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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数字政府规划|《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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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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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政数综合 〔202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为落实《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引“十四五”期间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模式转型的重要时期。2016-2018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需要,分别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以条块分建模式启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2018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明确“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先导,推动‘数字吉林’建设落地落实”。2019-2020年,吉林省通过强化顶层设计,理顺体制机制,优化建设路径,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由分散的项目管理模式向“全省统筹、省建市用”模式转型。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的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已经形成,数字政府建设呈现“跨越式”提升。


一是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不断夯实。


省级统建“吉林祥云”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体系,打造全省政务“一朵云”。“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两地三中心”的基础架构已经形成,同步开展省直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工程,1+6基础数据库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纵向骨干网和省级横向接入网传输能力从百兆级提升到万兆级,并实现了双链路负载均衡。到2020年底,“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已拥有31800vCPU的计算资源量、135TB的内存、7PB的存储能力和4个万兆级负载均衡链路,“云”“网”已经实现有机融合。


二是政务信息化应用建设快速发展。


建设上联国家平台、覆盖省市县政务部门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实现“16个统一”,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库管理”。全省统建并应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会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云视讯会议系统等,打造“吉事办”掌上应用产品,面向各地各部门提供覆盖全省的政务信息化服务。研发应用“吉祥码”,作为全省统一、全国互认的个人健康码,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进一步推动“减证明、减材料、减要件”。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3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吉事办”掌上政务服务应用达178项。吉林省电子证照种类排名位居全国前列。


虽然吉林省数字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数字化建设投入相对较少、政务人员“数字化”意识尚不适应发展需要、数据资源应用水平尚需提升等问题,政务信息化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面临的新形势。


我国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导方针中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专章强调“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数字政府建设必将成为重要引擎、贡献强大力量。


一是进入新发展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数字政府在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与数字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治理模式,将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把握新发展机遇,新技术迭代、全民数字能力提升为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提供新动能。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5G等技术发展以及全民智能终端拥有量的大规模增长,通过数字治理、数字服务和数字创新,数字政府建设将为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监管能力、协同能力、决策水平等提供有力支撑,将为各行业更好适应信息时代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进而推动全社会的创新发展。


三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为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指引新方向。


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健全完善数字政府建设“一盘棋”工作机制,通过打造服务新平台、拓展服务新渠道,推动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由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办理转变,数字技术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务信息化建设实际,贯彻执行《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遵循“全省统筹、省建市用”模式,建设以“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为核心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推进业务协同集成和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推动数字化技术在政务服务、智慧办公、社会信用、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深度应用,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1.全省统筹、省建市用。


发挥数字化建设共享共用优势,省级统建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全省共同使用、不再分散建设,实现统筹项目立项、统筹硬件建设、统筹资金使用、统筹应用开发、统筹安全管理、统筹运营维护。


2.创新发展、共享开放。


以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驱动数字政府建设。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依托统建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省政务数据集中统一管理,推动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共享开放。


3.集约集成、协同高效。


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业务应用、综合保障等整体化设计、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业务集成,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4.小步快跑、持续优化。


改变传统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引入“快速迭代”“小步快跑”等互联网发展理念,提高建设效率,构建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化建设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持续优化和拓展。


5.主权在我、安全可靠。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安全保障的规则体系和技术体系,采取管运分离模式,加强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应用开发、数据归集、共享交换等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主动权和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


(三)发展目标。


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接国家、覆盖全省的“吉林祥云”云网一体化核心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电子证照全覆盖,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80%以上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发生率达到85%以上,“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全覆盖,数字政府建设进入全国第一方阵。2025年底前,全省政务服务流程和模式持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发生率达到90%以上,数字政府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统筹全省数字政府的规划和建设


(一)统筹规划、按需实施。


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创新我省信息化建设模式,进一步完善统筹统建机制,强化需求管理模式。按年度征集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中共性需求进行整合提取,统建复用,降低投入成本;对重复的建设需求进行汇总去重,归类整合,优化建设方案。各部门各单位统筹资金使用,统一立项程序,按需实施,实现由项目驱动向需求驱动的转变,推动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统筹建设、协同联动。


