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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3月份课程安排表

2018-01-30 法律星播客

2018年3月课程安排总表

专题一:举办《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暨婚姻家事案件审理热点问题专题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民法总则》的制度创新与婚姻法、继承法实务——典型案例分析

(二)《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家事案件的影响

主讲专家:谢鸿飞  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十大青年法学家(三)离婚纠纷常见问题与证据问题——结合最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四)婚姻诉讼中的契约与财产——典型判例分析

主讲专家:马  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庭长

(五)离婚案件程序及其他问题

(六)婚姻家事案件执行中的热点问题解析

主讲专家:张  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时间:2018年3月16日—18日  地点:南京市   会议费: 3600元/人》

专题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共同举办“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操作实务、风险控制与争议解决暨PPP项目合同起草、审核、谈判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生命周期操作实务——典型案例分析

主讲专家:徐向东  北京财指南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PPP新政以来,操作并执行超过200个PPP项目的咨询服务,涉学校医院、供暖、海绵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市政道桥、水利水生态、轨道交通、供水污水、污泥、垃圾处理、河道综合治理、绿化等行业

(二)如何做好PPP项目的风险控制——经典案例解析

主讲专家:余文恭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PPP专业律师,具有大陆及台湾律师资格;余老师在PPP领域中,有关“PPP六大交易结构的规划”,以及“PPP合同体系中四大协议的设计”,见解独到尤其值得关注和学习

(三)PPP项目工程的司法审判经验分享——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

主讲专家:罗有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四)PPP项目合同核心条款设计、审核和谈判及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五)不同领域PPP项目合同起草、审核和谈判中应注意的问题

主讲专家:李成林   法学教授,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PPP高级专家,编著《境外工程指南》、《FIDIC、EPC合同审核指南》

《时间:2018年3月23日—25日    地点:厦门市   会议费: 3800元/人》


专题三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投资、估值、定价、收购实战暨金融债权追收实招法律解析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与投资实务——案例分析

(二)银行不良资产结构化交易模式及创新

主讲专家:丁化美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总裁

不良资产的估值、定价、处置、收购及地产类不良资产的投资与选择

(三)违约潮下的信贷投放调控政策与中国不良资产行业分析、审视及不良客户识别

(四)不良资产的估值、定价

(五)预防、处置不良贷款的准备与不良资产的处置——经验总结

(六)不良资产收购操作程序、操作要点和难点——典型案例分析

(七)地产类不良资产的投资与选择——经典案例分析

主讲专家:毛  剑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高级经理;拥有17年以上的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的实战经验

(八)来自诉讼一线的警示:穷追猛打,更准更快更彻底——金融债权追收的实招析解

主讲专家:朱淼蛟   某中院金融庭庭长,某高校客座教授

《时间:2018年3月23日—25日    地点:三亚市   会议费: 3800元/人》


题四:公司法审判与公司治理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公司法审判实务——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主讲专家:王宪森最高人民法院原高级法官,从事民商事案件审判及司法解释调研工作长达20余年,兼任《民商审判指导》执行总编,审结数百件各类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件,参与最高法众多司法解释的起草或相关调研工作

(二)律师业务蓝海——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实务

主讲专家:王胜全   最高人民法院原高级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和研究十几年,参与千余件复杂疑难民事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审查审理工作;国网金控集团首席法务

(三)公司法审判实务——股权转让与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主讲专家:刘建功   法学博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刘老师是商法学界、公司法学界尤其精通公司证券的法官

(四)公司法审判实务——股东资格认定、公司决议、股东代表诉讼

主讲专家:胡田野   法学博士,国家法官学院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代表性专注有《公司法律裁判》、《公司法任意性与强行性规范研究》

