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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 前言
2 神秘投诉招来物业办三道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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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2年3月10日,业委会收到大杨镇司法所的一份诉状,告业委会开业主大会违规,要求撤销业主大会决议。诉讼本身没有什么可说的,可原告提供的一份“举报信”,暴露了世茂物业公司涉嫌作伪证,诬陷业主委员会的全过程......
2021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于2021年9月召开,并于23日公告决议结果,公告期还未结束,28日就收到大杨镇物业办第一道令牌,说接到业主投诉,质疑业主大会程序等合法性,大杨镇已经成立事件调查工作组 ,要求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关材料。呵呵,这架势,就如同在兰郡花园发现了新冠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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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又接到物业办告知书,大意要求进一步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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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贴全部图了,太占空间)
在业主委员会提供的资料、证据不令物业办满意的情况下,又发了第三道令牌,要求中止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发号施令是他们最拿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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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天大的事,能让大杨镇如临大敌,一月之内向一小小的业主委员会连发三道令牌?只因神秘的业主投诉。令牌上写得清楚,业主投诉质疑业主大会的合法性。问他们是什么投诉,谁的投诉,回复是保密!
上周接到一业主状告业委员会,要求撤销2021年9月的业主大会决议,其证据之一就是有一封写给大杨镇政府的联名举报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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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投诉终于浮出水面!这就是把业主大会决议拖延至今不能实施的“罪魁祸首”!
业主举报信怎么会是世茂物业一手炮制的呢?
根据举报信的签名,业主委员会联系了部分业主,其中一位业主说,这不是他的签名,是物业上门找到他的家人,说了很多业主委员会的坏话(造谣,挑拨离间),骗取家人签字。业主本人表示坚决反对,并去物业公司找物业人员要求把他的签名去掉,但物业不肯。物业管家还为此向他道歉。这说明,此举报信是物业起草的,物业亲自到业主家找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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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物业有啥权利代业主举报业主委员会开业主大会?开业主大会跟物业公司有关系吗?
业主委员会还联系了其他业主,已经有多位业主否定了他的签字和手印!这说明什么?说明有的签名物业根本没找业主签字,自己亲自操笔,还能冒充业主按手印!冒充业主签字按手印是实实在在地做伪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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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上面签名很多不认识,所以也无法一一核实,但还有一条也值得怀疑,就是可能有在物业上班的业主或业主家属参与签名。例如签名上有一个姓段的,笔迹与物业检查记录上的段姓相似度较高,据了解该物业员工居住在兰郡,但房产登记不在他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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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全国第二”的世茂物业,在一千多户的兰郡竟找不到20名业主给他签联名信,还需要自己造假签名,就这水平物业还有脸在兰郡混
举报信第一条说336户没投票就是业主委员会剥夺了他们的投票权,这是诬陷!举报业主委员会剥夺业主投票权,得有实锤证据,世茂物业能拿出业主委员会拒绝业主投票的证据吗?
第二条说开业主大会没有主管部门监督与指导。业主委员会请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需要向世茂物业汇报吗?开业主大会前,两次选聘物业前期工作会议物业办和居委会都参加了,区住建局还有人参加会议,唱票前均邀请了居委会和物业办相关人员。说明我们非常重视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唱票现场有录像、有业主参与、全过程公证。世茂物业啥证据没有,张口就说开业主大会没有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这就是诬陷!![]()
举报得有实锤的证据!如果仅仅是天马行空地乱写,那就是诽谤、诬陷!业主举报信被解释成业主投诉质疑,举报与投诉质疑一样吗?相关业主大会的程序,步骤,业主委员会有没有向你们汇报?对以上问题视而不见,就这样草率地成立调查(业主委员会)工作组,折腾兰郡业委会数月,导致众多潜在投标的物业被迫退出投标,招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兰郡花园造成重大损失,大杨镇政府难辞其咎!物业招标和第二次业主大会一起,从2021年10月到12月三个月可以完成物业选聘。按前期物业合同规定,业主委员会招标选定新物业起,前期物业合同自动到期,新老物业立即交接。这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自2022年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应该终止了。但因为物业伪证诬告业主委员会,导致业主委员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前期物业合同不能终止,业主还有交2022年物业费的法律依据吗?世茂物业该负什么责任?物业涉嫌伪造证据,冒充业主签字和按手印,是不是构成伪造证据罪?是不是要把冒充按手印者(包括背后的指使者,主谋)绳之以法?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将对此事件采取一切法律行动,切实维护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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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
我们是有底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