坚持“统一建设为常态,自行建设为例外”,统筹建设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和政务信息系统应用,改变以往分散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对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从项目立项、硬件建设、资金使用、应用开发、管理运维,实行全过程统筹统建。进一步加大省建市用统筹力度,向全省各地提供一体化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系统开发、数据治理及安全防护服务,建立科学合理、集约高效的统建共享模式,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有效汇聚和共享共用,推进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快速迭代升级。


四、持续推进“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能力升级


(一)完善我省“两地三中心”基础设施。


持续优化存储、计算、应用、网络、安全、传输“六层”端到端的“双活”架构,确保长春同城吉视传媒“主数据中心”和吉林移动“备份数据中心”对关键业务应用的有效“双活”支撑,并完善全量数据白城异地灾备中心建设,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强大、高效、安全、按需使用的异地灾备服务。积极推动现有行业云、市州政务云、数据中心与“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融合对接,并逐步实现全省政务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形成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一朵云,为全省提供统一的云计算、云存储、云网络、云安全等云服务,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集约化基础支撑。


(二)持续提升“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服务能力。


根据实际需求,2025年底前,完成两期“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资源扩建,总的计算资源量达到100000vCPU,内存400TB,存储15PB,构建多类型的GPU计算资源池,支撑推理、训练、视频图像识别等人工智能(AI)领域的应用与研发,并提供x86及ARM等多种类型的计算资源池。不断优化存储结构,提高运算、内存利用效能,加强平台整体负载均衡能力建设,优化资源使用配置,实现资源科学统筹管理,全面提高云平台的高可用能力。


(三)构建高效互通的政务外网支撑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依据《吉林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建设规范(试行)》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2022年底前,建成以省级安全监测平台为主体的全省政务外网安全监测体系,打造安全可靠网络环境。2023年底前,建成安全高效、互联互通的政务外网支撑体系,实现省市县乡全覆盖,村按需接入。广域网链路实现负载均衡,省到市(州)网络带宽不低于万兆,市(州)到县(市、区)网络带宽不低于千兆,确保网络承载能力。省级党政机关实现双链路接入城域网,带宽不低于百兆,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带宽调整,中省直相关单位按需接入,力争实现全覆盖。2025年底前,依托移动互联网及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移动政务应用。


(四)统筹布局数字政府新基建。


2025年底前,5G基站总量超过5万个,实现全省县乡5G网络全覆盖,重点城市具备千兆能力。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积极推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长春市净月未来城、吉林省能源大数据智慧中心、吉视传媒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吉林北方农业数据中心等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强数据应用领域的探索,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交警、运管、市政等公共视频数据信息和网络平台资源,积极推动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加快城市物联网感知设备统筹运用,稳妥推进长春、吉林城市智能体以及延吉智慧管理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逐步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五)推动建设区域大数据中心。


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等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推动汇聚整合正在建设和已经建成的各类数据中心资源,构建区域大数据中心,2025年底前机柜容量达到2万架,有效汇聚政府和社会化算力资源,推动算力、数据、应用资源的集约化和服务化创新。进一步打破政府部门间、政企间数据壁垒,增强数据资源流通活力,凸显大数据协同应用效果,为区域提供一体化算力服务支持。


(六)加快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支撑和人才储备。


完善数字化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用好用足我省人才激励政策,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适当降低学历等门槛要求,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数字政府意识,提升政务人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素养。定期组织举办“祥云杯”网络安全大赛、数字产业青年人才创意设计大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大赛等,发现人才、引进人才、储备人才,发挥“吉林祥云”等信息化平台优势吸引各地数字化人才来吉,打造一支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依托祥云大数据研究院,巩固完善与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机制,拓展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企业合作交流渠道,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高水平专家、智库人才支撑。


五、创新打造高效集成的中台体系


(一)建设数据中台。


1.人口数据库。


以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汇聚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其他暂住人口数据以及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数据,通过数据归集和治理,2025年底前,建成我省全量人口数据库,并推动数据高质量、动态归集入库。探索基于人口数据建立多维度分析模型,依法依规探索推动用户画像和政务服务精准推送,满足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运行需要。


2.法人数据库。


以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司法等部门的法人单位数据为基础,以税务、统计、公安等部门的法人单位数据为扩展,推动社会法人相关单位数据全融合,2025年底前,建成省市县贯通、数据逐级汇聚、数据流转及时高效的法人数据库,积极稳妥地实现与国家法人数据库的同步对接更新、实时共享。依法依规探索构建法人数据信息多维度分析模型,推动法人画像多领域应用,具备法人数据的精准分析和基于法人标签的政务服务精准推送能力。


