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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涵们,良心痛吗?

姚远 盐财经 2021-03-17





▍盐财经 

作者 | 姚远

编辑 | 何子维



杜海涛被起诉了。


因曾为p2p平台“网利宝”拍摄广告,在“网利宝”爆雷之后,杜海涛被一名山东投资者告上法院。2月4日,山东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此案。


图|2月4日,山东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


投资者表示,当初,他是出于对杜海涛的信任,及广告宣扬的观点,投资了“网利宝”。他认为,杜海涛未履行审查义务,未向消费者提示风险,应与广告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前,在P2P爆雷事件中,从未有向明星代言人追责的先例。


但就在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的一则《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认为,“(P2P产品)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图|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


盐财经记者查看发现,发布这则公告的账户主体为“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社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于政府机关,其简介为“发布朝阳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最新进展”。


公告要求,曾经或仍在涉及P2P网贷的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该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否则,将依法追责。


据了解,涉及明星包括但不限于汪涵、杜海涛、张铁林、范冰冰、胡军、刘晓庆、郎朗等人。



▋▍

明星们“爆雷”


2020年7月1日,主持人汪涵登上热搜。跟在他名字后面的词条是“37万人被骗230亿”。


这与汪涵平日里儒雅博学的形象形成了反差。


汪涵曾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代言了一款名为“爱钱进”的p2p平台。“爱钱进”在宣传图片上广泛使用了汪涵的个人形象,并注明他为“爱钱进代言人”,打出标语“有内涵,更靠谱”。


图|汪涵代言“爱钱进”的理财APP宣传图片


从2020年初起,陆续有投资者发现,“爱钱进”到期后无法退款,恶意折让债券,扣取高额服务费及利息等操作,疑似爆雷了。


投资者则通过各类渠道维权未果后,将矛头指向了曾经的代言人,也就是汪涵。


受害者们来到汪涵工作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台门口,手举横幅“爱钱进诈骗,汪涵退代言费”“汪涵请出来,还我血汗钱”。


图|受害者们来到湖南广播电视台门口,手举横幅


直至今日,汪涵的微博评论区里,依然不断有受害者在留言控诉。


“当初因为信任你喜欢你,才选择的爱钱进,你为什么合伙骗老百姓?”


“知名人物代言产品,轻松到手几十万,我们呢,几年不舍得吃穿攒的钱这样被你们骗光了,你这样会有好日子过吗?”


登上热搜后次日,汪涵发布声明回应,称自己已经多次联系平台,敦促对方尽快妥善地为大家解决问题。他将与平台和有关部门密切沟通,为妥善解决此事尽自己的力量。


随后,“爱钱进”的“幸福体验官”,乒乓球运动员刘国梁也向公众道歉。


刘国梁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与“爱钱进”平台的合作始于2018年5月,结束于2019年底。在合作之前,对方曾经出示过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事发后,“自己十分痛心,并对大家诚恳道歉”。


图|刘国梁代言“爱钱进”


但受害者们对于二人的歉意并不买账。


受害者们认为,二人是深受观众喜爱,极具知名度的公众人物,他们以自己的形象和信用向公众推荐了爱钱进,为这个产品背书、增信,理应为产品负起责任,“至少拿出诚意来,退还代言费”。


还有人觉得,既然当初平台利用了二人的流量带来关注度,此时,二人至少也应为出借人的维权行动积极发声,而不止于致歉。


类似的事情不只一例。


比如,2016年,“皇阿玛”张铁林为之宣传的鑫琦资产,因涉嫌非法集资,爆发危机。而张铁林始终未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


汪涵致歉后不久,同为湖南卫视主持人的杜海涛,也因代言产品网利宝引发争议。


艺人杨迪为有利网录制宣传视频,被投资者质问,随后致歉。


图|艺人杨迪为有利网录制宣传视频致歉


曾为网贷平台活动站台、录制宣传视频的明星,还有更多。


P2P爆雷之后,代言明星们都会受到维权者的道德谴责。但通常,在简单道歉后,这些明星便可以撇清责任,全身而退。



▋▍

用钱买信誉


维权者的声讨浪潮里也有反对意见。


“和代言明星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明星逼着你买的,成年人了,风险投资,应该自己对自己负责。”质疑者说。他们不相信有人为了明星购买理财产品,相反,“难道不是为了高利率”?


受害者们的言之凿凿,要求代言人负责,确实有不得已而为之的动机。但是,代言人与投资行为的发生,真的完全没干系吗? 


