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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予霖天津刑辩道场No.38】陈沛文律师主讲《区块链应用的不法风险与刑事法应对》



4月10日,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第38期刑辩道场由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靖霖刑事律师机构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陈沛文律师主讲《区块链应用的不法风险与刑事法应对》。




首先,陈沛文律师从区块链的定义以及发展历程、核心逻辑谈起,让大家对区块链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在这个过程中陈沛文律师提到区块链本质上是指一种去中心化、公开透明、全体参与记账的互联网数据技术,也可以成为分布式账本技术或者分布式数据库技术。根据不同场景下的信任构建方式可以将区块链分为许可链与非许可链,而许可链又可进一步分为共同体区块链和完全私有区块链。



区块链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为三个版本:


区块链1.0以信任和共识为主导,本质是货币—与转账、汇款和数字化支付相关的密码学货币应用。


区块链2.0以智能合约与去中心化应用为主导,本质是合约—经济、市场和金融的区块链应用的基石。例如股票、债券、期货、贷款、抵押、产权、智能财产和智能合约。


区块链3.0以数据共享效能及安全性为主导,本质是超越货币、金融和市场的区块链应用,特别是在政府、健康、科学、文化和艺术领域的应用。


其次,陈沛文律师总结提炼了基于对不同版本的区块链应用而产生的不法风险以及与区块链相关的周边犯罪,就不法风险而言,具体为以下三点:


(一)区块链1.0涉及的风险多为数字货币造富神话下的金融骗局,比如:区块链传销、ICO与非法集资、数字货币诈骗等。


(二)区块链2.0则更多涉及到底层应用的边界红线与风险,主要表现为区块链博彩资金盘,比如:像以区块链为名的博彩、DAPP赌博区块链博彩资金盘。


(三)区块链3.0主要涉及的可能是去中心化机能下的监管风险与合规义务。比如:以IPFS为典型的,提供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区块链上非法信息的入路上面有诸多的非法信息,如色情信息,监管义务如何确定。在以IPFS为技术的相关应用系统中,就干扰数据采集设备或上传不实数据,致使数据失真,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的行为,如何认定。


最后,陈沛文律师在充分提炼区块链周边的不法风险的基础上,谈到了区块链领域刑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难题与辩点,并从立法的层面分享了自己对此的思考与建议。陈沛文律师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去积极应对随着区块链技术革命而对刑事法律体系产生的冲击:


(一)完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相关规范,去除层级化的认定难题。


(二)明确数字货币的价值认定机制,避免法律的错误拟制及数额认定难题。


(三)在严厉打击以区块链为名的核心犯罪行为之外,给区块链行业发展留下更多的空间。


(四)谨慎打击数字货币的线上及线下交易行为,弱化虚拟资产的交易风险。


(五)构建自己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体系,把握未来数字货币锚定币的市场契机。


(六)针对去中心化网络的发展趋势,研究进一步的监管规则及治理机制。


(七)交易所需求与去中心化的解构,建立完善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与谈环节


本期道场与谈人为李凯律师、宁瑜律师、曹頔繁实习律师。


李凯律师:第一,实践中与虚拟币、区块链有关的犯罪案件,大多是披着技术的外衣,行传统犯罪之实,所以遇到这类案件不用怵头,回归大前提,细致分析案件事实、对应犯罪构成要件即可。第二,作为辩护人,了解或懂一些前沿技术一定是有帮助的,这既有助于辩点的提炼,也有助于对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进行本质上的区分。第三,新领域犯罪对刑辩律师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陈沛文律师作为律师行业懂区块链的佼佼者,值得我们共同向其学习。


宁瑜律师: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之所以对于社会公众有强烈的认知障碍,我自己认为跟大量的专有名词和字母缩写是分不开的,DAPP、ICO这类的缩写降下了技术跟“人话”之间的铁幕,就像张一鸣在内部交流中嘲讽的阿里体一样,说的特复杂,实际很简单。只需要在第一次把这些缩写换算成自己能理解的词句,那么入门区块链就容易许多。作为一个去中心化、无管理的公平平台,区块链在打破美元霸权,构建公平环境的同时,也必然因为无法监管而出现司法困境。但技术本中立,用之正则正,用之邪则邪。回到法律问题上,如同支付宝的主要核心其实是技术提供的信用证一样,区块链是一个技术提供的公平证。现行的刑法罪名要准确的应用到区块链有所困难,在未来立法可能会更加完善、更能契合区块链的发展,但是在今天,作为我们法律从业者,还是要依法将区块链的本质回归到现行刑法体制内,在学习并了解其运行规程的基础上,让这些行为都能够罚当其罪;在维护法律的同时,提供实践经验供给立法发展,这是我们律师的应尽之分。


曹頔繁实习律师:今天的道场对于来我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我谈三点感受:第一,如今我们接触到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披着区块链的外衣,实质上还是传统的犯罪,如虚构区块链下的虚拟货币来进行诈骗或者非法集资等,真正的涉及区块链技术的犯罪不是太多,但我们要多学习和了解,以后遇到这种案件不会束手无策;第二,让我感到焦虑的是,比特币这种以参与人的共同信任为基础的虚拟货币体系,如果与现行的人民币体系并行,势必会对现有货币体系及其基础的国家信用造成冲击,并且人民币和比特币的使用人群不一致,信息也会不对等;第三,从工程伦理的角度,我是不赞成科技中立论的,科技的发展其实总伴随有目的性,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时刻关注和重视,希望区块链技术能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的同时,也能兼顾信息的安全。


总结点评环节


本期道场由孙巍主任进行总结点评。


孙巍律师:上个世纪90年代,互联网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从此改变了我们大家的生活方式。互联网正在改写这时代,新兴的区块链技术是互联网时代的又一次技术“革命”,基于它的不可篡改性、可追溯性、去中心化和共识机制,在金融支付领域、物联网领域、知识产权领域均具有强大的应用优势。


但作为一个新鲜事物,永远摆脱不了它的两面性,有一利必有一弊,就像我们步入互联网时代一样,伴随着的犯罪行为特点是从传统犯罪与互联网结合进而转向借助于网络技术对互联网系统或信息的攻击和破坏。同样,打着“区块链”晃子的传统犯罪也会逐渐转向真正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势的技术性犯罪。但无论是哪个类型的犯罪,由于其手段、方法已经脱离了传统犯罪的认定路径,这也给认定这类犯罪带来现实的困难,正基于此,我们的辩护工作才能开拓出无限广阔的空间。所以说,我们还是要深入了解这项技术,有的放矢的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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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宋飞杨

校对:孙宏刚

摄影:宋飞杨



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陆家嘴金融广场 A 座39层,办公面积800余平方米,是靖霖刑事律师机构的第15家分支机构,是天津市目前专攻刑事业务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


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合规,秉承“攻刑以专,相靖予霖”的所训,为当事人、企业及社会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我们还将联合各大高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同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主义法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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