3.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


以全省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发改、自然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的各类、各层级、各时期现状和规划空间数据资源,统一坐标、比例尺、边界和行政单元,统一数据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推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的多源数据融合,推进卫星遥感影像、电子地图、三维城市等信息入库。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长春、吉林等地的城市信息模型(CIM)数据库建设初见成效,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务服务、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示范应用。


4.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


依法依规归集全省信用信息数据,并进行综合治理,完善个人和法人信用档案。2023年底前,实现政府机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五类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产安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领域建立重点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2025年底前,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基础,建立社会信用数据更新联动运维机制,实现省内信用信息资源集中管理、互通共享。


5.电子证照数据库。


以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科技、工信、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汇聚的电子证照数据为基础,以税务、统计、海关等部门数据为扩展,推动电子证照多来源数据融合。积极应用大数据集成、大数据采集、分布式数据存储和人工智能(AI)、光学字符识别(OCR)等技术,打造采集工具先进、数据逐级汇聚、证照数据高效准确的电子证照数据库。建立完善的统一电子证照体系和共享互认机制,推动电子证照结合身份认证信息的多场景应用,实现全省一照通行。“十四五”期间,全省电子证照库建设保持在全国前列。


6.宏观经济数据库。


以经济普查数据库为基础,汇聚和整合发改、工信、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商务、统计、金融、税收等方面的各类数据,收集产业经济、地区经济以及国内、世界经济的基本运行数据信息,实现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逐步构建全省逻辑统一、有效共享的宏观经济数据库。2025年底前,能够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的、基础性的宏观经济数据支持和咨询服务。


7.政务服务事项库。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推动各地各部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维护和规范管理,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省市县乡村的基本编码、事项名称等16个要素统一。根据国家相关部署,优化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信息要素、统计查询等功能,为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提供有力技术保障。2025年底前,全省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源,政务服务事项库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8.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库。


积极应用大数据集成、大数据采集、分布式数据存储和人工智能(AI)、光学字符识别(OCR)等技术,打造材料数据准确、采集渠道丰富、数据流转及时高效的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数据的多来源数据融合,以政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高拍、扫描及电子数据生成的结果数据为基础,以办理过程中共享的各类证照、文书数据为扩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数据全融合,丰富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库。2025年底前,实现数据管道工具、模型设计工具、脚本开发工具、数据调度工具等各类工具组合的有效支撑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材料数据的深度开发和应用。


9.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


迭代升级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不断优化全省统一信息资源库功能。梳理网站信息类型和标签体系,促进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增量数据规范管理、实时入库。不断完善统一信息资源库的信息分类体系,提供多网站的信息汇聚、信息检索、信息互认等功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等技术,分析、开发已汇聚的数据信息,2025年底前,实现按政策、办事、互动等主题提供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数据调用。


10.政务业务架构库。


统筹建设全省政务业务架构库,为各地各部门提供统一的单位名称、行政区划、政务人员等用户信息,规范业务数据和账号模型,实现同一账号“一地登录,各地互认”,支撑信任传递。2025年底前,为全省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系统的互认互信提供服务支撑。


(二)完善业务中台。


1.统一身份认证。


深化统一身份认证应用,建立面向自然人、法人和政务人员的认证服务体系。2025年底前,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全面对接、替换各类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平台)现有身份认证和用户管理体系,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场景业务应用。推广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在统一身份认证中的应用,关键业务在线办理前增设人脸识别、短信验证等二次认证的环节,确保办事全过程安全可控。


2.可信电子证照。


建立完善统一电子证照体系和共享互认机制。遵循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完善我省电子证照生成和共享服务系统,推动证照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十四五”期间,电子证照种类在全国保持前列,实现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并为各地各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检索、文件下载、信息获取及信息验证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形成可信存证体系与跨区域电子证照核验体系,确保电子证照生成、管理与应用全过程可信。结合人脸识别技术实现电子证照刷脸调取,打造验证、发证、管证等电子证照全链条共享模式。


3.电子签章。


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在全省政府部门、法人单位、自然人等各类用户中的推广使用。以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应用为突破口,推进电子印章在企业提交可信材料、政务全流程在线审批等业务场景中的便捷应用。2025年底前,建成全省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电子签章应用平台,实现电子签章在各行业领域的全面应用。


