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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事!又一少女丢命,同桌3人赔惨!你还敢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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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中午,在乐清务工的19岁贵州女孩叶某,和二男一女三个朋友吃火锅。 叶某先喝老白干,又喝两小瓶劲酒,再喝百威啤酒。 下午3时,叶某出现恶心呕吐、全身抽搐和神志不清等症状。
女孩醉酒呕吐物窒息引发吸入性肺炎,心肺复苏术后缺血缺氧性脑病。 数日后身亡,治疗期间,赵某等3人支付了1.5万元医疗费。
最后,同桌每人拿出5万元,共计15万元。
无独有偶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2月8日凌晨1点多,浙江金华一家酒店大堂内躺着一男子,已经没有了呼吸。男子为40多岁的建德人曾某,系饮酒过量死亡。
曾某的家属在悲痛之余,认为曾某的死亡是因几位好友邀请聚餐喝酒造成的,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经过民警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参与聚餐的9人,因没有尽到劝阻义务,且没把醉酒的曾某安全护送回家,补偿曾某家属共计61万元。
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是不是今天才明白这件事情?
劝各位在酒桌上一定要小心
关心他人的时候也要爱护自己
别再劝酒了
来源:温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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