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
宴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群体性宴席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德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德州市2021年春季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4个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践行健康消费、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疫情防控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不大办宴席,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的新风尚。
二、宴席承办方按规定备案。宴席承办方要提前一周到当地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部)申报备案,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50人以上宴席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得承办德州市市域外人员举办的宴席,一律停止300人以上的宴席。
三、加强宴席承办方的现场核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部)执法人员在接到备案信息3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条件、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四、落实宴席承办方主体责任。
(1)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
(2)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3)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
(4)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
(5)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
(6)宴席承办方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高风险地区人员禁止参加,对参加大型聚餐中风险地区人员要有3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并进行报备。宴席承办方管理好就餐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手部消毒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7)当宴席承办方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依职责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办方,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宴席承办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六、宴席承办方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前做好春节期间的食材储备和订餐规模的预判。
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宴席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州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