驾驶人酒后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11月20日20时30分许,邓某酒后驾驶沪C****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沪昆高速龙里东收费站时,被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邓某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邓某称:“我也晓得喝酒不能开车,但刚好遇见点事情,准备开车沿沪昆高速去一趟贵定,也怪自己有侥幸心理。”民警表示,这种情况可以请个代驾或是乘坐出租车前往,切不可以任何理由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龙里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作进一步检测。目前,邓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黔南警方立案调查。一旦邓某血样司法鉴定结果达到或大于80mg/100ml,邓某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摩托车高速违停摘橘子

一查竟还有“其他秘密”


11月21日,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辖区“一路多方”在开展联勤巡逻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停在银百高速1859公里加500米处的应急车道上,附近未见驾驶员。民警刚下车准备上前查看情况,正好撞见驾驶员唐某从山上下来,其摩托车旁边还放了两袋橘子。


民警随即上前询问,得知唐某刚刚是去摘橘子去了,旁边这两袋橘子就是他的“战利品”。经了解,当天唐某在惠水县城干完活后就驾驶摩托车从惠水南收费站上高速准备回抵季乡老家。途中,他发现小山坡旁边有一片橘子林,想都没想便跑去摘橘子了。当民警要求唐某出示驾驶证时,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妥妥的“三无产品”。


为确保安全,民警将唐某带离高速,并依法暂扣了其违法车辆。同时,唐某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和在高速上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也将面临着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孩子生病遇上违规营运

交警法理分明柔性执法


11月21日08时56分许,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六大队勤务二中队在都匀东收费站开展日常查缉工作,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贵J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是网约车,但是乘客未在平台上下单,该车驾驶员存在违规营运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现场询问驾驶人和乘客,却发现另一个情况。


经过询问得知,驾驶人姓杨,以跑网约车为生,今天电话联系到了一单生意,乘客从三都到都匀看病催得很急,便没有注意在网上下单,接到乘客后,得知因两名小孩发高烧,在三都县医院治疗无果后,其父母带着两名小孩前往黔南州人民医院就医。


因乘客催得急,驾驶人杨某也未注意提醒孩子父母下单。了解情况后,高速六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先护送病人及家属前往黔南州人民医院,历经15分钟许,民警顺利护送病人到达黔南州人民医院就医。期间,执勤民警联系了路政部门对该网约车违规营运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目前,杨某的交通违法已移交路政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无证还酒驾,胆子真大!


深入落实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突出整治工作,11月21日晚,三都公安交警在城区政务中心路段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查获一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


21时2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经询问得知,驾驶员王某在牛场干完活后便喝了几杯啤酒,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因交通肇事,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随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都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员王某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严查货车超限超载 

  筑牢交通“安全线”


超限货车犹如一颗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为深入推进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以来,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交通运输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严查路面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行动中,联合执法组采取固定执勤和巡逻查纠方式,加大对国省道及物流集中区域道路管控,重拳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11月20日10时许,联合执法组在辖区国道G354中坪路段发现一辆牌号为贵GC2XXX号大货车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该车核载31吨,经过磅称重检测,实载71.85吨,车货总质量达102.85吨,超限率达231.77%。联合执法组依法对驾驶人谭某作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宣传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责令其按规定卸货,及时消除车辆违法状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瓮安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将对贵GC2XXX号车驾驶员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于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黔南公安交警

将持续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守法是安全的基础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守法出行、谨慎驾驶

共同维护

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


审核/曾黔宁

校对/胡卓晖

编辑/付新杰

来源/瓮安、三都、高速一、高速四、高速六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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