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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4日晚,来自黑龙江省在寿光市区沿街商铺盗窃的刘某被抓获。
经讯问,刘某盗窃的物品包括电动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等。
经查,刘某(男,27岁)有多次犯罪前科:
2007
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淄博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因盗窃被淄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
2016
因盗窃被淄博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4月14日上午,刘某从淄博来到寿光,本是下定了决心好好找一份工作,但当别人给他介绍了一份养猪的工作时,他嫌养猪场味道太大,便死活不干了。
当日晚上,刘某打算返回淄博,走在大街上,刘某发现一家店铺玻璃门比较容易破坏,心想反正自己马上就要离开寿光了,趁机“捞一把”正是神不知鬼不觉,于是,三下五除二,便轻松进了店铺,如法炮制,又进了一家,盗窃了两台电脑和一部手机,见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没有上锁便“顺手牵羊”一并推走了。
犯罪嫌疑人刘某到案
犯罪嫌疑人刘某指认现场
他是怎么被抓的呢?
话说,刘某想要打车回淄博,但是他身上并没有钱,于是,他就和出租车司机商量,想要用自己刚刚偷来的电脑折抵车费。
聪孩?
电脑抵车费?
没想到的是,这位出租车司机大哥异常敏锐,他在自己的脑海里接连问了几个“为什么?”
出租车司机不动声色的给另一名出租车司机发去信息,“我可能拉上了一个小偷...”这名同事也不含糊,立马联系了张建桥派出所民警,在民警的调度指挥下,几名出租车司机一路轻松愉快的将刘某“护送”进了张建桥派出所...
寿光公安提醒:
晚上门窗要关好
防盗卷帘门要安装
电动车停放一定要上锁
避免盗贼伸手盗窃
为出租车司机大哥的机智+勇敢
来源:寿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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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编辑 大麦丨责编 牟彦霞丨监制 张学军 宋成军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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