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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娃“迷你”摩托遛街,交警当即拦停!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

黔南交警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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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见过这样的画面

一个半大的孩子

竟然跨着风驰电掣的摩托车

呼啸而过


许多未成年人

盲目跟风

觉得像成年人一样

驾驶摩托车

穿行在大街小巷

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他们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就上路行驶

↓↓↓

4月16日,一名仅5岁大的小男孩骑着他心爱的“坐骑”——一辆迷你小摩托上了街,穿梭在都匀市173往红牛大道路段,周边车辆都被迫放慢了速度,多亏热心市民及时发现并报警,执勤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这名胆大包天的小家伙拦停。

交警联系到小男孩的父亲吴先生,经询问,原来是吴先生因为儿子对机动车非常感兴趣,尤其喜欢摩托车,便特地从网上购买了一辆燃油迷你摩托车,让儿子骑着上路感受一下,自己则也骑着摩托车在不远处观察。经交警仔细查看,这辆“迷你小摩托车”只有60厘米高,长约1米,油箱、油门、刹车,类似摩托车的所有结构一应俱全,使用汽油发动,具有一定速度和危险性。

面对一脸懵懂的小男孩,交警叔叔耐心地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告诉他喜欢摩托车必须等长大以后考取驾驶证才可以上路行驶,小男孩听话地点头答应;同时,执勤交警对小男孩的父亲吴先生作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告诫其作为监护人有保护孩子安全的责任和义务,马路不是游乐场,坚决不能让小孩上路骑车制造道路安全隐患。

未成年人

是驾驶机动车的危险群体

切勿让孩子

太早学开车

更不能成为纵容他们

变成“马路杀手”的帮凶

图片源于网络

图片源于网络


黔南交警再次郑重提醒各位驾驶人

孩子犯错,家长“买单”

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希望家长和监护人加强

自身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继续提高

未成年人安全意识

↓↓↓

一、要教育未满12-16周岁不能骑车

未满12周岁不得骑车上路,年满12周岁可以驾驶自行车,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家长骑行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孩子,并且做到“一人一盔”。

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但此时对电动自行车掌握能力不够,且道路交通情况较为复杂,同学们的应变能力较弱,难以应对突发事件。


二、要教育未成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并对此进行监督。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驾驶证,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三、要教育未成年人乘坐摩托车时戴头盔

在所有交通事故伤亡中,不戴头盔伤亡占的比例非常大。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安全头盔,必须让孩子明白戴头盔不是戴给人家看的,也不是戴给交警看的,而是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而戴,从而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的意识。

四、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家庭是孩子温馨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生活中的老师,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必然要影响孩子,所以家长要以自己一言一行来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特别要坚决杜绝孩子上学、放学时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报废和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五、要摒弃交通陋习,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学生家长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自觉做到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逆道行驶,摒弃交通陋习,同时教育孩子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从小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父母无法24小时当孩子的保护伞只有给孩子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才是保护他们最好的方法毕竟让孩子们健康平安的长大才是我们每一位做家长的最大的心愿



END



审核/曾黔宁

校对/胡卓晖

编辑/黄伟

来源/都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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