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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云• 最寿光 2020-12-31


11月19日13时许,寿光市侯镇某企业员工徐某报警称,自己的建设银行卡被人盗刷了11000余元现金。
接警后,侯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向受害人详细了解情况,并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材料。经分析研判,民警很快确定了嫌疑人孙某的身份。
11月19日14时许,侯镇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抓获。经讯问,嫌疑人孙某对自己盗刷徐某银行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侦破很及时,但其中的情节值得更多人学习,提高防范意识。
现年30岁的孙某,与徐某系同一企业的员工。今年7月份的一天,受害人徐某要去银行存钱,因自己岁数大,不会使用银行的ATM机,加上自己也没有车,就想让关系比较好的工友孙某开车拉他去银行存钱,孙某欣然同意。来到银行,徐某将银行卡交给孙某,让他帮着通过ATM机存钱。插卡后,徐某自己输入了密码,孙某帮着将一万元现金存进了卡里,查询余额显示有3万余元。徐某见数额对付,就放心的同孙某一起回单位了。
而同行的孙某心里犯了嘀咕:没想到老徐这么有钱,我这每月入不敷出......于是动起了歪心思。
徐某认为密码没有告诉任何人,觉得很安全,回来后就把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都随手扔在了宿舍床上,孙某趁其看电视转移注意力的时机,偷偷对银行卡、身份证拍照,用徐某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支付宝账号,人脸识别时,他跟徐某开玩笑说:来,老徐,用我手机给你扫扫脸······
看电视的徐某没在意,于是支付宝账号注册成功,也成功绑定了徐某的银行卡,然后,孙某便匆匆离开了徐某的宿舍。
后来的日子,孙某过上了“我消费,别人买单”的“幸福生活”,而毫不知情的徐某并不知道自己银行卡里的钱正在一点点的减少。直到11月19日,徐某再次去银行存钱时才发现余额少了一万多元,于是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提醒


银行卡+身份证+手机一定要保管好,不能让三者同时暴露在他人面前,谨防别有用心的人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侯镇派出所

责编: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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