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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7名村党支部书记被查处

最寿光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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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光市纪委

寿光市监察委员会

寿纪通(2018) 24号


关于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现将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孙家集街道二甲村党支部书记朱学平挪用村集体资金及违规将公物占为己有问题。朱学平利用担任孙家集街道二甲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2012 年3月,以支付本村修路工程款为由,从上交至孙家集街道财政所的村民集资款(用于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村村通公路工程建设)中支取一部分,归还其个人银行贷款; 2009年1月至2018年6月,私自安排邮递员将该村委订阅的党报党刊送至自己家中,据为已有。2018年8月,朱学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侯镇仉西村加价出售电表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2017年,仉西村购买了预付费插卡电表及电表配件,在未告知村民电表购进价格的情况下,以明显高于买进价格卖给村民,加重群众负担,侵害了群众利益; 2017年,该村党支部书记杨德洲与原村主任张建军借该村修建小夜市使用预制板等材料及购买电表之机,通过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表及配件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并通过该村现金保管刘兰芳支付招待费、福利费、租车费、车辆事故维修费、超市烟酒等按规定无法入账的费用; 2017年中秋节前,杨德洲与张建军将修建小夜市套取的村集体资金,用于为杨德洲、张建军、刘兰芳、张海明四名村两委成员发放福利。杨德洲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以上问题负主要责任;张建军作为时任村主任,刘兰芳作为村现金保管,对违规支付招待费等无法入账的费用问题负一定责任。2018年6月,杨德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建军、刘兰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洛城街道丁家殿子村党支部书记丁焕烈违规收受节礼、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等问题。丁焕烈利用担任洛城街道丁家殿子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2016年春节前,收受土地承包户葛某仁赠送的茅台迎宾酒;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违规占用村委租用的料场归个人使用,一直未向村委交纳承包费。丁焕烈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还对该村2015年、2017年部分村集体资金坐收坐支问题负主要责任。2018年8月,丁焕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对违规收受的礼品折价收缴。

纪台镇吕家庄三村违规管理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吕凡伟担任纪台镇吕家庄三村现金保管期间,2007年1月,该村将收取的沙场承包费坐收坐支,一部分由原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吕钦然直接用于抵顶本人工资及为村里垫支的费用; 一部分由吕凡伟直接用于支付村内零工费、机械费及部分村两委委员工资。2008年4月,吕凡伟在参与重新整理该村账目时,在明知吕钦然已用沙场承包费抵顶本人工资及为村内垫支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仍将其中的工资和用沙款列为村账应付款(未实际重复支付)。以上问题多年来一直未予整改,在村内造成不良影响,吕凡伟作为时任村现金保管、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对以上问题负主要责任。2017年11月,吕凡伟在该村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还存在拉票贿选问题。2018年7月,吕凡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孙家集街道东彦方村违规管理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9月,东彦方村收取的建设用地承包费未入村集体账目,而是直接用于支付村安装路灯款及日常周转资金; 2014年8月,该村通过变更科目入账方式套取晨鸣水厂占地补偿款,用于支付2013年村招待费;2017年11月,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旱厕改造工程款,用于支付2015-2017年村招待费及村内历年卫生清理费用。陈连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以上问题负主要责任;王树国作为村主任,王志全作为村会计,对以上问题负一定责任。2018年8月,陈连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王树国、王志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城街道赵家庄村未及时组织验收竣工房屋并退还建房押金等问题。赵继平担任古城街道赵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06年至2008年,该村收取了建房户的建房押金,由于未及时组织验收,致使部分建房户房屋竣工后未予验收且建房押金至今未予退还;该村收取的建房押金,未及时计入村账,直接用于村集体支出,后陆续以村会计赵修民个人垫支款的名义计入村账。赵继平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以上问题负主要责任;赵修民作为村会计对该村建房押金未及时入账、违规入账问题负直接责任。2018 年9月,赵继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赵修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纪台镇西刘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宝光、时任村主任刘国光违规处置使用村集体闲置土地问题。2017年11月,刘宝光担任纪台镇西刘村党支部书记、刘国光担任西刘村村主任期间,二人协商后未经集体研究,刘宝光私自同意刘国光占用村集体闲置土地建设钢结构大棚用于购销蔬菜,建设费用由刘国光垫付。2018年5月,刘国光主持西刘村工作期间,将该建筑物转给村委,并向村委报账领取相关建设费用,以其妻子的名义与村委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建筑物用于购销蔬菜。刘宝光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未经集体研究,私自违规处置村闲置土地,违反议事规则,违反了组织纪律。刘国光在担任西刘村村主任、主持西刘村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违反了廉洁纪律。2018年9月,刘宝光、刘国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人民群众获得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各镇(街区)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在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中发挥关键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健全机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敢担当、敢碰硬,严肃查处发生在集体“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以持续正风肃纪的实效取信于民。

中共寿光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来源:寿光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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