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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笔谈】唐子来 | 乡村规划教育应当关注城乡之间的差异性

唐子来 乡村规划与建设
2024-09-04
 村民朋友们📣来关注“小蓝”了



😎 TRICK or TREAT ??? 😎



今天为大家奉上一份学术的小treat treat,

村民朋友们在过节之余,

还可以专心学术,

是不是很嗨森!👏



😈 以下是学术时间... 😈


村长提示

2017年6月4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和小城镇规划学术委员会共同举办“乡村规划教育论坛”,发布了《共同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养行动倡议》,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支持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养工作。


《城市规划学刊》编辑部以“城乡规划教育如何适应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养需求”为主题,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学术笔谈。


本公众号将会转载推送笔谈受邀专家的主要观点,敬请持续关注!


转载来源

《城市规划学刊》

作者:唐子来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背景下,我国乡村规划教育既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应当特别关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异性,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的理论和方法。


充分认识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异性可以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各国普遍存在的城乡差异性,包括城乡人口规模、开发强度、构成元素等的差异性。


1⃣️ 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显著大于乡村,依据我国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超大城市的城区常住人口高达1000万人以上,而一些小村庄的人口规模仅为几十人;


2⃣️ 尽管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土地供求关系并非相似,但城市建成环境的开发强度显著高于乡村,城市中心的高楼林立是超大城市的常见景象,而乡村则是低密度的聚落形态;


3⃣️ 更为重要的是,无论在社会和经济、还是形态维度,城市的多样性(diversity) 是乡村无法比拟的。许多学者认为,多样性是城市的本质特性。在社会维度,城市是各类社会角色构成的契约社会,而乡村则是基于血缘或姻缘关系的熟人社会;在经济维度,城市的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包含众多行业,而乡村的农业经济较为单一;在形态维度,城市建成环境是丰富多彩的,包括形态肌理、路网格局、天际轮廓和建筑风貌等,而乡村建成环境往往呈现出明显的主导特征。



第二层面是中国制度语境的城乡差异性,最为重要的也许是城乡土地产权的差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土地产权制度对于城乡空间形态产生了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已有不少学者进行城乡土地产权视角下的空间形态研究。更为重要的是,乡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对于乡村规划的法理机制提出挑战,自下而上的沟通式规划成为乡村规划的必然选择。


同样,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异也是十分显著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核心要求,但又受到城乡建成环境的差异性制约,在规模小和密度低的乡村建成环境中,如何兼顾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规模和服务半径的合理要求,当前普遍采取的迁村并点未必是应有的解决之道。可见,乡村规划面临诸多挑战。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乡村规划教育的各类研讨活动,我们愿意与全国各地的规划院校携手努力,继续为中国乡村规划人才培养做出积极贡献。


 END 



共同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养行动倡议书

广袤的乡村地区,在历史长河中孕育了传承至今的伟大中华文明,并为中国快速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提供了稳固的基础。然而在现代化转型中,乡村地区经历着城乡社会变迁带来的阵痛,面临着生态环境修复、历史文化传承、乡村社会发展、消除人口贫困等任务。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成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时代使命。


在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乡村地区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对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养提出了迫切需求。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将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体系,2011年城乡规划学确立为一级学科顺应了新时期城乡协调发展的诉求,2014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出了“四化同步,统筹城乡”的基本原则,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关注三农问题并提出了加强乡村规划人才培养的要求。值此重要历史阶段,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必须肩负起自己的重要使命。


为此,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小城镇规划学术委员会,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城乡规划学科评议组、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住建部全国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的支持下,协同各方,共同发起以下行动倡议:


一、面向乡村规划建设需求,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乡村规划教育事业,携力推进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养。各地协同共建一批教学实践基地,鼓励广大师生走出校园,在实践中认识乡村、学习知识和提高技能,同时也为更多专业人员提供在地化的交流和培训条件。


二、积极推动乡村规划理论和实践教学进入课堂,分地区搭建联合教学平台,共同探索城乡规划教育的新模式。加强高校间的合作和教学经验交流,通过联合教学、联合评图等方式,共同提高乡村规划教学水平。


三、加强多学科合作,拓展国际视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规划教育知识体系。组织编写乡村规划教材及案例库,逐步完善适应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培养需求的课程体系建设。


四、以高校为主要阵地,以学会为重要纽带,创新多方参与的新型教育模式。积极推进校内与校外联动、学界与业界联动、学校与地方联动,倡导理论与实践结合、课堂与基地结合。面向社会需求,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训,加强高校为社会培养乡村规划建设人才的能力。


让我们共同行动,携手推进乡村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和扶贫攻坚做出我们的应有贡献!



乡村规划与建设

Rural Planning&Construction


依托于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和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职责。积极分享乡村规划与建设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学术信息,欢迎联系交流:rural@plannin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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