不能说没有。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这群精明的商人们,不约而同地愿意为明星代言费付钱。


一方面,明星具有高影响力的人气和流量,可以帮助平台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达到吸收资金的目的。


另一方面,明星可以帮助产品打造形象,增加信誉度。


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认为,绝大多数小白投资者,对于理财产品安全性的判断往往是非常直接和简单的,遵循着最朴素的逻辑:“借钱给有钱人更安全。”


明星代言、豪华装修和琳琅满目的广告铺陈,都会让人产生“该平台资金充足”的错觉,进而产生信任、选择投资。


因此,平台选择的代言人,都是那些极具国民度和美誉度的明星。


有金融从业人士透露,P2P公司出的代言费,是市场价的翻倍甚至是10倍。


在巨额广告费面前,明星和经纪公司,都难抵诱惑,且纷纷“上套”。


然而,目前,只有在食品和药品的虚假广告诉讼中,有代言人连带责任一说。


除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外,《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虚假广告仍代言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图|用严惩违法代言为《广告法》代言


“目前国内还没有明星因代言的P2P爆雷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例,主要原因在于民事诉讼上举证困难,难以认定代言人的侵权责任。”南昌中银律师事务所的黄风华撰文指出,投资者无法或者难以举证证明明星“明知”或者“应知”所代言的广告属于虚假广告,难以举证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和明星代言有直接和必然的因果关系。这种举证上的困难,无形间为代言明星提供了某种程度的制度保护。


制度不应当是保护伞。


明星在代言时动辄得到巨额的经济回报,应当起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认真谨慎审查,也应珍惜自己的信誉和名声。黄风华律师还写道:“建议有关部门出台和完善相应法律细则,完善相应举证责任制度,努力实现权利义务之间的平衡。”



▋▍

无孔不入


无论在地铁、商场、电梯,还是公交车上,目之所及都看得见那些精致漂亮的熟悉脸庞,笑容亲切热情,令人不由自主地产生好感和信赖。在笑容一旁,琳琅满目的商品名称、诱惑无限的宣传标语,竭尽所能地激发着人们的消费欲望。


明星将自己的信誉和注意力“出借”给商家,以此获利,已是再普遍不过的行为。


如今,商业与娱乐业之间的关系,史无前例地紧密。


以P2P产品为例,除代言人外,它们在影视剧和综艺节目中同样无处不在。


2017年,由胡歌主演的职场剧《猎场》,一次性地吸引了超过10家P2P平台品牌植入。


男主角在某所大学上课、讲师正高谈阔论P2P的商业模式,角色在商战中每每需要一笔救急资金,都是一个广告位。网利宝、掌众财富、宜信普惠、小赢理财……纷至沓来。


图|胡歌讲供应链金融


同样于2017年播出的《老九门》,开创了由剧中演员为P2P平台拍摄定制情境短剧的中插广告模式。


身穿不同民国服装的剧中人物,抱着手机研究的理财APP,正是当时汪涵代言的“爱钱进”。演员们以角色口吻讲出广告词,更能拉进与观众之间的距离——“想赚钱就要冒险,哪有不承担损失就赚大钱的?”“怎么没有啊,我就找到一个,既赚钱又靠谱的好方法。”紧接着,网贷产品登场。


AdMaster SEI广告效果评估数据显示,通过《老九门》播出前到播出两期后的3次调研发现,爱钱进的品牌认知度上升了220%,品牌好感度提升了3%。


这一“玩法”迅速铺开,在数量和价位上呈现几何级增长。


随后,《春风十里不如你》与PPmoney合作,向上金服在《河神》《楚乔传》和《醉玲珑》里频频露出,而爱钱进在《老九门》之后又看中了《白夜追凶》。


图|《老九门》中的“爱钱进”APP广告


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这些中插确实标明有“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的风险提示语。但是,这行半透明小字提示,实在难以引起观众的注意。


可以说,P2P平台的娱乐营销,一直游走在《广告法》的灰色地带。


P2P平台狂欢,爆雷,退场,一夜之间,千万投资者的身家资产化为泡沫,这场悲剧是多方疏忽和侥幸的后果。诚然,娱乐行业并不是主要过失方,但它为这场破灭推波助澜,扩大了损害结果。


明星和影视综艺的制片方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请谨慎使用自己的影响力,珍惜自己的公众形象。信任,是最重要的财富。


请还钱吧,代言人们。




作者 | 姚   远

编辑 | 何子维

排版 | 肖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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