4.社会信用核验。


基于信用信息数据库,升级吉林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供包括基础信用信息查询、红黑名单、信用评价结果等信用查询、核验服务。建立信用信息核验记录台账,记载信用信息查询的使用环节、查询对象、查询结果及应用措施,支撑各级政府部门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评优评先、机关事业单位考录等政务服务过程中信用核验需求。“十四五”期间,全省信用多维度考核指标在全国保持前列。


5.线上非税支付。


按照“统一规划、一点接入”的建设思路,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非税支付平台,提供线上支付服务,拓展支付、结算和管理功能,推动全省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款信息在各系统及渠道间实现交换与共享。2025年底前,力争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缴费事项纳入统一支付平台。6.消息服务。统筹建设消息服务平台。2025年底前,综合运用短信、邮件、小程序消息、APP消息、消息中间件等方式,统一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提供消息服务。


7.智能表单。


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智能表单系统,通过表单布局、样式定义、事件定义等操作灵活配置和创建表单,并提供与数据、工作流程灵活绑定的技术方案。2025年底前,可为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提供设计、维护、发布表单服务,实现电子表单管理智能化。


8.流程引擎。


持续完善流程引擎系统,围绕政务服务业务流程共性需求,开发流程设计和管理标准化组件,支撑复杂流程的配置以及简单流程的变更。2025年底前,流程引擎与智能表单配合全面支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跨部门业务相关流程的调整更加简单、安全、便捷,提高相关业务间的整合和交互效率。


9.电子监察。


建设实时评估的电子监察平台,采用绩效评估体系结合指数建模工作方式,建设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网上监测,提供可定制的监察规则自动配置,建立可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督查督办的大数据监察手段。2025年底前,实现电子监察结果的实时呈现和分析报告自动生成,推动建立科学精准的评估工作模式。


10.数据可视化。


搭建数据可视化平台,基于多源数据融合分析结果,实现差异化业务场景的数据多维分析,并以数据表格、立体图表和专业的空间可视化效果进行不同维度呈现,提升对数据的解读能力。2025年底前,针对各地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应急指挥、管理决策等需求,能够快速提供在大屏、桌面终端和移动终端上实时展示多维度、多类型、深层次的各种综合图表,为政府治理提供科学化、精准化、个性化决策支撑。


11.统一用户中心。


统一用户中心,包括自然人用户中心和法人用户中心。持续推动省市县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移动端的用户中心“一次注册、一号登录、全网通行”,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查询、咨询、评价。对政府网站信息和数据资源进行多维度分类和标注,及时为个人和法人用户提供政策订阅、推送个性化服务。


12.智能问答。


建设智能应用平台,汇聚各类信息数据,构建政务知识库、政府网站常见问答库。基于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和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结合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形成通用政务智能问答系统,不断优化分场景式咨询服务和办事引导服务。深度开发“政务+AI”应用,实现在线实时咨询应答,并逐步提高应答的准确性,全面提升智能问答平台的工作效能。


六、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与开放


(一)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和管理机制。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普查工作,加快省市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梳理和汇聚,推动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统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25年底前,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更新机制、供需沟通机制,促进政务数据目录的更新和数据需求的流转。


(二)持续完善数据共享体系。


构建政务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体系、安全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制定数据共享相关的基础、数据、技术、应用、安全、管理等地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协调机制,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权威性,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2021年底前,政务数据协调机制基本建立。2023年底前,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协调机制有序运行。持续推动数据共享平台迭代升级,提高政务数据管理能力、共享数据应用能力,强化数据共享平台作为数据交换通道的支撑保障,2025年底前,数据共享平台基本具备数据质量管控、治理分析和可信计算等功能。


(三)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十四五”期间,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隐私保护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提供数据预览、可视化展示、智能查询等服务,满足数据下载、接口访问、在线分析等需求。加快推动长春市、吉林市等试点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四)探索推动公共数据的管理和使用。


依法做好公共数据的采集归集、目录编制、互联共享、更新维护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2025年底前,探索制定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以及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标准。在确保公共数据安全前提下,畅通使用通道,拓展应用场景,通过数据接口、批量交换、定制服务等途径探索公共数据深度应用。