(五)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法律适用

主讲专家:瞿  静   国家法官学院讲师团成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在公司诉讼审判方面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民法总则》在司法审判中的具体应用与对公司法律业务的重大影响,公司治理中的规范法律运作与公司治理司法审查的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谢鸿飞   法学博士,教授,师从梁慧星教授,著名青年法学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七)股权的制衡与股东纠纷的预防机制——股权架构设计、退出机制、议事规则设计

主讲专家:宋海佳   学者型律师,深耕公司法领域逾二十年,资深股东纠纷解决的专业律师和法律谈判专家;著有《合伙人——公司股东纠纷法律问题指引》

《时间:3月23日—25日     地点:长沙市   会议费: 3800元/人》


专题五:网络著作权、网络侵权、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与电子商务法律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与版权运营风险防范

【议题及主讲专家】

网络著作权诉讼、案件审理与互联网版权运营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分析(一)网络著作权诉讼的程序与实体问题

(二)网络著作权案件审判中的相关问题——典型案例分析

主讲专家:张学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三)网络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与案件审理       (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疑难问题

(五)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适用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蒋  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反不正当竞争法》疑难问题研究与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

(六)反法总则适用疑难问题       (七)反法分则适用疑难问题

(八)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指南

主讲专家:陶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时间:2018年3月23日—25日   地点:厦门市  会议费: 3600元/人》


专题六:南京市•《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系列精品课(超值•5300元/人/四期联讲•八天•十大议题)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审查、履行的精细化管理与风险控制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判实务中的14个典型问题与裁判思路——典型判例精解

第一期  (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XX博士、高印立总裁)

(三)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造价法律实务问题

(四)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垫资、竣工验收、签证、索赔、工伤赔偿

(五)(工期、质量、造价)司法鉴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的应用——典型案例分析

第二期    (主讲人:王先伟律师、曹珊律师)

(六)EPC项目的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七)FIDIC合同条件精读——以国际工程合同十大风险为视角

第三期   (主讲人:钱武云总经理、叶万和/郑菲菲律师)

(八)PPP项目合同核心条款设计、审核和谈判及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结合不同领域PPP项目

(九)审判及仲裁实务中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程序与实体)问题——典型判例解析

(十)PPP项目工程的司法审判经验分享——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

第四期   (主讲人:李成林教授、罗有才法官)

第一期    2018年3月17日-18日(16日报到)仅收资料费、场地费:380元/人

第二期    2018年3月24日-25日(23日报到)讲座会议费:2800元/人

第三期    2018年3月31日-4月1日(30日报到)讲座会议费:2800元/人

第四期    2018年4月14日-15日(13日报到)讲座会议费:2800元/人


专题七:专利民事诉讼程序与专利侵权判定、抗辩、反诉暨证据规则与损害赔偿法律实务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专利民事诉讼程序法律与实务——典型案例分析

主讲专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三)专利侵权判定法律原则

(四)权利要求的解读和解释方法   (五)标准必要专利司法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

主讲专家: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产庭主审法官、北京《专利审判指南》的主要起草人

(六)专利侵权实体抗辩与反诉策略——典型案例分析

(七)专利侵权诉讼证据规则    (八)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实务

主讲专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主审法官

《时间:2018年3月16日—18日    地点:上海市   会议费: 3600元/人》

新会员制度

2017-2018

一、VIP会员:会费 12万元/12个自然月  总次数不限,每期会议不得超过10人

二、贵宾会员:会费32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25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5人

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16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11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3人

四、普通B级会员:会费8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5人次, 每期会议不得超过2人

(新增)五、个人级别会员:会费6000元/年(年度所有课程免费参加)参加需使用指纹门票:仅限本人参加,需采集本人指纹;不支持后续出借、转让。



会务组联系人:陈老师 15810865630(同微信号)

 编辑单位名称+参会人员名字+手机号发送给我,或者发送邮件至15810865630@139.com 其它未尽事宜可随时致电。谢谢!

注明:可以单位,团体,个人名义加入年度会员,具体事宜请来电咨询。

详细会员见《会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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