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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司法警务保障出大招

2017-07-07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7月3日,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司法警务保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印发全省实施。这是我省检察机关推进全省司法警察工作深度转型,出台的首个规范性文件。

《规则》明确规定了在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等司法办案活动中,司法警察在检察官主导下应当履行的送达法律文书、提押与看管、身份确认与安全检查、秩序维护与特情处置、传递展示证据与笔录等五项主要职责,规范了各个环节的执警流程、执警标准,并对司法警察着装和警容警纪作出具体规定,履职的内容和形式较之改革之前均有新的延伸。

《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对全省司法警察参与检察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等司法办案活动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也为进一步构建司法警察履职工作新平台,促进司法警察职能转型和融合拓展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司法警察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宣告保障工作,与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在检察官主导下,共同承担司法辅助职责,既能保障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更能彰显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来源:浙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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