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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的庄严时刻

2018-03-12 最寿光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


2018年3月11日15时52分,大会主持人话音未落,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内,雷鸣般的掌声已经响起。


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这里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投票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


15时许,当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步入会场时,现场响起热烈掌声。

历史必将铭记这一时刻——


15时10分,大会开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这是工作人员在发票。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现场工作人员发放表决票。与会的2964名代表每人均拿到一张粉红色的表决票。确认所有代表都收到票后,主持人宣布开始写票。


这一刻,万人大礼堂内格外肃静。肩负亿万人民重托,代表们作出郑重表决。

15时24分,坐在主席台正中的习近平首先起身,全场响起热烈掌声。习近平手持表决票,稳步走向主席台上的票箱,将手中的票郑重投入票箱。此刻,掌声如潮。


这掌声,是对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坚定拥护,是对人民领袖的衷心拥戴,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高度肯定。

主席团成员一一走向主席台上的票箱,投下神圣一票。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这是代表投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欢快的乐曲声中,2964名代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地走到分设在会场各区域的票箱前,将凝聚人民意志的表决票一张张投下。


经过电子计票系统统计,大会主持人宣布,发出表决票2964张、收回2964张,此次表决有效。


15时51分,现场迎来万众瞩目的时刻。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


大会主持人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会场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这掌声,是2900多名现场代表的由衷表达,是亿万人民的共同心声,是对宪法修正案的高度认同,更是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无比自信!


这是彰显程序正义的法治实践——


在此之前,代表们在本次大会开幕当天就听取了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随后几天内,代表们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表达意见,一致赞成将草案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这是新时代宪法与时俱进的生动步伐——


代表们认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写入宪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确认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这是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最 44 33701 44 15045 0 0 3243 0 0:00:10 0:00:04 0:00:06 3243立法机关第五次对国家根本法的修改。从党中央提出建议,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再到大会期间多次审议、补充完善、投票表决,这段法治进程,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体现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基层法院审判庭庭长厉莉倍感振奋:“亲历宪法修改,我感到无比神圣和自豪。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宪法精神,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今天一定会写入历史!”全国人大代表、社区党支部书记罗应和走出会场时情绪激昂,“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代表了人民的心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让我们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


新华社评论员:筑牢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



这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历史性时刻。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人民大会堂响起雷鸣般的热烈掌声。


对我国现行宪法作部分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数千条建议。这是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过程,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代中国宪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


“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为了贯彻和体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必将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筑梦新征程的磅礴力量,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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