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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冰天雪地裸体跳楼死的背后……

2016-12-23 王亚中 在线法律顾问



警方说法:2016年12月18日凌晨1点多,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一名女大学生李娜跳楼坠亡,警方经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法医初步检验后认为,死者排除他杀,死者家属当场未提出异议。(据济南公安官微通报)


李母回忆:12月17日晚,李娜打电话给母亲王梅哭诉,“妈妈啊,俺不想上学了。”当晚下半夜也就是18日凌晨1点多时,王梅又接到女儿的电话。“妈妈啊,你快来啊,我马上就想见到你。”电话里娜娜的情绪激动。王梅问她,“孩子啊,你是遇到坏人了吗?”娜娜回答说是,而且他们要逼死她。等王梅想再详细问时,娜娜只说了三句“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电话就突然挂断了。(据齐鲁晚报)




家属质疑:“为什么孩子坠楼时全身赤裸?为什么身体其他部位有不明原因的伤痕?为什么女儿和我通话时周围有争吵声,还向我求救?”(据齐鲁晚报)


网友观点:故意伤害说,或因争风吃醋、或因心理妒忌、或因琐事矛盾、或因一言不合,对李娜长期施加暴力或冷暴力,致李娜不堪忍受跳楼坠亡。校园裸贷说,李娜或许身陷裸贷门,以曝光裸照逼其还款或肉偿,致李娜不堪忍受跳楼坠亡。校园霸凌说,这个最近很火,大家都懂的,不多说了。


律师君总结点评:首先,必须尊重警方的调查结论。虽然律师君写过不少抨击警察刑讯逼供制造冤案的文章,但是一码归一码,警方是亲临现场勘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拿到的东西,是媒体和网友们评论的基础。一件事没有基础是不行的,没有基础那是造空中楼阁,而造空中楼阁不是科学,是白日做梦。


其次,合理的怀疑必须释明。一件事,不能冷冰冰贴出一张皇榜,说这头看着像梅花鹿的动物其实是一只来自非洲草原的斑马就可以完事了的。必要的说明必须有,至少要解释清楚马头上为何长着一对鹿角这种明显的疑点,把疑点解释合理了,事儿就理顺了。


再次,法律的定性要准确。网民并非全都不讲道理,只要把问题说清楚、道理理顺当、依法合理办案,网民自然信服。即便有喷子不服,自有明事理的网友帮着教训他们。所以,事实清楚、依法办案、以理服人很重要。


最后,本案的疑点有哪些?


1. 李母王梅接到李娜的两个电话,是否属实?电话中哭诉遭人排斥、受人逼迫是怎么回事?因何、被谁、怎样排斥或逼迫的,应当调查核实清楚。


2. 李娜跳楼时为什么一丝不挂?据校方讲,李娜习惯裸睡,这个校领导讲话真是不过脑子,原因自己体会。据李娜同宿舍的同学讲,李娜当晚是脱掉内裤后才跳楼的,这个就更奇怪了,跳楼之前怎么还有心思想着脱掉内裤呢?怎么跳不是跳啊。赴死之前喜欢穿戴整齐、打扮漂亮的见过不少,都决心去死还要侮辱自己死后的样子真是第一次听说。倒是校园霸凌事件中,揪头发、扒衣服、扯胸罩、脱内裤的事情屡见不鲜。无论如何,众目睽睽之下,任凭一个朝夕相处的同学从容脱光衣服、爬上阳台、跨过窗户、跳下楼去,这三个舍友一是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二是具有眼睁睁看着她脱掉内裤爬阳台而未及时阻止的过错,三是即便前两项依次排除了,她们也具有终生摆不脱的心理亏欠。


3. 总而言之,同舍三名同学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即便不是肢体暴力,而是语言暴力,也应调查清楚,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方便死者追究相关责任方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具体到调查方向,我觉得不需要一个外行来点明了吧?手机、微信、微博、QQ、支付宝、银行卡流水、车票记录、住宿记录等各种可能记录死者信息的载体都调查落实过了吗?还是觉得查起来太麻烦还花钱,不如和个稀泥,敷衍了事?要对生命负责啊警察叔叔们,山东之前就出了一个徐玉玉,被骗之时还满怀希望警方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报完案从派出所出来人就突然不行了,哀莫大于心死啊。




律师君真心希望山东警方是对人民最负责的、是破案最神速的、是惩恶扬善的保护神,是有能力保护女大学生们如花似玉之年轻生命的警察叔叔们啊。


期待山东警方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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