七、推进集约化“数字政府”网上应用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吉林省网上政府总门户。


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成果,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网上政府”总门户,促进整体联动、开放融合、创新发展。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体系,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信息在总门户集中展现,实现全省各类政策“一网通查”、各级服务“一网通办”、相关咨询“一网通答”。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政务服务事项、互动资源、统一认证等向移动端延伸,以政府网站为资源基础,拓展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智能服务终端等多种服务渠道,提升多端服务能力。


(二)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的便利化、智能化和人性化。


依托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简称“吉事办”,包括电脑端和移动端),打造统一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总入口、掌上办事总门户,综合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以及公众评价等服务。2023年底前,开发智能语音、适老化改造、无障碍服务等操作功能,实现全省移动端办事入口统一、提供一体化“掌上服务”。2025年底前,完成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全面对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授权、材料免交、自助办理,全面提升智能化“掌上办”能力。


(三)打造“吉政通”政务人员办公工作门户。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面向全省政务人员的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门户(“吉政通”)及其移动端,以单点登录方式接入各类政务外网环境下运行的业务系统。推动政府各部门办公系统整合并向移动端融合,实现管理形式、服务渠道多元化,形成全省各级政务部门业务流转、审批和协同办公的生态体系。2023年底前,建成吉林省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门户(“吉政通”)及其移动端,接入全流程审批系统、吉林政务OA系统等应用,实现各地各部门覆盖50%以上;2025年底前,实现政务人员办公“网上批”、掌端“随手批”,形成审批环节与内部的办公环节无缝衔接,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四)统筹建设跨系统、跨层级的云视讯系统。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全省跨系统、跨层级的云视讯会议系统应用体系。强化云视讯系统平台承载能力、强化应用场景创新,构建成熟高效的政务外网云视讯会议系统保障管理体系,为各地各部门应急处突、疫情防控、远程指挥、远程慰问等应用场景提供支撑,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2021年底前,颁布《吉林省电子政务外网云视讯系统建设和服务规范》,省、市、县实现全覆盖。2023年底前,乡镇政府覆盖40%以上。2025年底前,乡镇政府覆盖80%以上。


(五)推进“吉祥码”在更多场景应用。


持续做好“吉祥码”运行和管理工作,继续为各相关单位、各类场所和大型活动提供“吉祥码”扫码技术保障,支撑全省人员的安全有序流动和管控。同时根据业务需要,不断拓展“吉祥码”在就医、应试、安检、住宿、旅游、支付等场景的实际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各类功能卡进行有效对接,不断丰富“吉祥码”的服务领域和功用。积极探索“线下移动端亮码、免验实体证照卡”模式,着力提高线下办事便捷度,推动省内“一码通行”。


八、推进全流程、跨地区、跨层级的网办升级


(一)持续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构建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2025年底前,聚焦年度评估指标,按照国办部署,立足我省实际应用需求,以“数据真实有效、应用便捷好用”为标准,从自然人和法人注册用户上报、高频政务服务应用推送、办件数据汇聚等多方面入手,持续提升与国家平台的对接质量。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目标,不断优化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系统的服务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二)推进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持续优化升级。


2021年底前,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实体政务大厅和部门办事大厅全面部署和应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实现审批工作无缝衔接,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务服务考核数据以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产生的数据为准,向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部委报送数据通过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统一推送。2022年底前,国家部委垂管系统、省内自建系统按规范与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完成对接。2023年底前,完成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部署。“十四五”期间,持续优化升级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服务功能。


(三)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搭建吉林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异地办”,构建吉林省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体系。2023年底前,与跨省政务服务事项高频发生省份签订区域“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线上“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专区,设立线下“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专窗和自助服务区,有效支撑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业务开展,推动实现东北三省一区、哈长城市群等区域“跨省通办”。2025年底前,实现民生、惠企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分批分期实现国家“跨省通办”任务清单中140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


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全面启动全省“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工作,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系统建设整合、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从政府部门“单项审批”服务到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转变。2021年,完成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一件事一次办”模块建设,推进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上线。2023年底前,完成200件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上线。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多终端、多渠道同源发布、同步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体系。


