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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这些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东莞疾控 2022-12-06

近期

我市已发生数起外省输入疫情和续发个案,

疫情输入风险增大。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以下来(返)莞人员请主动报备


1. 所有外市来(返)莞人员请主动报备,倡导落实核酸“三天三检”(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天内不聚集,不串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 7天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莞的市民,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特 别 提 醒


11月5日以来,有河南省登封市旅居史、途经史的来(返)莞人员,特别是河南省登封市相关武术学校来(返)莞学生,请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实施“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从离开当地之日起算,物流保供、已提前报备并落实闭环管理的货车司机除外),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避免外出。


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莞人员,应及时报备,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前,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跨市通勤人员需做好自主申报工作,通过“i莞家”APP,进入“来返莞报备”点击“跨市通勤申报”,填报个人信息。



来(返)莞人员报备方法


方法一:莞e申报

来(返)莞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前往各大应用市场下载“i莞家”APP(须注册,认证身份和手机号),进入“莞e申报-来(返)莞人员报备”。

(点击查看大图)



方法二:电话报备


市民政务服务热线:

0769-12345

各镇街(园区)

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


各镇街(园区)、村(社区)报备电话

(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



方法三:入粤申报


入粤申报主要针对外省口岸入境来(返)粤人员、外省风险地区入粤人员、本省跨市高风险人员的申报。请相关人员提前48小时进行申报,并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及核酸检测要求。


可点击下方粤省事小程序-“热门服务”-“入粤申报”中进行申报。




跨市通勤人员申报

  //  

申报人员范围


跨市通勤人员:工作(学习)地居住地中有一处不在东莞,周期性往返于东莞与其它城市之间的人员。



申报操作指引


跨市通勤人员通过“i莞家”APP(须注册,认证身份),进入“来返莞报备”点击“跨市通勤申报”



一、跨市通勤申报


第一步:根据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操作;


第二步:点击“在莞居住”“外市居住”

注:“在莞居住”、“外市居住”都支持“代亲属上报”,具体均可参照以下步骤。


 在莞居住:

(1)“通勤情况”选择,请按实际情况勾选“日通勤、周通勤、周内多次通勤”;

(2)“在莞详细居住地址”选择默认地址或点击“此处”进行自主填写,自主填写支持“扫门牌二维码、地址关键词搜索、手工录入”;

(3)“居住类别”选择,请按实际情况勾选“商品房(自住)、商品房(租住)、自建房(自住)、自建房(租住)、单位宿舍、其他”;

(4)“外市工作、学习地”选择,请如实勾选外市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市、县(区)、镇(街道);

(5)勾选“我已阅知本申报所列事项,保证以上申报内容属实,并同意授权采集相关信息用于疫情防控。”并提交申报。



外市居住:

(1)“通勤情况”选择,请按实际情况勾选“日通勤、周通勤、周内多次通勤”;

(2)“单位地址”选择默认地址或点击“此处”进行自主填写,自主填写支持“扫门牌二维码、地址关键词搜索、手工录入”;

(3)“在莞工作、学习单位名称”填写,请如实填写工作单位或者学校全称;

(4)“外市居住地”选择,请如实勾选外市居住地址的市、县(区)、镇(街道);

(5)勾选“我已阅知本申报所列事项,保证以上申报内容属实,并同意授权采集相关信息用于疫情防控。”并提交申报。




第三步:成功提交申报后,可在“历史申报记录”查看上报情况。若需修改信息可点击“变更”进行重新申报;当通勤情况结束,可点击“注销”结束通勤报备;




二、跨市通勤人员打卡指引


当通勤的城市发生本土疫情或输入性风险较大时,在每一次通勤抵莞后,需进行一次打卡。


第一步:已完成跨市通勤申报的人员,请点击“已申报●一键打卡”进行通勤打卡;无有效通勤申报记录的人员不支持“一键打卡”操作。



第二步:进入打卡操作页面,选择对应人员进行打卡。



第三步:上传最新的粤康码截图,完成后点击“一键打卡”。



第四步:打卡完成后,可在历史申报记录查看到最近一次的打卡时间及前十日(不含今日)累计打卡次数。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跨市通勤人员按照上述指引进行通勤报备。信息核验中采集的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采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感谢市民群众对我市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技术咨询电话:(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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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教所、i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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