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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吴”此人,全平台封禁“吴亦凡”账号

法律未来 数字法学 202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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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简报(7.30-8.5)

本周热点

1、查“吴”此人,全平台封禁“吴亦凡”账号


地方动态

1、北京:全球数字经济大会闭幕,意向成交总额约18.4亿元

2、浙江:疫情处置结束后封存或销毁涉个人隐私的公共数据

3、上海:科勒遭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50万元


部门动态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国外动态

1、8.88 亿美元罚款!亚马逊违反数据隐私法规


本周热点


● 8月1日

查“吴”此人,全平台封禁“吴亦凡”账号

关键词:吴亦凡 封号

图片来源:长安微知事


8月1日晚,吴亦凡个人微博@Mr_凡先生 及其工作室微博@Mr_吴亦凡工作室 页面显示:该账号因被投诉违反法律法规和《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规定,现已无法查看。


此外,吴亦凡的抖音账号也已无法搜索到,其在网易云音乐平台上的相关音乐作品已无法播放,QQ音乐平台则显示没有这位歌手。


8月1日晚间,新浪微博和腾讯公司分别发出公告,称已对吴亦凡事件中的网络水军账号进行了相应处置。


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微博管理员 公告称,自@平安北京朝阳 通报吴亦凡涉案信息以来,引发全网高度关注。微博站方对此非常重视,以维护好站内社区生态秩序为落点,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排查治理。截至8月1日晚,关闭错误导向超话108个,解散违规群组789个,坚决遏制非理性行为,坚决处理极端言论;对于借机寻衅滋事、攻击政府机构、恶意营销蹭热点、恶意洗地等违规账号予以严肃处理。已禁言和永久关闭账号共990个。


腾讯公司发布《关于落实“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的公告》称,近日通过用户举报和安全巡查发现,在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一事中,存在部分网络水军在平台造谣攻击、诱导集资、制造话题等有害行为。对此,平台对于发布传播相关不良信息的帐号进行了严肃处置。


资料来源:长安微知事


地方动态


● 8月3日

北京:全球数字经济大会闭幕,意向成交总额约18.4亿元

关键词:数字经济

图片来源:网信上海

为期2天的2021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在京落幕。截至8月3日,大会已达成企业战略合作意向44个、落地合作项目25个,意向成交总额约为18.4亿元。作为2021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的收官活动,大会成果发布会以“‘数’见未来融生无界”为主题,集中展示了大会成果与亮点,助力北京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据介绍,大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家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大赛报名企业超过200家,覆盖美国、加拿大、芬兰、意大利等10余个国家和国内的近20个省市;平行论坛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数字新基建和数字贸易等领域。截至8月3日,大会已达成企业战略合作意向44个、落地合作项目25个,意向成交总额约为18.4亿元。


资料来源:网信上海


● 8月2日

浙江:疫情处置结束后封存或销毁涉个人隐私的公共数据

关键词:公共数据条例 个人隐私

图片来源:中新网

8月2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条例》提出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促进省域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明确省和设区的市、县(市、区)公共数据平台是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共享、开放的唯一通道和载体。


该《条例》主要涉及公共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与归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与利用、数据安全等5个方面内容,规范了公共数据的采集、使用和治理体制机制。


针对应急突发事件,《条例》提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依法要求相关单位提供具有公共属性的数据,或者向个人采集应对突发事件相关的数据,并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及时共享和开放相关公共数据,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支持。


同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对获得的突发事件相关公共数据进行分类评估,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共数据采取封存或销毁等安全处理措施,并关停相关数据应用。


资料来源:中新网


● 8月4日

上海:科勒遭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50万元

关键词:科勒 人脸信息

图片来源:个人信息与数据

2021年8月4日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在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期间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在门店安装摄像设备抓取人脸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万元,并责令改正。


当事人在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期间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在门店安装摄像设备抓取人脸信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之规定,构成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资料来源:新浪网


部门动态


● 7月30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关键词:市场监督 失信名单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7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办法》”),《办法》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等权利,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国外动态


● 7月30日

8.88 亿美元罚款!亚马逊违反数据隐私法规

关键词:GDPR 亚马逊

图片来源:百度图库

北京时间7月30日晚间,据彭博社报道,亚马逊公司面临欧盟有史以来最大的数据隐私泄露罚款,该主要监督机构对其违反严厉的数据保护法规进行7.46亿欧元(约57.29亿元人民币,8.88亿美元)的处罚。


亚马逊在一份监管文件中披露了卢森堡数据保护局7月16日的决定。该决定称,亚马逊“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不符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自欧盟所谓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即GDPR,于2018年5月生效以来,欧盟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的权力大大增加。它首次允许监督机构对一家公司征收高达全球年销售额 4% 的罚款。


资料来源:IT之家


本期数字法学周报到这里就结束啦,我们下期再见~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ND



文稿整理:吴 芮

本文编辑:涂懿敏

本文审阅:周莙松

(本文观点和内容与本公众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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