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年第一案!一男子杀死医生后就住进精神病院

医护多团队 医护多资讯 2022-07-23
法庭就成了罪恶的庇护亭!
   
2020年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封面新闻”全景式的曝了一个令人惊愕的杀医事件。

13年前的2007年7月12日深夜,河南太康县芝麻洼乡张庄村村民张洋委,杀死了年仅28岁的村医张占伟。

图示:左为被杀村医张占伟

两天后的7月14日下午,杀人者张洋委住进郑州市精神病院,成为了一个精神病患者。

随后,警方在精神病院抓走了张洋委,经司法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警方遂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张医生的家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持续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13年。近日,2020年12月,张医生家人向太康县公安局和检察院申请重新立案和监督立案。

新年第一天,看到这则新闻,心中无味杂陈。


网上曾经有句话,充满幽默与诙谐:“自从得了精神病,精神好多了!”

套用这句话模版,是否也可以改为:“自从得了精神病,罪轻多了!”

精神病人可谓是一个“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对医生做出冲动伤害行为。关于精神病人伤医杀医如何定罪,一直以来,也都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和争论不下的问题。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经鉴定,实施犯罪行为时具有部分行为能力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18条还对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由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对精神病患者所作出的这种网开一面的规定,本意是出于对患者的关怀,其出发点和初心,应该说是是好的。

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却抓住这些法律网开一面的漏洞,在犯罪后“谎称自己有精神病”的措施,以此逃脱应有惩罚的事件屡有发生。

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2020年3月,一名叫刘朝顺的人谎称精神病发作,持刀捅死前去接诊的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士黄进明。经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刘某进行鉴定,结论为其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忻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检方以其“谎称”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是因此种种,“如何避免假精神病事件的发生”一直以来都是人们讨论的话题。 

对于这一情况,前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一语道破天机,他认为:多个杀医者知要判死时都说自己有精神病。须知,凡精神病患者不会说自己是精神病的。如凡杀人后都说自己是精神病,或者都被认为是精神病,那么,所有人都可以说自己是精神病!所有贪财者都是精神病!所有强奸者都是精神病!那么,精神病就是践踏公平正义的借口!法庭就成了罪恶的庇护亭!


都说杀人的也许是精神病人,这样的臆测和套路让人心存不安。我真就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会有这么多打杀医生的精神病人?到底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真的人傻心毒?是他们的遗传基因出了问题?还是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还是他们被洗脑病毒侵入植入,成为了带有犯罪信号的标记宿主?

对于此类现象,“医护多”认为,今年的刑法将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下调到12周岁,充分体现了法律与时俱进的精神。而精神患者精神病发病期杀死人不担刑责,本身就有问题。

什么问题?

一是对于精神疾病状态的鉴定容易滋生腐败行为,有很大的漏洞可钻。

二是法律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可以理解。可是,又有谁来保护无辜被杀者的权益?这是一个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了!

本文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有件重要的事和你说

最近微信文章不再按时间顺序排列这可能让你无法及时看到我们的文章
为了以后我们能每天18:00见面我想邀请你
将医护多资讯设为“星标”或经常为文章点“在看”
不见不散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