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略政策解读:长三角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值得期待
作者:Eleazar
来源:上海华略智库(ID:HUALUETT)
总体来看,我们认为方案有“五大亮点”。
一是明确了五大科创金融中心城市的定位。
这里面着重要关注杭州和嘉兴两个城市。根据方案的提法,杭州的目标是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嘉兴是“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两地建设目标明确,其中“现代科创金融体系”和“一体化服务基地”是值得重点关注的内容,与杭州自身发达的数字产业、嘉兴紧靠上海实施“沪嘉同城”战略息息相关。
二是首次提出“科技保险公司总部研发和创新中心”的概念。
科创金融机构是区域构建科创金融体系的重要方面,创新并增加科创金融机构供给一直是各地探索科创金融创新的重点。过往各地政策的重点是鼓励成立科技保险事业部或专营部门,本次方案将科技保险机构的总部研发和创新中心着重提了出来,其中“研发”侧重于科技力量的投入,保险科技是催生保险产品和服务变革的核心力量;“创新”侧重于服务手段和服务场景,提高保险对产业、科技的融合深度。这一定位为五市科技保险机构指明了升级的方向。
三是首次明确提出“科技赋能金融”。
我个人认为这是本方案最大的一个亮点。按照目前总体定调一般是强调“金融服务实体”,“赋能金融”的提法近年来在官方文件中很少提及。本方案特别强调了“科技”对金融的赋能,不仅用单独一个章节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而且全方案对“科技”的要素分外重视。这里我着重关注两个方面:
一方面,方案就科技信贷提出“专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专属客户的信贷标准,探索差别化管理方式”。从目前微观实践看,科技企业贷款最难的就是如何实施“差别化”管理,前期长三角各地都有探索,如温州瑞安、常州新北区等,但银行如何“差别化”管理中小科创企业信贷还需要进一步破题。
另一方面,方案提出“包容审慎金融监管科技实践模式”,并要“组织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参加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测试”,如果切实执行,将是一个很重要的突破。特别是基层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对“七小金融”领域的监管始终专业力量不足,如要大力发展科创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科技赋能金融”是必经之路。
四是点到了进一步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提出“支持试验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托管、质押业务”。今年6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该规定成为全国首部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质押登记权限的地方立法。本次方案将该做法扩大到五市,成为区域性股权市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五是再一次提出科创金融标准化的问题。
方案针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特点,各出两个解决方案:编制试验区内科创金融专营机构评价规范等科创金融标准;探索建立统一的科创企业评定标准,建立科创企业名录库、重点科技项目建设信息库,开发科创企业成长性评价模型。
关于科创金融的标准,各地之前都有探索,市场上也都有企业级、产业链级的解决方案,核心问题是标准的打通和互认。长三角地区产业高度协同,产业链体系相对完备,科创网络较为完整,这些是建立区域级科创金融标准的坚实基础。
由于科创金融涉及金融、投资、科技、产业等多个工作条线,在微观层面建立畅通的科创金融体系还存在不少难点,除地方政府协调体系、科创产业协调体系外,本方案对机构服务体系、机构间协同体系和科创金融市场体系都有提及,并提出长三角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解决思路。内容上总体突破不大,但这些条目仍旧十分重要。
方案提及的三个主要思路有:
思路一:市场化的机构服务体系
各地都围绕科创金融机构形成成链条、有规模的专业服务体系。方案中将这套体系明确提出为“后台运行与服务基地”。作为补齐科创金融辅助产业链的重要内容,后台运行与服务基地是决定科创金融可否顺利落地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地建设城市科创金融中心的重点。从目前情况看,难就难在“专业化、市场化”六个字,通常情况是“专业”的非“市场”,“市场”的不“专业”,这一问题仍旧需要破局。
思路二:机构之间的协同体系
由于各类金融机构的风控体系和占位不同,各类科创金融产品之间在微观层面打通仍旧存在难度。方案中至少提出两大类的协同体系方案:
一是商业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就是一般意义上的股权债权联动,或“投贷联动”。从长三角实际情况看,这类服务要么是缺乏产品,要么是相互承认的标准化体系不健全。
二是保险创新支持科创企业。方案提出了前期已经推进的科创保险产品,如生物医药相关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等,并再一次提出支持保险公司对科创企业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这些事项地方政府较难统筹,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出台细则。
思路三: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或者说科创金融市场体系
近年来这方面确实取得了较大进展,特别是上海技术交易所、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交易市场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已经初步具备了搭建长三角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的条件。根据方案要求,下一步的重点是引进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搭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平台。
目前的情况是区域级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尚不完善,发展机构更加重要,特别是具备市场化、规模化的地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专业化、金融化的专利转化公司。从笔者实际考察情况看,即便在上海,发展得比较健康比较良性的专利转化公司仍是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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