(五)统筹推进便民服务“三大战役”。


1.推进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建设。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综合经办管理、智能监控和风险防控系统建设。整合升级全省统一多险种、多业务并行办理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支撑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管理,以数字化转型支撑多险种统一经办管理服务模式。2021年底前,完成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试点建设工作。2022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2023年底前,全面整合升级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


2.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升级建设。


2021年底前,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搭建完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高速医保专用网络。2022年底前,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完成核心业务区建设和公共服务区资源划分工作,同步完成应用系统部署、历史数据迁移和全面上线运行工作,建成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5年前,完成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与“吉事办”全面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


3.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整合共享工作。


推进全省公积金事项规范化建设,统一受理标准、办事流程,提高办理效率。2022年底前,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省各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2023年底前,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业务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能力提升。2025年底前,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九、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持续优化提升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


2021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2022年底前,推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进驻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一致。2025年底前,建成服务功能完善、职能搭配合理的县(市、区)实体政务大厅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服务网络,全面实现高频事项“全城(域内)通办”。


(二)深化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改革。


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全面提升规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2021年9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步发布,同步更新。2021年底前,纳入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无差别”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比例要达到70%以上,全面启动主题集成服务工作。2023年底前,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改革进入全国第一梯队。2025年底前,建设完成服务界面统一、审批程序一致、线上线下办理过程可随时转换的“无差别”受理模式,并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持续优化高频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


依托政务服务事项库,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2021年底前完成各地各部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并持续动态调整完善。2023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医保、社保、公积金、户政、出入境、就业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协同办理。2025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群众办理满意度达到100%。


(四)持续推进数据供需对接,推动精简审批要件。


2021年底前,完成数据供需对接系统的研发建设,实现线上数据供需对接,构建统建通用、协同高效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十四五”期间,以政务服务事项为主线,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数据供需对接,逐级印发审批要件资源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按需共享数据资源,以规范文件确认免申请材料决定,精简审批要件,审批要件免提交比例达到60%。


十、强化新时期“放管服”改革支撑


(一)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全省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结合政府行政权力下放、取消、调整相关文件和部门“三定”规定,巩固和完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乡(镇、街道)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实现同一行政职权在省市县乡的名称、类型等要素基本一致。建立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国家简政放权部署、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整合全省各类自建监管系统,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建立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实现统一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2023年底前,完善风险预警平台,实现部门间跨行业、跨区域协同监管;新建重点监管子平台,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升监管效果。2025年底前,构建完成全省一体化“互联网+监管”体系,结合各领域监管特点,形成分领域、分地区大数据监管模型,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三)全面应用行政检查智能备案综合管理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检查智能备案综合管理平台,打通行政执法监督、“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系统,及时归集和处理各级行政检查信息,实现事前备案、事中留痕、事后可查,并接受被检查对象评价。强化全流程记录,通过执法记录仪、电子签章、人脸识别等多种方式,对检查现场、检查证据等信息进行固定,规范行政检查行为。2021年9月1日起,除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应急处突等不确定被检查对象的行政检查外,其他行政检查全部纳入行政检查智能备案综合管理。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智能备案管理。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和创新服务。推行协同服务“一单五清”、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区域评估、“清单+承诺制”等措施,推广“吉林工程眼”监管平台应用。完善系统平台功能,推进电子证照和“一张图”系统建设,推动我省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应用。2023年底前,完成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深入融合,在审批、申报等维度实现“数据同源”。“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指标保持在全国前列。


(五)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12345”热线归并清单任务,加快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2021年底前,采取整体并入、双号并行、设分中心方式,完成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吉林省接听的32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出台全省“12345”热线管理办法,建成“12345”热线知识库,建立热线工作督办、考核、问责机制。2023年底前,完成我省设立的各类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归并优化,实现一个号码服务,归并后的热线名称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2025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规范的热线运行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行业、各领域的热线知识库,建立热线信息共享机制,开展“12345”热线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


(六)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持续完善吉林省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信用资源目录系统、信用承诺系统、信用报告系统、公共评价系统、信用查询系统、信用修复系统、联合奖惩系统、双公示报送系统、信用统计分析系统、数据预警系统等应用系统,推动全省信用信息数据整合、存储、共享、开放和监管。创新拓展信用服务应用场景,推广应用“信易贷”等“信用+”便民惠企信用产品。利用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城市信用环境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长春市在全国省会及副省级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并保持在前10位,延边州在全国地(州、盟)信用监测排名保持在前3位,参评的地级城市和县级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进入并保持在全国前100位。


(七)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目标任务,整合省级和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的11个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统筹建设横向互联互通、纵向全面贯通、标准统一规范、资源全面共享、“一网通办”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省建市用,充分实现整合共享。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任务,完成统一目录清单、统一业务规范、统一交易流程,全面实现平台标准化;完成新建远程开评标、电子保函、电子监管等系统,全面实现平台电子化;完成全省统一交易、服务、监管、运维,全面实现平台一体化。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完成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平台、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深度对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网通办”。


十一、建设安全可靠的管理运维体系


(一)建立安全管理和运维工作机制。


2025年底前,按照“统筹建设、统一运维、管运分离”的思路,建立各地各部门协同联防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对系统的运行维护范围、安全维护边界、管理使用职责。建立网络、主机、应用、数据、移动端、安全监测六大安全防护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特别是做好重点时间节点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推动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在重要领域的应用,推动政务云平台获得安全认证,政务信息系统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商密评估等有关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云平台、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和自查工作,联合有资质的单位对云平台安全策略、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等多个层面共同进行安全审计。加强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人员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


(二)基础环境防护。


持续完善基础硬件防护手段,优化数据中心运维管理制度和规范,建设网络监控、动环监控、视频监控等全时全方位监控系统,对数据中心巡检维护、设备运维等行为建立交叉监督机制,并留存完整的操作日志,确保硬件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采用防火墙网闸、堡垒机、网页防篡改等基础硬件防护手段,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加强安全产品开发和应用,自主研发自动化渗透测试平台,针对服务器、中间件、WEB应用等进行自动化渗透测试,及时发现安全漏洞,提出详细的检测报告和安全风险分析,提供修复建议与解决方案。2025年底前,实现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的全方位安全防护,及时发现安全威胁,立即响应,保障政务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三)网络安全防护。


建立集智能监测、威胁预测和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态势分析机制,完善安全运营中心和安全监测预警平台,通过态势感知对流量、日志审计分析,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对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态势进行实时监控,定期进行主机漏洞扫描、WEB漏洞扫描,从基本信息审核、架构信息审核、隐私信息审核、三方调研、供应链审核、开源库审核、白盒测试、黑盒测试等八个维度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测。推动自主可控信息化产品和国产密码在相关领域的应用,提升密码基础支撑能力,确保数字政府建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运行。2025年底前,建立全方位立体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时进行网络安全监测,自动处理修复简单的系统漏洞,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应对高级威胁攻击能力,保障业务在线安全运行。


(四)数据安全防护。


2025年底前,围绕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交换、销毁等环节,构建完备的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健全容灾备份、安全评价、日常巡检等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和数据安全审计制度。推动利用数据脱敏技术、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多方安全计算及相关技术监测手段,对数据进行全方位安全防护,实现感知、分析、管控的闭环管理,做到不留死角,全程日志留痕,实现数据安全管理可防、可控、可追溯。设置大数据专用操作间,配备门禁系统、360°无死角监控等设备,制定大数据专用操作间使用规范,指定专人管理,防范数据篡改、泄漏、滥用。


十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组织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规划执行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每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各司其职,做好落实工作。


(二)政策保障。


加强《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宣传贯彻,依法依规推进规划任务落实,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完善促进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共享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在国家标准规范基础上,按需补充、修订、完善云网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技术、政务服务、运营管理、数据安全等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资金保障。


统筹使用省级“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强化支出责任,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市县以购买政务信息化建设服务的模式开展本地区的政务信息化建设,减少系统重复建设,减轻财政负担。


(四)宣传保障。


强化规划宣传引导,增进不同群体对吉林数字政府建设现状、面临形势和中远期规划目标的广泛知晓,为促进规划实施奠定认知基础。聚焦群众性数字素养和数字能力提升,采取场景化、案例式宣传手段,加快普及推广电子证照、社会信用核验和线上非税支付等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数字化应用,增强需求感知。及时总结梳理、宣传推介规划实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合力构建全社会关心规划落实、支持数字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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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秉承“以创新技术赋能,为‘监管’创造价值”的使命,聚焦城市1个底座+N个行业“监管”业务专题场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下一代互联网、三维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进行智慧的感知、互联、处理和协调,为“智慧监管”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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